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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宁波幼师高等专科学院招生

2023-07-08 16:06:1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宁波幼师高等专科学院招生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9月26日、2023年2月15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9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和专业

学历及学位

备注

组织干事

高晨露

1994年6月

都柏林大学圣三一学院

英语语言教学

研究生/

硕士

中共党员

(2014年12月)

辅导员

奕桑桑

1996年10月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英语

本科/

学士

中共党员

(2017年12月);

2019年7月至今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

女辅导员

邹泳琳

1998年6月

澳门城市大学

教学研究

研究生/硕士

中共党员(2019年12月);学习期间担任校级研究生会理事会副理事

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岗

蔡丽华

1995年4月

上海大学

图书馆学

研究生/

硕士

学生管理

(2022年9月26日招聘公告)

裘丝雁

1998年2月

杭州师范大学

舞蹈编导

研究生/

硕士

中共党员

(2022年5月24日);

学习期间担任团支部书记

教学秘书

訾珊珊

1990年4月

淮北师范大学

小学教育

研究生/硕士

党务工作1

金锦涛

1997年7月

华侨大学

政治学

研究生/硕士

中共党员

(2018年11月)

党务工作3

周力学

1992年11月

英国约克大学

对外英语教学

研究生/硕士

中共党员

(2014年12月)

学生管理

(2023年2月15日招聘公告)

史亚欢

1992年6月

辽宁师范大学

基础心理学

研究生/硕士

2021年9月-2022年1月在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就职期间承担心理咨询工作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人事处0574-82371619,联系人:何老师

纪委办公室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7日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基本信息

第一条学校全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国标代码:14392河南省招生代码:6233

第三条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与汤阴县人和路交汇处以西

第八条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九条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时严格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认可各省的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报考要求,身高标准:女生161cm-176cm;男生:171cm-186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

音乐表演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舞蹈表演按专业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二十一条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奖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学院书记组成。各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班也相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第二十四条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全面发展的在校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国家助学金: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十五条奖励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实际发放奖金金额以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预算为准。

第二十六条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追求进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习努力,成绩优异;自强不息,生活朴素,品德优良;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性劳动。

第二十七条评定程序: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初步提出获奖名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确认无误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八条奖励办法及发放方式。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制表造册,经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处。财务处对获奖学生发放奖金,同时对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九条监督和检查: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宣传栏内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五章其它

第三十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收费标准

文史类:3700元/生/年

理工类:4200元/生/年

艺术类:6000元/生/年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生/年

住宿费: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与汤阴县人和路交汇处以西

邮编:456150

联系电话:0372-3807392、3807393、8806036、8806038

传真:0372-3807355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Email:ayyzzsb@126.com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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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招生代码:8525   国标代码:15312]

学校简介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迄今已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规划面积810亩,2018年新校区正式投入使用,一期建设占地面积454.31亩,建筑面积21.26万平方米。附属幼儿园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9300余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18人,专任教师360人,其中217人具有硕士学位,具副高以上职称教师94人,双师型教师210人,在籍学生10874余人。 

我校是国家教育部职业教育院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两个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当选专委会委员2名。2018年,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确定为全省高职高专50个优势专业之一。

2023年我校被评为江西省第二轮“双高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群成功立项江西省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我校学前教育(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小学科学教育专业已成功纳入教育部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范围。

学校教学成果显著,注重教育科研与教学实际相结合,“以赛促教,以教促学”。近年来,学前教育和英语教育两支学生团队参加全国技能竞赛获团体、个人二等奖;2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在第十二届“挑战杯”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五项铜奖;连续三年获得全省高校大合唱比赛高职高专组二等奖;全省定向越野比赛中,学生团体总分第二;学校连年获得上饶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称号;教师团队参加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高职组)荣获一等奖,全国比赛荣获二等奖;成立了全国首个乡村教育振兴博士工作站,成立了上饶市护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两个案例分别入选江西省 2022 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和江西省2022年度可复制、可推广优秀实习管理案例。

学校面向安徽、浙江、上海、福建、江西、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山西、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24个省(市、区)招生。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校园招聘、校企联合、访企拓岗等多种方式为每一位毕业生提供推荐优质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我校各专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

校园风采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生活条件

学校聘请物业公司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业化公寓管理。宿舍均为六人间,室内配置主要有:独立卫生间(冷热水淋浴)、洗刷间、独立阳台、上床下桌,组合柜、宽带进寝室,空调、风扇等,饮用开水进楼层。学生宿舍区紧邻食堂(共有4个食堂),专用洗衣房,生活便捷。

资助政策

贫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助学金”4400—2200元/每人;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01 学校网址

https://www.srygz.com/

02 招生电话

0793-8225382    0793-8271282

03 学校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

04 抖音咨询账号

Sryzlls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1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专任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22年度专任教师岗位第二批招聘计划表)

注:1、职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3、工作地点在杭州湾校区。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时至10月18日16:00时

2、应聘办法:应聘者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招聘网站https://rszp.ncec.edu.cn,按以下步骤报名:(1)注册账户;(2)完善个人相关信息;(3)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荣誉证书等相关电子证明材料;(4)点击公告中“岗位名称”或在“招聘岗位”栏应聘相应岗位。

应聘报名遇到特殊情况时,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71-87871332,人事处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或发送E-mail到njyrsc@126.com)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应聘人员需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如实、完整提交所需材料。报名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体育类专任教师、舞蹈类专任教师、产品艺术设计专任教师、管乐演奏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早期教育专业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新闻专任教师、儿童文学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参考教材将在发布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评通知时同时公布。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原则上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

2、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按规定参加考试。在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后按考生测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1)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100分,“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组成,按照考生“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实际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其中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2)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各100分,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排序。

考生可在专业能力测评或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查看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附件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度专任教师岗位第二批招聘计划表.docx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9月26日

多少分可以上广幼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录取情况公布 —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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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招生录取-

情况公布

我校夏季高考招生计划345人,省内普高计划招生315人,外省普高30人。

究竟多少分能报考广州幼专

选择心仪专业需要多少分

火速参考去年的录取数据

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国标代码:14756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科教大道110号

邮政编码:5113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022年录取数据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

各专业参考录取数据

2023年招生计划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高考

广东省招生计划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高考

省外招生计划

联系方式

巢湖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巢湖学院是安徽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77年,前身是巢湖师范专科学校。200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巢湖学院。2013年6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12月,参与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并获得好评。2019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巢湖学院继续教育办学二十多年来,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合格人才。

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合肥市巢湖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学校占地面积1324.5亩。设有15个二级学院,5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和英语(师范)等5个专业纳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现有教职工1019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350人,博士学位222人,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省级教坛新秀36人,柔性引进国家级高水平人才6人。现有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15个,硕士研究生导师54人,双师双能型教师489人。全日制在校生17032人。

作为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秉承“德学并举、知行合一”校训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服务荣校、文化塑校”办学理念,坚持服务支撑安徽省“三地一区”建设,对接省十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以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按照“专业对接产业,学科专业群对接产业链”的原则,构建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集群,大力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继续教育简介】

巢湖学院继续教育办学二十多年来,秉承“德学并举知行合一”校训,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学校教科研整体优势,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人才。

近年来,巢湖学院继续教育主动适应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产业升级和企业需求,立足合肥,面向安徽,辐射长三角,以服务环巢湖地区为重点,以内涵建设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办学结构,稳步发展学历教育,大力拓展非学历继续教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招生章程】

一、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层次

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考生需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即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查询到专科证书方可报名)。因学籍学历等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外省户籍在皖工作考生必须具有居民居住证或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四、报名流程

 1.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2.报名时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3.考试时间:10月下旬

 4.安徽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的唯一官方网址为:http://crbm.ahzsks.cn,其它任何网址都不具有合法性。报名条件、具体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以及确认时间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www.ahzsks.cn/)公布的信息为准,网上报名请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请保证畅通。

五、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由实际报名人数而定,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往年看,原则上都可以被录取。

六、学习形式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以线上教学、自学为主,部分课程寒暑假集中面授辅导,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由学校统一安排面授辅导时间。

七、办学地址

巢湖学院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

八、毕业与学位

符合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证书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证书种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招生专业和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层次

学制

学科门类

统考科目

学费标准

招生范围

汉语言文学

函授

专升本

2.5

文史类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1100元/年

全省

法学

函授

专升本

2.5

法学类

政治、外语、民法

1100元/年

全省

学前教育

函授

专升本

2.5

教育学类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1100元/年

全省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函授

专升本

2.5

理工类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1300元/年

全省

财务管理

函授

专升本

2.5

经管类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1300元/年

全省

机械电子工程

函授

专升本

2.5

理工类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1300元/年

全省

应用化学

函授

专升本

2.5

理工类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1300元/年

全省

(执行省物价部门所核准的学费标准)

十、其他

 巢湖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考生切勿委托任何个人、中介代为报名,否则由此带来的其它不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简章若有与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不一致的,以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招生咨询】

巢湖学院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

网址:https://www.chu.edu.cn/jjy/

招生信息咨询电话:0551-82361513、0551-82361405、0551-82362121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巢湖学院!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6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第一批管理服务人员招聘需求表)

注:1、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或毕业论文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或毕业论文摘要部分等证明。

3、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4、公告中提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至6月27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8日9时至6月29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6月30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至7月5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7月22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nbei.net)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原价、复印件;(3)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复印件;(4)历届生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高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3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附件1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第一批管理服务人员招聘需求表.docx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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