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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幼升小报名细则

2023-05-16 12:54:51 互联网 未知 幼升小

呼和浩特市幼升小报名细则

  1.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主为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房产为住宅且房产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简称“两个一致”。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须为单独所有,不包含共同所有,且要求实际居住。

  (2)对出生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新城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产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3)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市四区无其他住房(户籍地址与房产所在地一致,以不动产中心登记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要求。

  (4)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以不动产中心登记信息为准),按户籍地入学。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协议书等原始证明材料,可以按回迁地址就近入学。

  (5)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住宅)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以不动产中心登记信息为准),按户籍地入学。

  (6)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网签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按适龄儿童在已入住的新购房屋(住宅)地址就近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抵押证明材料。

  (7)未随法定监护人落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入学。

  (8)本市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的资料: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实际居住资料:房产证、网签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市市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资料: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需具备“三证”:

  ①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②务工证明:有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民服务中心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需提供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居住证: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不需提供)。

  (2)实际居住资料:

  ①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用公寓)需提供房产证或网签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房屋(住宅)需提供规范的租房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生顺序排列如下(优先安排第一顺序位,在第一顺序位没有招满的情况下,依次安排剩余顺序位):

  (1)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

  (2)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按户籍地入学。

  (3)法定监护人购买公寓(不含商用)落户(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

  (4)市四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多套房产),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5)非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2021年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信息真实有效,采集过程顺利高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市教育局现将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


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信息采集相关安排


1.网上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2021年5月1日—31日。


2.信息采集的方式: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个人信息采集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内容来源:呼和浩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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