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185人) 南宁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
2023年广西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185人)
关键词: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3日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
为了及时补充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高新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185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计算日期截止至考试报名首日)。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执业资格要去的岗位,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考试报名首日。
2.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普通话等级、职称等相关资格要求的,均应在考试报名首日之前取得相应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且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应在考试报名首日以前取得岗位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4.本次招聘中高校应届毕业生特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5.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招聘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由南宁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指定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报考者近三个月的1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需认真查看各招聘岗位的各项要求条件,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至4月2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至4月2日18: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至4月3日12: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需要二次缴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者和二次缴费的改报岗位报考者,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时至16:00时。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9:00时至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9:00时至18:00。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4月19日8:30至4月25日12: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11:00
2.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教辅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答题卡一并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5月中旬,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因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列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件原件到南宁高新区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无误后方能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南宁高新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招聘总成绩
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教辅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1:1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到指定的具有相当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经南宁高新区党工委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相应办理聘用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南宁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按程序报送南宁市教育局,由南宁市教育局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各级招聘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报考者行为对招聘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按程序报送南宁市公民信用信息管理部门。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填写《南宁高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报考人员承诺书》并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境外来邕返邕人员需提供“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的相关证明文件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后,对符合解除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邕返邕人员必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邕后实施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纳入健康管理服务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凡参加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进入笔试或面试考点除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的时间外全程均需佩戴口罩。
(四)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各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五)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946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3185216。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gxq.nanning.gov.cn/
报名网址:https://nn-gxq.glrgds.com/(南宁高新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
附件: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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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登记的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具体要求详情见岗位信息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由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开考。如调整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网址:盘锦市教育局(http://jyj.panjin.gov.cn),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7月7日12:00。
2.准考证: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打印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15日8:30。
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请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考生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上传项,工作人员会及时留言并退回报名申请,考生应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直到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二)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
专业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笔试内容: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幼教为学前教育知识),满分120分。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全部为选择题),满分8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对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开考。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区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考生说明情况。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报考体育、音乐学科教师以及幼教岗位的考生,均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面试、总成绩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
(八)考察
依据辽宁省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教办〔2023〕119号),由教育行政部门对人选入职前涉罪信息进行查询。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人选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采取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考核期为12个月,试用考核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考核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服务年限
新聘用教师在双台子区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调出区外工作申请。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3.咨询电话:0427-2360436、2360427
监督电话:0427-2360425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2023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制教师公告
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聘用制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815:14浏览次数:次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昆明市晋宁区小学和幼儿园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103人)
昆明市晋宁区小学和幼儿园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103人)2023-07-0515:05:54云南教师考试网http://yn.huatu.com/jiaoshi/文章来源:晋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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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导读】昆明市晋宁区小学和幼儿园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103,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18日(每天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根据学校实际教学需求和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扩班情况,现将晋宁区各小学、幼儿园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的人员。本次招聘为合同制教师,招聘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和犯罪等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且已取得相应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执业)资格,且已取得相应证书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具体岗位条件及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人数、具体岗位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晋宁区小学和幼儿园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18日(每天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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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咨询电话及现场报名的地点详见《昆明市晋宁区小学和幼儿园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名时,各单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原因,并退回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进入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按所列顺序整理):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自行填写打印并粘贴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持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现场签订《报名保证书》(附件3),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4.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已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但还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现场签订《报名保证书》(附件3)。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联系不到报考人员,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发布公告。请报名成功的考生留意考试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察体检
确定拟招聘人选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待遇
2023年8月至9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制教师待遇采用包干制,小学教师每人每年7万元,幼儿教师每人每年6.6万元。(含工资、“五险”单位出资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部分、劳务服务费)。
七、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衣、食、住、行、安全等由自己负责。建议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佩戴口罩。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1.昆明市晋宁区小学和幼儿园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名保证书
文章来源:http://www.kmjn.gov.cn/c/2023-07-05/6662664.shtml
晋宁人民政府(编辑:mengxyi)活动推荐热门课程联系方式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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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信息来源:罗湖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3-07-0418:52【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的线上报名、资料初审工作均已结束。现将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岗位入围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名单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确认
(一)时间及地点
日期:2023年7月8日(周六)
具体时间、地址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分岗位进行,详见时间安排表(附件2),请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二)审查所需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4);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6.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近两年社保清单;
8.业绩、获奖等其他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9.个人承诺书(附件4);
10.离职证明(如资格确认时未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考生身份为罗湖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11.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确认时未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
(三)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均现场核验原件,上交复印件。考生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资格确认和入围面试的资格。未到达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的人员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以领取《面试通知书》为准,并结合短信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面试相关公告。
三、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日期:2023年7月9日(周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教研员、心理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提问”形式,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信息管理教师采取“技能展示+结构化面试+考官提问”形式,以此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技能和综合素养。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集中候考
考生须依据面试通知书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提前到指定面试候考场签到。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罗湖区教育局同意外,规定时间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商议。签到后,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一切电子产品关闭并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抽签,以决定面试顺序。
2.封闭与等候
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场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场。
3.应试
考生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或完成操作任务。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或无理取闹,否则按考场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4.面试分值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四、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录取线为80分,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公告栏处公示。
(我局可根据面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削减拟聘岗位人数)。
五、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公告栏处公示。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罗湖区教育局研究后,则可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临聘)合同,按相关文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交离职证明。
(二)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85716,0755-221856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
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pdf
附件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pdf
附件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x
若干!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
为进一步增强我园教职工队伍力量,加强师资储备,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结合我园实际,2023年秋季学期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若干,用工形式为校聘合同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儿教育工作,积极进取,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团队意识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人事关系及其它不能报名的情况。
5.符合本单位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岗位需求
1.招聘岗位:幼儿教师。
2.招聘人数:若干。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含学前教育方向)、艺体类专业。
5.其它要求:幼儿教师资格证(艺体类专业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不限类型);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外园乐学楼二楼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456号)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四)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它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4)《2023年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并填写);(5)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满分100分。
具体计算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及部分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外园三楼(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456号)。
2.面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0日下午或2023年7月11日(具体时间以园方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外园三楼会议室(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456号)。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试讲、才艺展示、结构化面试。
3.公布录取名单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职位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按面试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序。如因资格审查、健康体检等因素而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依次递补一次。
公布时间:2023年7月12日
公布地点: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外园公示栏。
(六)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7932299
监督电话:(0818)7922655
来源丨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