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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6人) 重庆市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公示

2023-07-09 02:33:0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成都市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6人) 重庆市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公示

2023年成都市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6人)

2022年成都市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6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2】第418298号

2022-04-19

招聘截止时间:2022-04-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公示公告”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胜利新村11号

婴幼儿教育、保育

省直属机关红星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岳府街3号

婴幼儿教育、保育

省直属机关西马棚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西马棚街30号

婴幼儿教育、保育

省直属机关玉泉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正通顺街81号

婴幼儿教育、保育

省直属机关东府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东府街20号

婴幼儿教育、保育

省直属机关东通顺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狮子巷56号

婴幼儿教育、保育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其他条件。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6名,其中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8名,省直属机关红星幼儿园8名,省直属机关西马棚幼儿园9名,省直属机关玉泉幼儿园3名,省直属机关东府幼儿园4名,省直属机关东通顺幼儿园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至4月26日下午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省属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局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5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2年4月27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2年5月10日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2年5月2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幼儿教师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5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原始成绩于2022年6月1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6月10日至6月1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6月1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2年6月23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6月14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审计处)田野君同志(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B421室,联系电话028-86740620),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答辩和才艺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6月23日前由我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局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局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和才艺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职业道德与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教育观念及专业技能、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才艺技能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整体工作结束后,由我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

2.毕业证书、资格证书。

3.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局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面试考务等问题):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028-86759562(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86754985(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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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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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7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七)现场资格复审

1.按照入库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学位证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7月18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或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待聘备选库。

入围面试对象按“蛇形分组法”分组后组织面试,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后计入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修正规则如下:

修正后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修正系数、修正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修正。

4.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修正后的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照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0人的计划数纳入待聘备选库。入库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6.因衢江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等工作需要,经学校申请,报请衢江区教育局同意,按折合总成绩(不同面试组的需修正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待聘备选库中择优确定拟上岗对象。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一年。

(九)体检

1.拟上岗对象的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自动放弃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是否递补,由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不按规定办理上岗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上岗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资格。

4.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3.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或转增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4.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0-3838951。

5.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570-8036313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原文标题: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二)

原文链接:http://www.qjq.gov.cn/art/2023/7/6/art_1229614273_59020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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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铜陵铜官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及查分通知

安徽教师招考网同步铜陵市铜官区政府考试动态信息:2023铜陵铜官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及查分通知。更多关于说明,铜陵市铜官区政府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以及安徽华图教师考编(jiaoshitest)认证号和幼儿教师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2023年铜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及查分通知

QW铜陵市铜官区幼教01

根据《2023年铜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的要求,笔试于2023年7月2日完成,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至7月6日。

如考生对所公布的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查分。请申请查分的考生于7月6日上午(8:30-11:30)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查分申请书到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405办公室办理查分登记(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长江路转人民三路入口处向内10米,老建委大院内,联系电话:0562-2861600)。

笔试查分结果,统一于2023年7月7日上午在“铜陵市铜官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如有问题反映,请于2023年7月6日(工作时间)前向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2-2861600,0562-212203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2023年铜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xls

铜陵市铜官区区教育局

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2023年7月4日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3/0704/2645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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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铜陵铜官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及查分通知】来源于铜陵市铜官区政府,具体最终信息请以铜陵市铜官区政府为准!

(编辑:常远)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网提供以下教师面试名单信息: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公告,更多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资格确认,教师面试名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的线上报名、资料初审工作均已结束。现将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岗位入围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名单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确认

(一)时间及地点

日期:2023年7月8日(周六)

具体时间、地址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分岗位进行,详见时间安排表(附件2),请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二)审查所需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4)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6.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近两年社保清单

8.业绩、获奖等其他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9.个人承诺书(附件4)

10.离职证明(如资格确认时未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考生身份为罗湖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11.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确认时未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

(三)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均现场核验原件,上交复印件。考生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资格确认和入围面试的资格。未到达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的人员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以领取《面试通知书》为准,并结合短信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面试相关公告。

三、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日期:2023年7月9日(周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教研员、心理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提问”形式,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信息管理教师采取“技能展示+结构化面试+考官提问”形式,以此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技能和综合素养。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集中候考

考生须依据面试通知书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提前到指定面试候考场签到。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罗湖区教育局同意外,规定时间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商议。签到后,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一切电子产品关闭并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抽签,以决定面试顺序。

2.封闭与等候

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场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场。

3.应试

考生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或完成操作任务。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或无理取闹,否则按考场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4.面试分值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四、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录取线为80分,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公告栏处公示。

(我局可根据面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削减拟聘岗位人数)。

五、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公告栏处公示。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罗湖区教育局研究后,则可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临聘)合同,按相关文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交离职证明。

(二)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85716,0755-221856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

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pdf

2.附件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pdf

3.附件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x

原文标题: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content/10/10694/post_10694082.html#12152

以上是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3年6月招聘教研员及教师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深圳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关键词阅读: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资格确认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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