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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武汉市中专幼师学校招聘公告名单

2023-07-07 21:06:50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武汉市中专幼师学校招聘公告名单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4日至3月3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4日至3月1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6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8日12:00至4月2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4月2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附件1: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附件2: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附件3: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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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2023年辅警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内附名单)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经过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蔡阳等202人为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3日,共3天。

武汉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1日

附:武汉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https://mp.weixin.qq.com/s/a3g5pvJNn2WQP251-3YI_A

(九派新闻综合自武汉市公安局、平安武汉)

【来源:九派新闻】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4日至3月3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4日至3月1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6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8日12:00至4月2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4月2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1.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3.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

附件详情请见武汉市人事院考试官网(网址:http://www.whptc.org/)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4日至3月3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4日至3月1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6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8日12:00至4月2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4月2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2023年武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为做好2022年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依据《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武人社函〔2022〕48号)及相关面试工作指南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时间:7月30日(周六)、31日(周日)(各岗位考试日期安排详见附件2)

地点:武汉市财政学校(汉阳区汉阳大道790号,地铁4号线玉龙路站D出口约200米)

三、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结构详见附件2)

四、核验身份

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签名并捺手印)报到,于考试当天上午7:20到达考点。重要提示:考试当天上午8:15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进入候考室前,请按工作人员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并上交所有考试复习资料和手机等电子产品。

五、面试程序

1.签到。考生面试当天在候考室签到,在《考生须知》上签字确认。

2.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备考。考生按照签位,经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备考室在规定时间内备考。(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的岗位除外)

4.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进行面试。

5.听分。面试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指定位置候分,工作人员以隔位报分形式,请考生在面试结果通知单上签字,考生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六、成绩计算与公布

1.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成绩公示栏公布相关岗位面试成绩。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详见《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八、相关提示

1.考生务必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掌握考试规则,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疫情防控要求。

2.对考试当天上午8:15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或考试期间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3.对面试弃权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统一设定65分的综合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过线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5.请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试时间、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6.7月29日(周五)17:00-17:30开放考点,考生本人可持《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察看考场分布情况。

7.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考生如有问题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5608497。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面试日期、形式及考场安排.xls

附件3:面试考生须知.docx

附件4: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5: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详见《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考生综合成绩》(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对入围的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本次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人员共19名(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组织

1.体检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对象、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体检费用及体检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不得提前告知考生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在体检当天安排工作人员直接将考生统一带至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一般应在6月8日前完成。

(2)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体检医疗机构和主检医师要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并如实作出明确的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3)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存有疑问的,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安排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由单位另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查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查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笔试准考证上相同)参加体检。体检前,考生应如实填写《体检表》中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内容,签名确认,并贴好照片,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

(2)体检期间,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全程陪同,考生应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考生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前8-12小时不得进食(含牛奶)、饮酒,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在未做完血样采集和B超前,不得进食。需以矫正视力检查的考生,请提前配好眼镜。

(4)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5)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

(6)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招聘单位核定考生身份。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告知考生本人,不得由考生自行领取。

三、考察

(一)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原则上应在6月15日前完成。

(二)招聘单位组建考察组,应抽调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组成考察工作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考生要提交个人自传,考察组要结合个人自传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信用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四)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单位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不得以政审和函调替代考察工作。考察过程中,应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等场所发布考察预告或通知。

(五)考察结束后,考察组须认真填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实事求是反映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同意聘用的意见,考察材料应由2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署负责。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递补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不再公告。

(二)招聘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体检和考察流程认真履责,确保体检、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考生综合成绩2.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    附件1: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考生综合成绩.xlsx    附件:    附件2: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x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武汉博物馆(武汉市文物交流中心)、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武汉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武汉图书馆是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9名事业编制专技人员(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3.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月24日开始,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http://wlj.wuhan.gov.cn)、武汉博物馆(武汉市文物交流中心)(https://www.whmuseum.com.cn)、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http://www.zhongshanwarship.org.cn)、武汉图书馆(http://www.whilb.org.cn)官网,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考古武汉)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查询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下午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

(二)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

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2月8日9:00-16:00携带下列材料,按照报考单位到武汉博物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373号武汉博物馆办公楼2楼会议室)、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都府堤20号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侧门办公室)、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373号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会议室)、武汉图书馆(地址:江汉区建设大道861号武汉图书馆四楼小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匹配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流水、业绩证明、各类作品、著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并确认下载的报告在有效期内)

5.近期2寸免冠登记彩照2张。

请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材料按目录顺序依次装订。上述证件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存档。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

经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虚假信息或无法提供匹配岗位条件资料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通过网上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武汉博物馆、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武汉图书馆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的,需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按程序组织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个人主动放弃面试导致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未达1:3的,岗位可正常开考。

四、面试

1.武汉博物馆(武汉市文物交流中心)新媒体教育岗、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社会教育岗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形式,重点考察岗位的业务技能:

(1)自备讲解词一篇,内容以文物藏品或艺术品为主(分值40分,时间不超过3分钟,可准备PPT)

(2)朗诵指定作品(分值30分,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做为主播,模拟一场与武汉历史、人文、著名景点相关的直播活动(分值30分,时间不超过3分钟)。

2.武汉博物馆(武汉市文物交流中心)设备管理技术员岗采用现场问答形式,分值共100分,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武汉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田野考古与研究岗、文物保护岗采用现场问答形式,分值共100分,答题时间不超过16分钟。

4.武汉图书馆数字化智慧化应用岗、古籍修复岗、文献信息服务与检索岗、图书馆学研究与管理岗采用现场问答形式,分值共100分,答题时间不超过11分钟。

五、笔试

笔试前将在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公告,笔试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笔试考生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各岗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笔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竞聘比例的岗位,组织该岗位全部考生进入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六、综合成绩公示

面试和笔试成绩7:3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经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武汉博物馆(武汉市文物交流中心)、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图书馆官网,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考古武汉)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其中对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标准需提前告知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应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疗机构和主检医师要按规定如实做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

2.考察工作在市文旅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抽调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组成考察工作组具体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填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实事求是反映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同意聘用的意见。考察材料由考察成员签名负责。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相应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应从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管理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http://wlj.wuhan.gov.cn)、武汉博物馆(武汉市文物交流中心)(https://www.whmuseum.com.cn)、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http://www.zhongshanwarship.org.cn)、武汉图书馆(http://www.whilb.org.cn)官网,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考古武汉)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将于开考前再次通知,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对在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考生应密切关注我市及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前注意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考试当天需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

4.对《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武汉博物馆电话:13972362331,武汉市中山舰博物电话:027-81562008,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电话:027-85872848、13297967720,武汉图书馆电话:027-85718030)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7-83331018,027-83331558。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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