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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 通知公告 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下载

2023-07-09 10:44:0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江苏教育 通知公告 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江苏省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设区市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定机构及其受理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

3.在驻当地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

4.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2021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8日。

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安排等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于4月9日前向社会公布。

各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见各认定机构通知。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凭已经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否”,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上半年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凭毕业时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是(在校最后一学期)”,并点击“同步学籍”按钮,获取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省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报名系统“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往年政策执行。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xlsx

江苏省教育厅 

2021年3月30日

2023年常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根据《2022年常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就体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认定机构为常熟市教育局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人。

二、体检地点、时间及预约方式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在常熟市中医院(新区医院)体检,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可在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体检医院:常熟市中医院(新区医院)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6号

开放时间:5月9日-13日(周一至周五),每天20人;5月16日-20日(周一至周五),每天20人;5月23日-27日(周一至周五),每天20人

预约方式:电话预约(工作时间)

预约电话52340905,申请人根据选定日期和时间前往,提供个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按照医院的相关防疫要求做好准备。

(二)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体检医院1: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常熟市书院街1号

开放时间:5月15日(周日)、5月22日(周日)、5月29日(周日),每天85人

预约方式:微信扫码预约

申请人分别于每周四16:00前完成本周日的体检预约,根据选定日期前往,提供个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按照医院的相关防疫要求做好准备,请申请人务必于选定日期当天08:00-08:45期间到达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体检医院2: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常熟市海虞南路68号18号楼底楼

开放时间:5月9日-13日(周一至周五),每天20人;5月16日-20日(周一至周五),每天30人

预约方式:公众号网上预约

进入“常熟二院”公众号,点击“医疗服务-预约服务-海虞南路院区-其他-健康体检-教师资格证体检”进行网上预约,根据选定日期和时间前往,提供个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按照医院的相关防疫要求做好准备。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静。

2.体检当天,申请人须提供个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主动配合体温测量,现场出示个人苏康码、行程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3.请务必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附件,A4纸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表中“婚否”务必要如实填写。

4.请在体检表右上角体检号一栏中正确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号,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交表处”,体检结果由教育局统一领取。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即取消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6.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常熟教育”微信公众号、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便民公告】栏。

附件:1.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常熟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

http://www.hteacher.net 2020-11-2410:27 中国教师资格网[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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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下: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个别地区的条件要求可能会有稍微的不同,但都大同小异不会有多大的偏差,请考生一定查看自己省份认定公告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严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虫病。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大动脉炎,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并伴有并发症者。

3.类风湿脊柱强直、严重慢性骨髓炎。

4.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未愈者,艾滋病患者。

6.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2.血压大于140/90mmHg或者小于90/60mmHg,并伴有器质性改变者,具体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

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者。

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

5.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全聋。

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显著胸廓畸形。

7.严重的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8.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痣或身上明显纹身等。

(四)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

1.若发音异常,应进一步检查声带。

2.若心电图不正常或心律严重异常或心脏杂音明显,均应再做心电图或心脏彩超。

3.若肝、脾肿大或腹部有肿块,应做腹部B超或CT等检查。

4.若肝功能ALT及AST均高于正常值需进行肝炎相关检查,所有关于肝炎项目的检查中一律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

5.若血糖异常,应进一步检查是否糖尿病。

(五)附加检查项目。

1.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2.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202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专题推荐考试公告:2020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考试大纲202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报名条件: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报名时间: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报名入口: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准考证: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打印入口考试时间: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成绩查询: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入口面试公告: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公告证书领取: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证书领取普通话: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考试指导资格认定: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资格认定通知常见问题:2020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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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区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

【导语】:2023南京江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指定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等见正文。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由区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局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向江宁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

1、具有我区户籍

2、在我区居住,并持有申领地住址为江宁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我区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居住在我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肆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2023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6日17时,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6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8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3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南京晓庄学院2023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确认点应选择“南京晓庄学院”,现场确认也在南京晓庄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南京晓庄学院统一安排和通知。其他人员网报确认点应选择“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16日至19日,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7月上旬,第三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届时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发布的通知(www.jnjy.net.cn)。

江宁区2023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南京市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鼓山路168号,江宁万达广场东侧200米)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第一次认定体检接待时间:2023年4月17日-5月16日(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6:30)。申请人前往医院前,请下载公告附件内的体检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和体检结论单,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复制或粘贴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自行携带到体检医院:体检当日不必空腹,入院时须佩戴口罩入院后自行挂体检科号,再到体检中心开单缴费,参加体检第二天下午可以领取体检报告。为防止人群聚集拥堵,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合理错时分散前往不要集中在开始阶段。

第二次、第三次认定体检安排请分别于6月中旬、9月下旬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www.iniy.net.cn)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届时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www.jnjy.net.cn)通知。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本次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

(八)南京市江宁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和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的通知公告。咨询电话:025-52071234、025-52282895。

附件:

1、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江宁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教资认定】获取2023年江苏/南京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入口,认定申请条件/提交材料/认定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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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下载/打印入口

【导语】:根据云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已发布,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下载指南

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可获云南教师资格认定入口、时间、材料、及下载云南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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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师资格体检表模板(附下载地址)

【导语】:石家庄本地宝为您带来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及下载方式(适用于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详情请看正文!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一寸免冠

近照

籍贯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 码

  

既往病史

心脏病  肾炎  肝炎  关节炎  哮喘 精神病  癫痫  肺结核 胃病 性病 皮肤病

(  )(   )(  )(   )(   )(  )(    )(    )(   )( )(     )

裸眼

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后

视力

医师意见

签字

辨色力

眼病

听力

左耳米

右耳米

嗅觉

鼻及鼻窦

面部

咽喉

口腔唇腭

齿

其他

身高公分

体重

医师意见

签字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头颈

其它

营养状况

医师意见

签字

血压

心脏

呼吸

腹部

神经

其它

妇科检查

医师签字

胸部透视

医师签字

肝功能

转氨酶

医师签字

其他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

检验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公章

年月日

注:1、申请人员须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

2、既往病史一栏,由本人如实填写,须在病名下面划横线,并在括号内写明患病时间。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一寸免冠

近照

籍贯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 码

既往病史

心脏病    肾炎   肝炎   关节炎   哮喘   精神病     癫痫    肺结核    胃病

(   ) (   )(  ) (   ) (   )(  )  (    ) (    ) (   )

裸眼

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后

视力

医师意见

签字

辨色力

眼病

听力

左耳米

右耳米

嗅觉

鼻及鼻窦

面部

咽喉

口腔唇腭

齿

其他

身高公分

体重

医师意见

签字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头颈

其它

营养状况

医师意见

签字

血压

心脏

呼吸

腹部

神经

其它

心电图

医师签字

胸部透视

医师签字

肝功能

转氨酶

医师签字

其他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

检验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公章

年月日

注:

1、申请人员须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

2、既往病史一栏,由本人如实填写,须在病名下面划横线,并在括号内写明患病时间

文件下载:

1、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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