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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幼升小报名时间2021

2023-05-23 13:14:07 互联网 未知 幼升小

大连幼升小报名时间2021

  1.第一批次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1年5月8日00:00起—2021年5月10日22:00止。


   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填报一所审批地区域内的民办初中(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第一批次只面向本校小学毕业生招生)。


   小学一年级新生填报一所审批地区域内的民办小学。


   2.第二批次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00:00起—2021年5月18日22:00止。


   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未报名仍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填报一所有剩余计划的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


   有剩余计划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第二批次只面向审批地区域内学生招生。


   3.第三批次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00:00起—2021年5月25日22:00止。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批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未报名仍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填报一所有剩余计划的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含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


   三、报名流程


   登录“大连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系统”(简称市招生系统),按照指引依次完成下列程序:


   第一步:阅读招生须知。请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提示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步:信息录入。选择报名入口(初一新生报名/小一新生报名),根据招生系统设置的内容和样例准确、完整填报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住房权属证明及辽事通不动产查询截图(无房者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号,外省市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大连市的《居住证》)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不能以租房信息作为报名依据。


   第三步:选择学校。选择报名学校。


   第四步:确认报名。请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和房产信息等,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信息可以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修改。


   四、信息核准


   报名时间截止后,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名信息核准。对不实或虚假信息的,与相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确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该生民办学校录取资格。


   五、民办学校录取


   义务教育民办小学、初中(不含九年一贯制民办初中)新生录取首先面向审批地生源,审批地生源是指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权属证明地址所属区域的学生(无房者依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由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通过市招生系统进行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录取。


   审批地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和未报名的学生,仍有意愿就读其他民办学校的,可以继续填报一所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参与第二批次录取。


   第二批次未被录取和未报名的学生还可以继续填报一所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参与第三批次录取。


   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首次报名既可以选报本校初中对口直升,也可以选报学生家长住房权属所在地区其他民办学校。


   选报对口直升的,如果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


   选报学生家长住房权属所在地区其他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如果该生属于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审批地生源且有意愿就读该校的,可以参与该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录取;不属于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审批地生源的,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参与该校第三批次录取。


   为确保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实行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学生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采取现场打印录取名单,由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并通过各民办学校向社会公示(只公示姓名和性别)。家长可以通过市招生系统查询学生录取结果。


   未被民办学校最后一个批次录取的学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回到对应的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六、招生结果公示及报到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录取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家长可以在市招生系统中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学生要在招生系统内确认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录取的学校报到、缴费、领取入学通知书等。如果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其学位调整到下一批次录取,该生将不能再参与任何其他民办学校其他批次的招生录取。


   七、系统报名所需材料


   (一)学生父母及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学生家长)本市有房的


  1.户口簿学生本人页照片


  2.户口簿学生家长页照片


  3.学生本人出生证明页照片(中国籍及外籍学生均提供)


  4.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结婚证内页照片(如学生家长离异,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离婚协议照片)


  5.学生家长房屋产权证照片(若没有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屋地址”、“合同编号”页照片,如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证在银行抵押,请上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内页照片,不要上传购房合同页,否则核准将不通过)


  6.提供辽事通不动产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方式:进入“辽事通”APP—点击“不动产”—选择“大连市不动产登记查询”根据提示进入查询即可。若手机不能截长图,请分成两张/三张图上传,确保信息完整。)


  7.提供监护人户口薄首页照片(仅报名金普新区或瓦房店市学校的学生须额外提供此项)


  (二)学生家长本市无房的


  1.户口簿学生本人页照片


  2.户口簿学生家长页照片


  3.学生本人出生证明页(中国籍及外籍学生均提供)


  4.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结婚证内页照片(如学生家长离异,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离婚协议照片)


  5.房屋租赁备案证号,外省市户籍的需要提供大连市的《居住证》照片


  6.提供监护人户口薄首页照片(仅报名金普新区或瓦房店市学校的学生须额外提供此项)


  7.提供学生家长及学生全家人“辽事通”不动产查询完整信息截图(仅报名金普新区或瓦房店市学校的学生须额外提供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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