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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3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武汉市中专幼师学校招聘

2023-07-07 04:52:01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武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3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武汉市中专幼师学校招聘

武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3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为组织好我局直属单位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将考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6月11日(周六),开考时间上午8:30

地点:武汉市交通学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36号)

二、面试对象

经网上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三、内容与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时长5分钟。

四、准考证打印

开放打印时间预计为:6月8日上午9:00-6月11日上午9:00。届时将在我局政务网(http://jyj.wuhan.gov.cn/)发布链接。

五、入场核验

面试当天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规定资料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携带规定资料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当天应提前不少于60分钟到达考点,做好进场准备。请考生注意:当天上午8:15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应携带资料如下: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二)疫情防控相关资料(见“八、疫情防控要求”)

六、面试程序

1.签到和抽签。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到指定候考室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抽签表、考生须知上签字确认。

2.面试。考生按照抽签顺序,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按要求作答。

3.候分和离场。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场外等候,听取考试结果并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名后,按指定路线离场。

七、成绩与公示

1.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值。

2.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显著位置公示考生面试成绩。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来(返)汉要求。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发布为准)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在国内重点地区范围的省外考生,在武汉停留2天的,实行核酸一天一检,停留3天及以上的实行核酸三天两检。对行程码带※号者,须于考前至少3天抵汉,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考试当天须携带2次武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点入场要求。考生应佩戴口罩,持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湖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体温检测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方可入场。其中:

1.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含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国内重点地区)的考生,持考前24小时内(6月10日起算)武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即省内市外、武汉市内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6月9日起算)武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上述核酸检测应由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完成。

九、复试通知

直属单位设定统一的面试基本合格线75分。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75分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招聘计划与过合格线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复试环节正常开考。当天面试成绩公示后,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拟入围复试考生。

拟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出现弃权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在达到面试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原则上为6月11日下午17:00。

十、相关提示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熟悉掌握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纪律。

2.请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3.6月10日(周五)下午17:00—17:30开放考点,考生本人可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察看考场分布情况。

4.复试拟定6月12日举行。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对招聘单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5608497。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及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附件2考试规则须知.doc

附件3疫情防控须知、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武汉市卫健委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武汉市卫健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设置的面试入围比例根据排名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均列为面试对象。(本次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卫生专业类岗位:2023年5月27日-28日,为期两天,每天开考时间为8:30。

教育类岗位:2023年5月31日,为期一天,开考时间为8:30。

(二)面试地点

卫生专业类岗位:市第一商业学校(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106号)。

教育类岗位: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138号)。

三、面试形式

(一)卫生专业类岗位

卫生专业类岗位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等级不同,分类实施。其中,专业技术十级和专业技术十二级招聘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形式,重点考察考生逻辑分析、沟通表达、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时间共15分钟,每项分别计时。专业技术四级和专业技术七级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考生介绍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及业绩情况,面试考官结合考生介绍提问,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职业素养和沟通表达能力,时间共15分钟,每项分别计时。

(二)教育类岗位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每项分别计时。说课采取命题形式,时长48分钟(其中:备课40分钟,说课8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儿童舞蹈即兴创编和美术现场绘画2项测试,其中,儿童舞蹈即兴创编时长4分钟,美术现场绘画时长40分钟。

四、面试程序

(一)进场。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考试当天7:00开始进场,7:40考点大门关闭,未进入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签到及抽签。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所携资料和电子设备等个人物品寄存后,持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并前往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及候考。考生签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四)听分。面试完成后,卫生专业类岗位隔位公布面试分数,教育类岗位当场公布面试分数。考生听分后在《考生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五)成绩公示。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示栏张贴本岗位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

(一)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面试得分。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

(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熟悉考试安排、纪律等相关要求。

(二)参加专业技术四级和专业技术七级招聘岗位的考生,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及业绩情况材料。

(三)幼儿教师岗位面试考生须自备油画棒、彩铅等绘画工具。

(四)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进场、存放个人物品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和安排,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

(七)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八)本次考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综合成绩须不低于65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九)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不免笔试类岗位的考生,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免笔试类岗位的考生,取专业问题得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专业问题得分仍相同的,则取最后一问或最后一题得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十)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面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面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十一)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

(十二)考生如有问题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武汉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186602343。

附件: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docx

武汉市卫健委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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