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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1幼师资格证笔试下半年报名时间表格图片下载

2023-07-07 00:46:3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1幼师资格证笔试下半年报名时间表格图片下载

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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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毕业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注: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9月2日-5日,5日截止到17:00。

2.网上审核:9月2日-7日,7日截止到17:00。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8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考生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缴费失败,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考试每人每科52元。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通过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

2.本次报名江苏省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注:在江苏省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选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江苏省高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也可选择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4.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5.在9月5日17:00前选报过科目的考生,可以在审核通过前,选择“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和考区。审核通过后考生各项信息均不得更改。

6.考生自9月2日至7日可登录网站查看个人审核情况,通过审核后,请及时进行网上缴费。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2.考生于10月16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4.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四、考试说明

1.考试各科目日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官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江苏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精神,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0月25日起打印准考证,12月9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七、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2.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江苏省2021年下半年NTCE笔试考区列表.xlsx

附件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x

附件3: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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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需持有效广东省内居住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试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9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需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等信息进行采集。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类别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四)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4)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于考前14天提前注册健康码,10月16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表见附件5,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每天在健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监测表,考试当天提交至考点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2.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

5.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6.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注册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9月3日9:00至9月5日17:00;

3.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详见附件1)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学段。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2021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网址完成注册后,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准确、客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若在各项审核、考试、认定阶段发现考生重要信息存在虚假填报或填报不实,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经过特殊处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考生信息审核

笔试报名需要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00至9月5日17:00。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笔试的,若面试或认定环节审核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可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并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2),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五、成绩查询

2021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日期为12月9日,请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3)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见附件4),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七、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减少聚餐聚会,不参加大型活动,非必要不离川。

八、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再次确认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造成笔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的情况。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获得的其他科目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提交的人事关系证明,改为提供居住证,请非川籍社会考生提前办理在川居住证(川籍社会考生仅需提供户籍证明)。

(六)本次笔试设置25个考区(21个市(州)考区和4个高校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四川民族学院考区),因考位有限,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报名系统将关闭。成都考区覆盖“大成都”范围(包含都江堰、蒲江、邛崃等地),考位将随机编排。

(七)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只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其他考生报名则审核不能通过,请选择其他考区进行报名。

(八)2021年下半年起,我省小学类别面试新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新增设“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特殊教育”学科。上述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九)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十)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报名时,只需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课程代码见附件6)。笔试成绩合格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到本人笔试合格成绩信息。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十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十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6月起,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下载】

2.在线支付银行列表【下载】

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市(州)对外咨询电话【下载】

4.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下载】

5.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下载】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5日

【2023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1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真题及答案解析更新时间:2023-07-0108:34:25来源:环球网校浏览1331收藏665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免费短信提醒摘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如期举行,幼儿园《综合素质》科目已经考试完毕,根据网友回忆,经环球网校精心整理,以下是2021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真题及答案解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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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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