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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引进新任教师工作的通知 2021年福建幼儿园教师考编

2023-07-07 22:04:2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引进新任教师工作的通知 2021年福建幼儿园教师考编

2023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引进新任教师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宁德市2021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3.招聘年龄要求以具体岗位为准。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并于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面向地区:福建省,指2021年3月27日前已具有福建省常住户口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福建省生源在省内外高校毕业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

6.符合《2021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引进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失信被执行人;(3)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4)已落实就业岗位的省内公费师范毕业生;(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本科及研究生岗位均通过全省新任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时间:2021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且务必在简历栏注明岗位代码、报考学校及岗位,否则初审不予通过。

应聘者应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入闱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招聘学校对应聘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结果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三、笔试有关事项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应聘者免于笔试,以面试最终成绩作为招聘总成绩。报考本科岗位的研究生应聘者需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1.笔试时间:4月18日   2.笔试地点:蕉城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31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闽教师〔2021〕1号附件),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应聘者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告时间(约考前一周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公布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9月1日前期满的人员)及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应聘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原始笔试总分加分政策。要求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逾期视作放弃加分资格。

四、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内容及成绩:主要内容含专业素养(基本技能、片段教学、答辩等)和综合素养(即兴表达、临时问答等),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确认及时间地点:拟入闱面试人员现场确认报考条件,须由本人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录用签注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所报学校进行现场确认(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的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所出具的证明)。现场确认时,出现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各岗位拟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现场确认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市教育官网(http://jyj.ningde.gov.cn/)公布。学校负责汇总提交拟入闱面试人员的征信情况。

4.其他说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岗位仍空缺的,该岗位纳入7月份全省补充招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2.被录用人员符合《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的,可申报相关补助待遇。

3.咨询电话

笔试咨询电话:0593-2915691

面试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宁德一中               0593-2822408

宁德市高级中学         0593-2822078

宁德市民族中学         0593-6382120

福安师范附小           0593-6578007

4.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引进新任教师计

划表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

 

2023福建宁德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160人)

关键词: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系统开启)~3月27日(系统关闭)

各有关考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以下简称“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福鼎市公开招聘160名新任教师,其中幼儿园50名、小学100名、中学9名、教师进修学校1名,具体岗位见《2021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各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已转正定级人员。

2.招聘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②年龄30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③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④面向地区:福鼎市是指2021年3月27日前已具有福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福鼎市生源在市内外高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均视为福鼎市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和“宁德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其中福建省和宁德市内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福建省”“宁德市”生源报考者。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因进城考试导致市区岗位空缺的,则该岗位自动调整为新教师招聘岗位,不再另行发布。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系统开启)~3月27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参加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时如要求岗位备注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附件《2021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中的“岗位代码”和“用人单位”名称(如“03,福鼎市教育局下属中学”),报考福鼎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代码01)及福鼎市前岐中心小学“三支一扶”岗位(岗位代码19)的考生,报考时统一选择“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及文件要求,提供并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不按要求填写或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和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我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将安排专人负责报考人员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盗用。

2.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4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其他工作要求

1.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大纲可登入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

3.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4.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线。

5.补充招聘报名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6.本次考试违纪违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7.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六、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本人必须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确认,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笔试的准考证、身份证。

4.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各种证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等将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七、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的5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若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出的岗位则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个别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由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5月10日-12日向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社厅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各类信息将通过福鼎市人民政府网(www.fuding.gov.cn)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593-78200617830171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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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莆田市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募银发教师公告(20人)

关键词: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质资源,吸引退休教育人才(以下统称“银发教师”)为我区教育发展贡献才智、经验和力量,根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银发教师教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莆教〔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莆田市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募银发教师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进修院校、教科研机构的退休教师(简称银发教师)。

二、招募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招募学校

岗位

任教

学科

任职要求

服务时间

联系电话

1

秀山初级中学

初中数学

1

1.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2.持有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良,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3.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胜任本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1年

13859896008

2

秀屿区第三实验小学

小学语文

1

同上

1年

13860968910

3

埭头第一中心汀岐小学

小学数学

1

同上

1年

13607511355

4

埭头第一中心高林小学

小学语文

1

同上

1年

13328362386

5

东峤魏厝小学

小学语文

1

同上

1年

 13859872816

6

东峤魏厝小学

幼儿教育

1

同上

1年

 13859872816

7

东峤湖柄小学

幼儿教育

1

同上

1年

13808573772

8

东峤铁炉小学

幼儿教育

1

同上

1年

 13959583575

9

东峤赤岐小学

幼儿教育

1

同上

1年

 13860998181

10

东峤前沁逸夫小学

幼儿教育

1

同上

1年

13706098005

11

秀屿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

幼儿教育

3

同上

1年

 13607541009

12

秀屿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

小学语文

1

同上

1年

13607541009

13

平海第二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育

2

同上

1年

15892072586

14

平海第二中心小学

小学数学

1

同上

1年

 18959559991

15

平海第二中心埭周小学

小学数学

1

同上

1年

 13959580813

16

平海第一中心石井小学

小学语文

1

同上

1年

 13799652376

17

平海第一中心上店小学附设园

幼儿教育

1

同上

1年

15980368813

合计

20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募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募方式

有意向的银发教师直接到意向任教的招募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由招募学校组织开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与银发教师就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沟通商谈,并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合格的拟聘银发教师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后,予以聘任。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17日。

>>福建教师招聘官方客服微信

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21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236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236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含中职、初中):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2.小学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按应聘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报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思政、历史及人文教育等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科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4.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含)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同时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具备会计证,校医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具备医师执业证书优先录用)。

5.福州高新区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含)以上我区区属公办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各完小校、公办幼儿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由所在临聘学校推荐。

(四)相关要求

1.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研究生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允许报考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正式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原则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3.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相当于放弃报考资格。

日期     时 间

6月28日

6月29日

6月30日

上午

9:00-11:00

幼儿教师、中职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小学学段语文、品德、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岗位

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下午

2:30-5:00

中学心健、初中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小学学段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

临聘转编外合同教师

三、招聘办法

(一)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地点: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报名时间:6月28日至30日。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或迟到不接受报名。

(二)编外教师岗位按照2021年全省统一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行政职员、财务人员、校医)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无需笔试成绩,通过现场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考核。面试由福州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资格现场报名和审核材料要求。

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材料清单(见附件);3.笔试准考证;4.省统一笔试成绩单(网上打印的成绩单,jszk.eeafj.cn);5.毕业证书;6.报到证(用人单位未签章或提供已签章报到证并提供解除证明);7.就业推荐表;8.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盖章,用人单位未签章或提供已签章并提供解除证明);9.普通话等级证书;10.教师资格证书;11.身份证。5-11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笔试);2.材料清单(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4.报到证;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7.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岗位提供会计证,校医岗位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行政职员岗位不需要提供);8.身份证;9.工作经验和解聘离职等证明材料。3-9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面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笔试);2.毕业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身份证;5.福州高新区临聘学校推荐信及工作年限证明(附学校近三年工资流水清单并加盖公章)。1-5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综合成绩和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

(五)拟聘用人员经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且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依《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入职第一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间不得报考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考并由用人学校将劳动合同报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备案。聘用有关事项通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http://fzgxq.fuzhou.gov.cn/),敬请留意。

四、考核管理办法

(一)编外聘用人员(即通过以上统一招聘的,下同)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参照编内教师。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学校可以解除或终止与编外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1.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2.未与用人学校续聘的;3.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或者在其他单位兼职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4.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5.依法服兵役的;6.国家对事业单位控编政策有所调整不允许使用编外人员的;7.因用人学校在校生规模下降需减少师资,且无其他岗位可调整,或者区内有同类别学校岗位空缺,经协商不同意调剂安排的。

(三)编外聘用人员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否则,取消今后编内新任教师招考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黑名单。

(四)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用人学校与编外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五、工资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年人均财政总支出10万元,工资参照区编内初级教师工资水平,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年终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发放综合绩效奖。其中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比例不高于20%,在政策允许下,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人员予以发放一次性嘉奖奖金,不合格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学校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自然解除劳动合同。在我区任教每满三年的编外合同教师,给与增加1.5万元的工资待遇,以此递增。

六、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区教卫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八、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0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监督电话:0591-3820156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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