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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个学前教育的法规是

2023-05-21 07:36:1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我国第一个学前教育的法规是

1981年10月,国家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纲要》,11月初提出:幼儿园的教育任务是通过游戏、体育活动、课堂教学、劳动、娱乐活动和日常生活等7种教育手段来完成的,任何一项不可偏废。


课堂教学以游戏为主,教学方法通过直观和感官作用,提出“寓教于乐”,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


1990年教育部颁发《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随着《条例》和《规程》的实施,使幼儿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对幼儿开展体、智、德、美诸多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从幼儿的实际出发,开展启蒙教育,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幼儿教育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条例》。该条例于1981年颁布实施,明确了幼儿园的管理、教育内容、师资队伍等方面的要求,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学前教育的法规和政策文件,如《义务教育法》、《普及三年幼儿园教育行动计划》等。这些文件都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保障。

我国第一个颁布并实施的学前教育制度是癸卯学制。


1904年,张之洞、张百熙、荣庆合订了《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其中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我国第一个学前教育的法规。它根据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几个阶段的划分,对学校教育课程设置、教育行政及学校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它对中国近代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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