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武汉市公办幼儿园招聘

2023-07-08 09:56:0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武汉市公办幼儿园招聘

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十四五”武汉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育新人,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

(二)扩容量,优化布局持续扩大学位供给

(三)提品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保公平,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优生态,建设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

(六)促开放,打造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和区域教育合作中心

(七)强治理,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建设项目

(一)重大改革举措

(二)重大建设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发挥核心作用

(二)强化经费投入,加大保障力度

(三)强化专业引领,建设教育人才队伍

(四)强化教育督导,落实主体责任

(五)强化教科研支撑,提升教育品质

(六)强化规划实施,严格监督检查

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助力现代化大武汉建设,根据《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武汉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我市始终围绕教育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市教育战线百万师生战斗在疫情防控和“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两条战线,取得抗击疫情和复学复课双胜利,确保了规划任务的有序推进和主要指标的全面完成。

1.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各学段教育普及程度和水平均有明显提高。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03%。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89%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完成现代化建设。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84%,初中毕业生普职升学比保持大体相当。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所占比例多年稳定在85%以上,创建国家级中职示范校10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9%,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64年。社区教育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

2.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教育信息技术“三通两平台”应用普及率达到100%,基础教育信息化“武汉模式”得到业界充分认可,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名单。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试点任务不断突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被教育部评为2020年度全国基础教育优秀工作案例。新中考、新高考改革顺利推进。率先在全国建立研学旅行系列标准。成功获批全国首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民办教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一批优秀老师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称号。武汉市获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优秀试验区和全国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唯一示范区。我市海外友好学校突破500所,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地位凸显。

3.教育攻坚开创新局面。建立教育资源优质扩容体制机制,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4所、中小学校131所,新增入园入学学位18.96万个。创建省级学前教育示范区7个、市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6个,依托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建立217个学区。组建行业类职教集团7个,创建国家级教学诊改试点学校3所和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实习、学生管理“50强”学校3所。市属高校10个重点发展专业建设取得成效,形成了1所综合性本科大学、1所应用型本科大学和2所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412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脱薄,43所农村小规模学校、104所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建成7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农村地区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切实提高,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疑似失学学生全部清零销号。

4.教育治理呈现新面貌。市区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建立,教育党建“1+3”工作体系[1]全面构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财政性教育经费从192亿元增加到367亿元,年均增长近14%。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构建,落实10.75亿元资助资金惠及困难学生86.81万人次,率先在全省实现中职教育全免费。在全国率先研制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和家委会工作规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责任督学挂牌制度全面实行。完成976所中小学、幼儿园基础设施维修,中小学安防建设实现“3个100%”[2],15所中小学获评全省“最美校园书屋”。全市公办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全面完成。

(二)面临形势

1.立足新发展阶段,武汉教育将面临新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我市将全面开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新征程。新的发展定位叠加户籍制度改革、全面二孩和三胎放开等政策因素,必将导致我市人口规模和结构的新变化,武汉教育将面临“保入学”和“上好学”的双重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市属中职在校生规模仍将持续增长,高峰期将分别达到39.5万、78.5万、34.7万、17.2万、8.9万人,合计近180万人,高峰期比2020年净增35万人。随着生源的递次传导,“十四五”期间,我市学前、小学段入学高峰即将过去,生源压力将延伸至初中、高中学段。“十四五”末我市初中、高中和市属中职在校生规模将分别比2020年增长42.2%、43.5%和30.8%,学位缺口分别约为10.3万、5.2万、2.1万个,中学的入学压力将成为主要矛盾(“十五五”中期、后期将分别迎来初中、高中入学高峰)。大学阶段适龄人口将开始新一轮的上涨周期,人口老龄化特征将进一步凸显,城乡、区域学龄人口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城市人口流动将进一步加剧。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我们主动顺应这种新变化,为新一轮入学高峰备足资源,为满足社会成员基础性、多元化、个性化、高质量的终身学习需求提前谋划。

2.贯彻新发展理念,武汉教育应展现新作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从总体看,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优质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比较明显。从类别看,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不足,义务教育局部地区存在入学矛盾,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还不能很好适应新课改和新高考要求,民办教育分类监管机制仍不完善。“十四五”期间,要以新发展理念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努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并实现教育普及、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结构等方面的整体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教育需求。

3.构建新发展格局,武汉教育需抓住新机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人才和科技竞争更加激烈,教育在增强国家软实力方面作用更加凸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教育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国际化水平。武汉教育要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发展不断重塑教育形态,加快建成普及普惠、优质多元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创新人才和技术人才,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全面支撑城市建设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接国家、省、市教育现代化2035及五年实施方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系统观念,着力补短板、扩容量、提质量、保公平,加快推进武汉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办“更好的教育”。坚持以生为本、五育并举,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教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作用。

3.坚持教育强市。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武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充分发挥教育开发人力资源的主渠道作用,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功能,着力构建与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相适应的教育支撑服务体系。

4.坚持改革开放。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破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序推进、不断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国际竞争力,打造武汉教育品牌。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构建,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市,教育总体发展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展望到2035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总体发展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成为具有武汉特色的现代化教育名城。                             

2.具体目标

——教育普及优质。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5%,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具有办园等级的幼儿园占比达到75%,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规模进一步扩大。全面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市级评估。重点打造17所普通高中领航学校、25所特色高中、30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优质专业(群)。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5%,保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

——教育智慧升级。在深入推进“三通工程”[3]建设和“三全两高一大”[4]目标的基础上,深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面打造并基本形成“智能+”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新模式,建设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打造300所智慧校园。

——教育多元开放。依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打造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建成武汉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新增150所海外友好学校和50所市级国际理解教育示范(特色)学校。

——教育终身持续。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5年以上,全市社区居民培训率达到55%以上。打造学习体系健全、学习网络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学习型城市,逐步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

——教育治理提升。坚持依法治教,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基本形成完备的教育制度体系、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有力的教育保障体系,努力推进全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武汉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指  标

 单位

  2020年实际

2025年预期目标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

     92.03

     95.5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

     33.86

      50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系数(小学/初中)

 系数

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瑞教人〔2023〕194号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公办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瑞安市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瑞编〔2021〕13号)、《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瑞人社〔2023〕42号)(以下简称《事业招聘》)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9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事业招聘》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01),且按《事业招聘》中相关要求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对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园区的含分园区,下同)、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等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9时—2023年7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日9时—2023年7月4日17时。

报考人员通过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中“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要特别注意“事业招聘”与“劳动合同制招聘”要分别注册,分别报名,且需要用同一身份证号码、同一手机号码注册报名。已在《事业招聘》中按相关要求完成缴费的,在“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中无需再次缴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参考“报名人数查询”结果,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已报考《事业招聘》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已报名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对象,如未完成《事业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报名缴费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完成《事业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报名缴费确认的,但未报名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视为无效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对象不足开考比例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不再另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报考对象参加《事业招聘》2023年7月15日进行笔试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上述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另行公告。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含《事业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按《事业招聘》要求,在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中打印)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证书。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下同),已取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初定于面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事项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另行公告。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的,将影响考生个人征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并由所在学校委托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实行人事代理。每次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转正手续前落户到瑞安市。劳动合同制教师在同一所公办幼儿园服务期满6年后,须参加同年度瑞安市教育局组织的流动竞岗。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非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在职劳动合同制教师不得报考。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考试。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五)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六)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其薪酬按《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瑞编〔2021〕13号)执行。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附件: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瑞教人〔2023〕194号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docx

江山市2023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3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内(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1.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幼儿教育学科类的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或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3.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或素养大赛)获县(市、区)级全能三等奖及以上的人员

4.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市、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5.在公办幼儿园或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3年及以上(或担任班主任2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公办幼儿园或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的人员(以社保证明、工作证明为依据,任教年限和社保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5月1日)。

(三)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或音乐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江山市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

2.之前参加江山市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入围选岗环节无故放弃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

报名时提供《江山市2023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也一并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要求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面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符合“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以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0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8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得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1:1.5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讲故事、舞蹈、绘画四项,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满分为100分。舞蹈曲目自定(考生需自备伴奏U盘)。自弹自唱、讲故事、绘画由评委现场出题,绘画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技能测试使用的道具、文具、画具由考生自备,绘画用纸现场统一提供。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三)成绩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7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合格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该招考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则不再递补。若递补对象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3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单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宜报考。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2502。

(六)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的“公告公示”栏和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246/index.html

五、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

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1.江山市2023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江山市2023年招聘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x

2.江山市教师招聘办理事项委托书附件2.招聘办理事项委托书.docx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2023宿州埇桥区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00人公告

0分享至安徽教师招考网同步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试动态信息:2023宿州埇桥区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00人公告。更多关于宿州埇桥区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以及安徽华图教师考编(jiaoshitest)认证号和幼儿教师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宿州埇桥区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预报名进行中!!!

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埇桥区第一幼儿园、埇桥区第二幼儿园、埇桥区直属幼儿园3所公立幼儿园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00名,现接受预报名!

Part1

招聘详情

具体条件

1.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基本技能:具有幼儿教师弹、唱、说、跳、画的基本技能。

Part2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增加绩效、教龄、班主任补助等,并购买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包含生育险)大病救助保险)。

Part3

联系我们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7日-额满为止。

(周一至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及地址

办公电话:

0557-3926166

130-1400-7321(汤经理)

130-8302-3758(闫经理)

报名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南翔云集3号楼1718室。

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3号楼

报名提交资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信息以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发布为准!

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原文标题:宿州埇桥区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预报名进行中!!!

文章来源: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链接MD5:3074cf8737e8ccb98fbcb90d7f0caffe)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3/0708/2658450.html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公告汇总|职位表

辅导课程--2023安徽幼儿教师笔试课程|面试课程|备考资料|图书网课

以上是2023宿州埇桥区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00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华图(https://ah.huatu.com/)、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https://ah.huatu.com/jiaoshi/youer/)。

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教师招考网、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

本文【2023宿州埇桥区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00人公告】来源于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最终信息请以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Thecontentabove(includingthepicturesandvideosifany)isuploadedandpostedbyauserofNetEaseHao,whichisasocialmediaplatformandonlyprovidesinformationstorageservices.

/阅读下一篇/返回网易首页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信息来源:罗湖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3-07-0418:52【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的线上报名、资料初审工作均已结束。现将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岗位入围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名单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确认

(一)时间及地点

日期:2023年7月8日(周六)

具体时间、地址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分岗位进行,详见时间安排表(附件2),请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二)审查所需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4);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6.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近两年社保清单;

8.业绩、获奖等其他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9.个人承诺书(附件4);

10.离职证明(如资格确认时未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考生身份为罗湖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11.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确认时未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

(三)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均现场核验原件,上交复印件。考生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资格确认和入围面试的资格。未到达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的人员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以领取《面试通知书》为准,并结合短信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面试相关公告。

三、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日期:2023年7月9日(周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教研员、心理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提问”形式,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信息管理教师采取“技能展示+结构化面试+考官提问”形式,以此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技能和综合素养。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集中候考

考生须依据面试通知书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提前到指定面试候考场签到。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罗湖区教育局同意外,规定时间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商议。签到后,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一切电子产品关闭并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抽签,以决定面试顺序。

2.封闭与等候

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场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场。

3.应试

考生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或完成操作任务。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或无理取闹,否则按考场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4.面试分值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四、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录取线为80分,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公告栏处公示。

(我局可根据面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削减拟聘岗位人数)。

五、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公告栏处公示。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罗湖区教育局研究后,则可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临聘)合同,按相关文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交离职证明。

(二)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85716,0755-221856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

   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pdf

附件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pdf

附件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x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