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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国家考区) 2021年幼教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23-07-09 04:13:2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国家考区) 2021年幼教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国家考区)

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国家考区)

2020-12-2511:50:27文章来源:中国教师资格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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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国家考区)

中国教师资格证网:今日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全国统考,因此今年上半年的考试时间已确定,对于2021教师资格考试相关问题关于咨询安徽华图教育客服【点击咨询】,或添加客服微信咨询(ahhtyoujiao);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2020〕115号)文件安排,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13日。现就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月14日09:00--1月17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1月14日09:00--1月19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1月14日09:00--1月19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3月8日--3月13日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2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考生自负。

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符合《教师法》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学历要求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本款前四项要求,持有宁夏户籍或宁夏有效居住证明的社会人员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和持有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申请对象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专、中职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宁夏区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在符合认定条件的基础上,在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6.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7.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认定。

(三)注意事项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宁夏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四、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1月14日开放网上报名后,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对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注册时要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不允许带头巾、发带、墨镜等装饰物。(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网上确认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网上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照片、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的同时,还需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

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并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姓名、性别、民族等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对“诚信考试承诺”进行确认。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并通过笔试考试,后续出现无法考试、无法认定等情况,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和他人替代考生本人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无法考试、无法认定等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

考生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24小时以后,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

根据教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经过网上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报名成功。已进行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

五、考生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2021年3月8日至3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37号)文件,宁夏考生每科按65元标准收费。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http://ntce.neea.edu.cn网站免费下载)。笔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二)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4月15日起,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三)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第一种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第二种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第三种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

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四)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或宁夏教育考试院网(https://www.nxjyks.cn)。

八、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每科目一张)。《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区及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考区。如因个人原因致无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以上是『国家报名入口』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国家考区)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笔试,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资格证公告,中国教师资格证网快讯信息敬请关注国家考试网,及关注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中国教师资格证网(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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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开始报名!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排来了!

想当老师的同学看过来!

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公布啦

2023年7月7-10日报名,9月16日考试

详情往下看

↓↓↓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

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30至7月10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9月11日00:00至16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3年11月8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7月7日起报名,9月16日笔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星期六)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下方)。现将上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以及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免试政策,可以向本人所在学校咨询。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统一举办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认定除笔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部分资格认定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等级、满足体检标准等,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分为报考信息输入、报名信息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报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详见下方)。具体操作流程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详见下方)

(一)报考信息输入

考生报考信息输入时间为7月7日(星期五)9:00起至7月8日(星期六)24:00(之后网报功能关闭,报考者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做任何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

第一步:登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

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码要求。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重要提醒:在校生是指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报考;最高学历在校生须填写本人目前就读的将要取得的最高学历。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的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通过报名信息审核。

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建桥学院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三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

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详见下方)。

重要提示:

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审核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二)报名信息审核

本次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时间为7月8日(星期六)—7月11日(星期二)。

①7月8日(星期六)9:00起至7月9日(星期日)16:00,考生报名信息由各考区进行网上智能自动审核(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户籍、居住证、学籍信息做一致性判定)。

②7月9日(星期日)9: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若显示“待缴费”,表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通过了资格审核;若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信息不一致,智能审核未通过。

③如果“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如近期内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等),须登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待审核状态,再扫描以下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s://ops.hycj.jrycn.cn/f/shntcezlsh)登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料提交系统”(系统使用手册见文末)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见下方),提交时间为7月10日(星期一)9:00至22:00。

④7月11日(星期二)9:00-16:00各区和直属高校考区将根据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结合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审核状态。如人工审核不通过,考生可重新提交材料,每位考生最多提交三次。

(三)网上缴费

1.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7月12日(星期三)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本次报名无效。

2.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详见下方)。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详见下方)。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1月8日(星期三),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二)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8日(星期三)至11月21日(星期二)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2023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主办的上海教育人才网站(https://shehr.shec.edu.cn/)查询。

(五)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六)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点击

原标题:《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7月7日起报名,9月16日笔试!》

阅读原文

青海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9月16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注: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第四部分第(二)款4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青教师〔2019〕89号)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2020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3.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小学)(代码20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两个科目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居住证明等,下同)的外省户籍人员。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7月10日17时;

    网上审核时间:7月7日——7月12日17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12日24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9月11日——9月16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1月8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第三步,填报及注意事项。

    1.省内三所高校单独设置考区: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师范大学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

    省内三所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在校本科及研究生报考,且不得跨校报考。三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其他考区。

    2.西宁市设置西宁市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

西宁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仅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在校生报考。

    3.海东市设置海东市乐都区考区、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海东市互助县考区、海东市民和县考区、海东市化隆县考区、海东市循化县考区。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东市乐都区考区报考。

    4.海西州设置海西州考区、格尔木市考区。

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西州考区报考。

    5.省内其他市州设置情况如下:海南州考区、海北州考区、黄南州考区、果洛州考区、玉树州考区。

    6.青海省户籍的其他社会考生可根据个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报名(不限于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社会考生应选择居住证办理地的考区报考,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写身份证号即可)。网上审核通过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重点强调:考生应按照报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科目、考区,审核通过后,无法更改报考科目及考区等信息。特别是选择省内高校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的考生必须为相关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学校仍属于特殊场所,相关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其他社会人员选择该类考区将无法进入校区参加考试。因个人选错考区,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无法退还考试费用。

    特别提示: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根据考试前的疫情情况统筹安排考点,报名时选择考区并不代表考试地点,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学历是否符合认定要求、姓名及身份证号录入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个人信息录入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在审核日期截止前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应在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咨询所选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问题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

    1.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师范大学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由各高校自行负责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

    2.西宁市设置的各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3.海东市设置的各区(县)考区考生资格审核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原海东市招考办)统筹管理。

    4.其他考区的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纸质考试)70元/人.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机构不负责审核考生姓名书写是否准确,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书写完全一致),如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示例:悦--悅,财--財,看--侃,措--错,玛--马,侯--候等),将无法参加笔试、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考生报名后,如发现本人姓名有误或必须更换照片,应在缴费截止前向笔试报名考区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姓名等关键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认定,特别提醒考生应注意在报名注册、提交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缴费等各环节中多次核对本人信息。禁止委托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四)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以免影响考试相关重要信息的接收。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查询)

来源: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 

监制:刘幸海

责编:寇荣

编辑:冯丽晨、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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