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最新政策
1.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①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②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③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2.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
另外有些地区,下发了《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和《关于下达2022年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工作年限10年以上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的比例负担。
①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②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③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④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
原民办教师补贴政策,教龄十年700元。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补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教龄10--19年的,每人每月700元,10--29年的,每人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教龄1年的补助100元,每多一年教龄增加50元,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教龄计算一下。比如教龄5年,每月补助300元,教龄7年,每月补助400元,教龄9年,每月补助500元
一、民办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