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简称《基本要求》),对中小学校教学中备课、上课、作业、实验、教研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基本要求》提出要强化集体备课,形式可根据各县(市、区)、各学校实际确定,原则上每位教师都要参加集体备课,且每学期主备不少于2次。需建立常态化教案检查制度,开展优秀教案遴选评比。
1.在教学活动中加强道德品质和礼仪礼节的教育;
2.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体系,统一教学管理;
3.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证机制,加强教学督导;
4.完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管理;
5.加强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法;
6.加强教学文件的编写,改进教学环境;
7.强化安全管理,保障教学安全;
8.加强师生交流,提高教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