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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重庆幼师学校职业学院

2023-07-07 05:28:1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学院简介 重庆幼师学校职业学院

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简介

★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

★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潜力优势学校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教融合试点单位

★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试点单位

★重庆市绿色校园建设示范校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重庆市节水型高校

★全国第一批乡村振兴电商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鲁渝高校高水平专业共建单位

★中国-老挝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牵头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世界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基地

★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项目建设单位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历史沿革】学校发轫于1950年,始为重庆工人政治学校,后为重庆市工会干部学校;2004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职工大学、重庆市工会干部学校合并组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9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行政主管部门由重庆市总工会变更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7月,学校入选“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建设单位;2022年12月,学校被评为“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潜力优势学校”;2023年3月,学校被提档升级为“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区位优势】学校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西部职教基地、重庆永川国家级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核心地段,坐拥观音山公园和凤凰湖公园,是一所建在高新园区和都市公园里的大学,毗邻永川万达广场、乐和乐都主题公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乘高铁到重庆主城仅需17分钟。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912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含规划在建面积),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建有1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区域智能制造公共实训中心、2个世界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基地,1个市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市级高校工程中心、1个市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等校内实践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近1亿元,馆藏图书150万册(含电子图书),建成资源丰富、高效便捷的“智慧城职”一站式信息化服务平台。

【党建领航】学校坚持党建领航,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构建有“理想信念与家国情怀”“扎实学识与学习能力”“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工匠精神与职业品格”“过硬技能与创业意识”的“五有”城职人育人体系,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现为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单位,学校党委获评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现有重庆市“十大育人”精品项目1个,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学院党总支)1个,重庆市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重庆市“一校一品”优秀团学工作品牌2个,重庆市“先进职工小家”2个。

【师资力量】学校坚持“引育”并举,打造高水平结构化“双师型”人才团队。现有教职工611人,其中,有博士、副教授、教授等教师123人,“双师型”教师29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247人。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重庆英才、重庆市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巴渝特级技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最美巴渝工匠、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市区级优秀教师共43人次。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重庆市科研平台团队2个,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重庆市级课程思政名师团队1个;柔性引进国家级市级技能大师、重庆英才、博士等高层次人才11人。近三年,教师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三等奖、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特等奖等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奖项37个。2022年,教师团队荣获重庆市教学成果奖3项,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科技创新奖1项,国家黄炎培职教项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中特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58项,横向服务项目87项。

【专业特色】因“城”而生、顺“市”而为,学校对接产业链、技术核、职业域,打造特色专业集群体系。开设涵盖“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航空技术、智能建造、文旅康养和创意设计”七大特色专业群的36个专业,现有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2个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教育部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3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工业和信息化部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专业,2个全国行指委骨干专业,5个市级骨干专业。现有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3门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市级课程数量已进入全市高职院校前列。主持建成2个市级教学资源库,参与共建1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2种、参编2种,入选全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典型案例1个,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典型案例2个。坚持“以群建院”,设有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旅康养学院、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航空学院、创意设计学院等7个专业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个教学单位。

【人才培养】立地发展、贴近需求,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持续为重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近年来,学生职业技能水平逐年攀升,2021年,在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50项,其中一等奖12项。2022年,在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团队参赛获奖率100%,综合成绩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37位。2023年,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再创新高,获第三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1项,“巴蜀工匠杯”乡村振兴技术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重庆市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奖66项,其中一等奖15项。学生获国家级体育竞赛奖项7项、市赛奖120项,其中,啦啦操队和排舞队连续三年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办学73年来,向社会输送各级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15万余人。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强,在人民大会堂、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银行、中国建筑、中冶建工、科大讯飞、上海迪士尼、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尔集团、长城汽车、长安汽车等企事业单位就业。连续两年学生专升本参考上线率达70%以上,2022年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95%。毕业生中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优秀校友。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荣获“永川区职业教育突出贡献奖”;2021年荣获西部职教基地产教融合先进单位;2021—2022年,入选“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17项,连续两年获评“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开放办学】创新“1+4”校企合作机制,构建“校企发展共同体”和产教科融合发展体系。学校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科大讯飞全国大数据师资培训基地”,与云华集团合作共建“航空学院”,与长城汽车合作共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与长安汽车共建“汽车现代产业学院”(长安汽车工匠学院),与西门子共建“中德工程师学院”,与永川茶山竹海街道共建“乡村振兴学院”,其中,“汽车现代产业学院”入选重庆市职业教育现代产业学院。创新“政校园企、产城职创”融合发展机制,牵头发起组建以实体项目为支撑的成渝双城经济圈“智慧零售职业教育集团”“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集团”,“智慧零售职业教育集团”入选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牵头联合中国、老挝50多家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共同组建“中国—老挝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与老挝共建国际共享产业学院,形成“一院四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老挝共享国际产业学院建设”入选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项目,开发老挝国际课程和课程标准33门,建成中老双语国际化课程2门,开发坦桑尼亚国际化职业标准7个。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所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坚卓勤勉、自强奋进”的优良校风,把学校发展放在中国式现代化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宏大场景中谋篇布局,奋力书写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的“城职”篇章。在“十四五”及2035年远景时期,并轨发展、强基升级,实施“1415”发展战略:聚焦“‘结构规模、校区扩建、人才团队、双高成果’的‘四轮驱动’战略举措,‘重庆有特色、双城有作为、全国有地位、国际能合作、专本能贯通’的‘三有两能’发展目标”一条主线;实现“模块化能力结构”“混编化教学团队”“项目化职教集团”“智慧化教学革命”四大突破;推进“党建领航”“专业壮骨”“科技鼎新”“人才青蓝”“队伍固本”“服务共生”“开放合作”“智慧增智”“校园强基”“治理善治”十大工程;构建有“理想信念与家国情怀”“扎实学识与学习能力”“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工匠精神与职业品格”“过硬技能与创业意识”的“五有”城职人育人体系,努力实现技能成才、技能强国。

(数据更新于2023年6月)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品德、学识、能力、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0.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11.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12.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1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2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面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发送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简历(含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22年非编招聘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cqyzzp@126.com单位招聘邮箱作为提交的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简历,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挂网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

(三)资格复审。收到通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包括心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含教师岗、辅导员岗、财务岗、审计岗、校医岗):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管理岗位:综合面试

专业技术人员岗专业能力测试包括试讲(案例分析、实操等)和专业能力答辩等,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人事处组织专家组进行测试,根据招聘计划,按照2:1的比例推送人员参加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适岗能力等方面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场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管理岗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岗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人事处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专业技术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学校同类型在编职工标准执行;管理岗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按照学校同类型在编人员执行)+固定月考核绩效(见习期3000.00元,见习期满4000.00元)+年终目标考核绩效(按所在二级单位考核结果执行)。学校购买五险一金(五险执行社平最低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享受工会节假日慰问费和体检。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试用期间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高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初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其余人员执行见习期一年。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3-85773912、85770006

3.纪检监察电话:023-8576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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