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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措施

2023-06-08 05:22:3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激励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科学评价全体教干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我校根据市、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如下教师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教学质量奖,依据教师每学年两个学期教学积分产生;荣誉的分配突出一线教师,本着按年级、学科、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的原则,同时向成绩优异的联小、学部倾斜;

(二)市、区级教学质量奖,原则上与本学年度评选的市、区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镇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不重复;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教学质量奖可以与其他荣誉重复;

(三)校级教学质量奖和校级优秀教师视上级设置奖项而定;

(四)上下学期代课不完整的教师,不具备评选资格;

(五)受到师德、安全等方面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具备评选资格。

三、评选依据

(一)综合荣誉评选依据

教师专业发展(70分)、教学常规(100分)、两行评价(50分)、安全评价(20分)、学科素养(50分)、综合素养(20分)、课堂素养(40 分)、学科成绩(400分)、课程建设(40分)、纪律(80分)、师德建设(100 分)、工作量(30分)。

备注:为消除年级学科差距,同一年级学科(评估段)第一名设为标准分1000 分。


(二)教学质量奖评选依据


1.语数英评选依据:教学常规(100分)、学科素养(50分)、学科成绩(400分)、工作量(30分)。【为消除年级学科差距,同一年级学科(评估段)第一名设为标准分1000分。】

3、评先评优名单尽量不交叉不重复,只选取一项参评。

(二)评选程序

1、部门、年级组推荐

以部门、年级组为单位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员工进行推荐。

2、学校考评

由考评小组成员对推荐名单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3、公示结果

获奖名单学校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如有群众反映和检举的问题,学校考评小组应认真调查核实,并尽快提出答复意见。若无疑议应及时上报最终名单,不得无故拖延。

  1.参选对象为本镇幼儿园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2. 具有幼师大专毕业证书、幼师岗位资格证书;

  (确实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二、评选方法

  1.评选分为三组:省一级园组、省等级园组和准办园组。每园按教师总数的20%比率,由幼儿园根据教师的.综合表现推荐参加评选。

  2.采用淘汰制:五项技能自备项目展示后淘汰30%;五项技能规定项目展示后淘汰30%;剩下的参加上课竞争。三项(五项技能、活动设计、上课)总分决定名次。

  项目 内容 要求

  第一轮基本技能自备项目

  弹琴 钢琴曲 时间不超过3分钟

  唱歌 完整歌曲 时间不超过3分钟,可民族、声乐、通俗唱法,自备磁带或光碟伴奏带

  舞蹈 成品舞蹈 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备磁带或光碟伴奏带、服装等

  说话 幼儿故事 时间不超过3分钟

  第二轮基本技能规定项目

  边弹边唱 幼儿园课程指导-音乐 临时准备歌曲3分钟,预备弹奏一段,边弹边唱整首曲子

  即兴舞蹈 幼儿舞蹈 听音乐1遍,创编动作1遍,即兴舞蹈1遍

  即兴演讲 命题, 如“草”,临时准备3分钟,即兴演讲1分钟

  美术 命题画 时间2小时,自备作画工具、参考资料,统一发放8开纸张

  第三轮教学活动

  备课 指定教学主题或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设计活动方案,坚持游戏为基本形式,并做好课前准备,可自带参考用书

  上课 抽签决定 节次和班级 提前半小时熟悉幼儿,组织活动不超时,应体现以幼儿为主体,坚持师幼互动

  三、奖励办法

  获奖教师由中心学校发放十佳教师荣誉证书,并由所在单位根据本园奖惩制度发给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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