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蒙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幼儿园招教考试教师参加条件

2023-07-06 21:52:3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蒙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幼儿园招教考试教师参加条件

蒙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蒙城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公告访问次数:20393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8-1811:20[字体:大中小]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经蒙城县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蒙城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教师29名、幼儿教师7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蒙城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在2021年度蒙城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非“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专项“高校毕业生”岗位。 “高校毕业生”岗位学历要求为符合条件的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学历,中专学历不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相应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人员)。

(七)部分幼儿教师招聘岗位需具有蒙城县本地户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设定,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8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将通过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

(http://www.meng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156.html)、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http://mc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91/0/page_1.html)于2021年8月18日同时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报名时间为8月30日8:00至9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考诚信承诺书”,填写《蒙城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统一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  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4日可随时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4日12:00前改报。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面试环节的需缴纳面试费80元。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和防返贫检测系统内脱贫户或监测户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9月7日上班时间考生到蒙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因疫情防控需要,可进行线上办理,具体办理可电话联系0558—7623016)。办理减免手续时,防返贫检测系统内脱贫户或监测户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低保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5日15:00-17:3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统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待定,请考生及时关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后续招聘信息。

2.主要内容:考试科目为《公共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合卷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公共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师德规范、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

4.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6.考生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9月7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蒙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加分事宜(因疫情防控需要,可进行线上办理,具体办理可电话联系0558—7623016)。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未办理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申请,不再补办。

8.为确保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政策性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依据合成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5人的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人的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且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证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编号证明,证明内容要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认定教师资格证层次、学科以及编号。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报加分审核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且截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现场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蒙城县在职不在编的教师需提供学区(校)和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7.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公告。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由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5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中职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公告。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1.2×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公共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公告。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于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蒙城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公共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蒙城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1.蒙城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有关政策及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meng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156.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2.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活动。  

4.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将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58—7623016(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8—7692075(县人社局)

           0558—7636911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六、本公告和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蒙城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蒙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附件:蒙城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14.33KB】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打印关闭收藏评论

共0条评论

网友评论列表暂无网友评论相关新闻2023-06-09【视频】蒙城三幼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2023-06-04【视频】蒙城五幼“倾听儿童.相伴成长”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2023-06-04【视频】蒙城四幼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2023-06-04【视频】蒙城二幼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2023-06-04【视频】蒙城一幼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2023-06-01“与你同行法护未来”——蒙城县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走进乐土中学

2023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5号

根据南京市鼓楼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小学、职业学校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6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详见《2021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1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2)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2021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30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附件3《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对应专业目录》。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月13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中学(含商业学校)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京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生物),小学、幼儿园合并招聘的岗位报名不到具体单位,详见《需求信息表》。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幼儿园岗位需报名到组(如:小学语文1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幼儿园分组情况详见《2021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小学招聘语文、数学、体育、幼儿园新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附件2)。报名平台将实时发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因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1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0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4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2日8:00至1月15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月18日12:00-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1年1月27日8:00至1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鼓楼区所属公办学校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1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并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1)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大厦721室。

中学(含商业学校)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如下: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龙江小区蓝天园23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长江新村8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第十二中学:中山北路408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宁海中学:宁海路39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大学附属中学:鼓楼街83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和燕路94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新民路128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第五十中学:市司背后12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初中部):清江路19号汇贤楼校务办公室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树人路1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力人学校(初中部):树人路1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宁海中学分校:港龙园1号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第十二中学初中部:大桥南路16号初中部校务办公室

南京商业学校:嫩江路36号校务办公室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将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1)面试办法: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面试时间与地点:2021年2月下旬—3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的为准。

(4)面试成绩: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鼓楼区政府网、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新教师2021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3230339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025-86267809  025-86202849

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025-83551096

南京市第十二中学(高中):025-86898745

南京市宁海中学(高中):025-83237346

南京大学附属中学(高中):025-83236404

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高中):025-68903303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初中):025-83218900

南京市第五十中学(初中):025-86240708

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初中):025-86379904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初中):025-58053321

南京市力人学校(初中部):025-58053321

南京市宁海中学分校:025-86267604

南京市第十二初级中学:025-58768252

南京商业学校:025-83375212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纪检工作小组:025-83230061

附件:

1、2021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

2、2021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小学招聘语文、数学、体育、幼儿园新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

3、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1年1月5日   

黔南人力资源网

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021年笔试参考范围.doc

各区市县指定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xls

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xlsx

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525名(含贵安新区1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本次招聘中涉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应签订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由具体招聘学校确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21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1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1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2.2016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贵安新区,市、区(市、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2.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4日16:00。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6月23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6月23日16:00至6月24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学校所属市教育局或贵安新区、区(市、县)教育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6:00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6月21日9:00至6月24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yang.gov.cn),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格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减免报名费。须上传的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建档立卡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②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③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3)报考状态截图。截图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查询”页面,将审核通过页面截图保存,并按要求上传。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和“贵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服务大厅”的“准考证打印”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笔试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附件5)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须按有关要求一并提供)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切。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区(市、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已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的2021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招聘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报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行《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6)等规定,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做好防控措施。通过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市、贵安新区和各区(市、县)指定网站(见附件4)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

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2023年深圳罗湖区公办幼儿园广招教职工238人公告

深圳教师招聘考试网为你分享:2021年深圳罗湖区公办幼儿园广招教职工238人公告,更多关于深圳罗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深圳教师招聘考试快讯的内容,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与深圳华图教师公众号(szhuatujiaoshi)。

>>>>深圳教师笔试课程(周末上课,含协议班+非协议班)

>>>>深圳教师面试课程(含协议班+非协议班)

>>>>深圳教师最新社招公告(每年会在这里更新)

>>>>深圳教师历年入面分数线(可一件查询不需筛表格)

为进一步推动罗湖区公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加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补充公办幼儿园副园长、教研员及教师岗位,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非在编劳动合同关系人员)23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1年7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副园长岗位

教学副园长拟聘人数:14名

后勤副园长拟聘人数:8名。

2.教研员岗位

教研员拟聘人数:28名。

3.教师岗位

教师拟聘人数:188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时间计算的要求

本公告所涉及的年龄、年限的计算及相关资格条件的时间,均截至2021年6月。

45周岁以下即为1976年6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为1981年6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6月以后出生。

2.对资格证的要求

报考副园长岗位应取得园长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报考主班教师和配班教师岗位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失信惩戒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要求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8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各招聘单位的相应报名岗位的指定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

(邮件名称格式:“岗位编号+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二)报名材料

按以下排序提交相关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1年7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6.业绩、获奖等其它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7.个人简历

8.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

9.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入围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则符合该岗位任职资格的所有报考者确定为入围人选。

(五)招聘形式

报考副园长和教研员岗位的报考者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料审核的,由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发布入围人选名单。该岗位的招聘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报考教师岗位的报考者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料审核的,由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发布教师岗位入围人选名单。该岗位的招聘形式为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述岗位中符合报考条件且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能入围体检的人员,将列入罗湖区公办幼儿园人才储备库,待有岗位空缺时优先聘用。

(六)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所有拟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如成绩相同,以笔试分值高的(如无笔试分值则以资料审核分值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如所有分值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示。

(七)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罗湖区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

三、薪酬待遇

(一)参照深圳市及罗湖区相关薪酬文件制度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假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1.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考前14天申请“粤康码”做好健康检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

2.报考者考试当天进入招聘地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招聘

3.外地报考者应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深圳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4.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者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者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者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者,确定为新冠肺炎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报考者招聘当天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者

6.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7.报考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咨询方式

1.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1年7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3.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党建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四)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1年7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1年7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本文:2021年深圳罗湖区公办幼儿园广招教职工238人公告由深圳市教师招聘考试网整理而成,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市教师招聘考试招考信息,请及时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深圳人事考试网,我们这里有实战经验丰富的辅导老师,以及相关事业单位、教师编制招聘资讯,欢迎来咨询客服吧!

深圳教师社招考试公告深圳教师社招职位表深圳教师社招考试大纲深圳教师社招报名入口深圳教师社招报考指南深圳教师社招准考证打印深圳教师社招成绩查询深圳教师社招资格初审深圳教师社招面试通知深圳教师社招合格分数

(编辑:深圳华图)

2023年广西河池南丹县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110人)

关键词: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河池学院双选会)

2021年4月底(贵州省相关师范院校举办专场招聘会)

2021年5月上旬(南丹县城举办专场招聘会)

为做好我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县级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为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

2.乡镇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为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名额共110名(见附件1)。

1.高中类:1个单位3个岗位3人。

2.初中类:11个单位58个岗位91人。

3.小学类:2个单位4个岗位4人。

4.幼儿园类:11个单位11个岗位12人。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本公告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由于教师资格证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2)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方式步骤

本次招聘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通过参加高校双选会、专场招聘会进行招聘,采取直接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方式

1.结合本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派出本县招聘工作组参加区、市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亦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各项招聘的具体时间另行在河池人才网上公布,或以其他适当的方式公布。

2.举办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场招聘会。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职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县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办法依照双选会、招聘会形式进行。

(二)参加双选会和举办专场招聘会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19日,河池学院双选会。

2.2021年4月底,到贵州省相关师范院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发布公告为准)。

3.2021年5月上旬,在南丹县城举办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以发布公告为准)。

(三)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本县招聘工作组到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及相关报名表格。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场次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信息。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3.进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不低于1:3比例筛选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2)组织命题。面试题本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长组织考官现场命题。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选定,考官组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原则上面试考官不少于3人,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

(4)确定体检对象。经洽谈、面试,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列为体检对象,由考官组现场确定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如无特殊情况,以上四项工作均在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进行。

4.体检和考核工作。

(1)体检。根据与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自治区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门的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之前,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教育、人社部门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初步拟定进入考核人选,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工作由教育、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核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生的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向县人社部门报送拟聘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县委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三、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三)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7213685。

附件: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7日

2023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

公告资讯学习答疑1对1指导笔试资料面试技巧公开讲座

手机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客服老师微信领取

收藏分享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2021年广东深圳市崛起实验中学招聘高中信息、政治学科优秀教师(若干人)下一篇:2021年河北沧州渤海新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55人)

相关推荐:

2023年山西临汾洪洞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420人)2023-07-062023年四川巴中市恩阳区选聘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20人)2023-07-062023年云南临沧凤庆县选调县域外教师公告(30人)2023-07-062023年河南许昌襄城县“归雁计划”回调高中教师工作公告(20人)2023-07-062023年河北沧州任丘市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64人)2023-07-062023年湖南娄底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教研员)公告(34人)2023-07-062023年湖南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15人)2023-07-062023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43人)2023-07-062023年湖南株洲市天元区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人)2023-07-062023年福建南平市属校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学科教师补充招聘公告(17人)2023-07-062023年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150人)2023-07-062023年安徽宿州灵璧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197人)2023-07-0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