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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幼儿园保育员工资待遇标准表

2023-07-09 12:35:4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幼儿园保育员工资待遇标准表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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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11-2810:27

名称: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的通知

文号:深教规〔2022〕5号

主题词: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的通知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11-28【字体:大中小】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幼儿园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4日

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幼儿园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幼儿园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新设立的为3至6周岁学龄前儿童集中实施保育教育的幼儿园。

本标准为幼儿园设立的基本要求,有条件的区域宜根据本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适当提高要求。

第三条  规划新建、扩建及改建幼儿园园舍建筑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设标准,满足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

第四条  幼儿园应当符合本市教育发展规划,选址合理,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卫生、环保、消防、抗震、交通等相关要求,服务半径为300至500米。

幼儿园选址应当选择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避开可能发生洪灾、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森林火灾等灾害区域。除自用燃气管道外,园内不得有输气管道或者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过。

幼儿园周边环境应当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不得与铁路、高速路、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娱乐场所、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等场所及各类污染源毗邻,小区配套幼儿园选址不得毗邻小区排水、排污、排烟等管道、洞口或小区化粪池;不得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不得与通信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

第五条  幼儿园园舍建筑应当相对独立,有室外活动场地、围墙及独立出入口。幼儿活动用房原则上应设三层及以下楼层,不得设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幼儿园应根据周围建筑与幼儿园户外用地距离设置合理的防高空抛物措施。

第六条  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自有产权场地举办幼儿园。租赁场地办学的幼儿园,首次租赁期应当为6年以上。

办学场地建筑主体及装修等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和房屋建筑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依法申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第七条  幼儿园办学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每班幼儿人数不得超过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年龄编班30人,由审批机关根据场地面积核定具体办学规模,根据班级活动室面积核定每班具体班额。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八条  提供全日制服务的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和幼儿活动用房(含班级活动室和综合活动室)生均建筑面积应符合《幼儿园建筑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要求,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幼儿园应当有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幼儿园的外廊、室内回廊、上人屋面、阳台、看台等临空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有关要求设置防护设施,防护栏杆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净高不应低于1.3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幼儿攀登和穿过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离不应大于0.09m。生均建筑面积高于《幼儿园建筑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要求的,应当优先扩大幼儿活动空间,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在4㎡以上的,应当优先设置绿化用地。

第九条  幼儿园应当每班配有活动室及卫生间。班级活动室(与寝室分开设置的)生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4㎡,活动室可以与寝室合并使用,合用面积不应低于3.5㎡,生均班级活动单元面积(含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和衣帽储藏室)不应低于4.4㎡。全园应当设有可供幼儿分班或集体使用的综合活动室,生均综合活动室面积不应低于0.6㎡。

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按规模和实际需求配备办公室、保健观察室等服务用房。幼儿园应当设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符合广东省学校食堂要求及卫生标准的厨房。全日制幼儿园的门卫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职工值班室等附属用房面积应当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相关要求,寄宿制幼儿园应增设隔离室、集中浴室、洗衣房等。提供半日制、钟点制服务的幼儿园可以适当缩减服务及附属用房规模。

第十一条  幼儿园的幼儿卫生间地面应当平整无台阶,有自然通风或者排气设施,厕所与盥洗室宜分间或者分隔设置,厕所便器应当按男女相对分隔。幼儿园的幼儿卫生间应当与班级活动室或者寝室相邻,每班配备1个污水池、6个大便器、4个小便器和6个盥洗龙头,且女厕大便器不应少于4个,男厕大便器不应少于2个。

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园区和建筑内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械、安保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医疗保健器械和药品配备应当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2012〕35号)的要求。

第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举办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的出资数额、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在章程中载明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权限和议事规则等。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依法聘用具备相应岗位从业资格的教职工,根据服务类型及办学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教职工。全体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7,全体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9,全体专任教师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15。

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幼儿园教师或者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者3名专任教师,寄宿制幼儿园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第十六条  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2012〕35号)要求配备,每招收150名幼儿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七条  幼儿园安保人员按照本市有关要求配备。财务人员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能够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新设立的幼儿园应当有与办学规模相当的开办资金。

第十九条  本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深教规〔2019〕2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关键指标

附件

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关键指标

深圳龙华区书香小学附属华府幼儿园招聘教师、保育员、厨工

【导语】:深圳市龙华区书香小学附属华府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厨工,具体招聘条件、报名方式等信息见正文。

深圳市龙华区书香小学附属华府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一、园所简介

深圳市龙华区书香小学附属华府幼儿园创办于2012年10月,为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占地面积4559㎡,建筑面积3602.83㎡,2020年12月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批准,转型为公办幼儿园,是书香小学下属二级事业单位。

园内教学设备设施齐全,环境温馨优雅,注重幼儿素质教育培养、独立自主,重视幼儿的快乐成长、创设有利于幼儿成长的生活、学习环境,不断开拓探索,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工作环境+待遇

坐落于龙华区民治街道万科金域华府小区内,交通便利,距离白石龙地铁站C出口300米。工作环境优美,绿植随处可见。

参照龙华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

三、招聘岗位

岗位一:主班教师(1名)(教研员方向)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4.持有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学前教育一线经验。

岗位二:配班教师(2名)

近三年毕业生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专业不限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持有健康证

4.近三年优秀毕业生。

社会人员岗位要求:

1.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专业不限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持有健康证

4.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岗位三:机动教师(2名)

(美术特长1人、体育特长1人)

近三年毕业生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心理学类、体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英国语言文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计算机学类相关专业,研究生专业不限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持有健康证

4.近三年优秀毕业生

社会人员岗位要求:

1.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专业不限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持有健康证

4.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岗位四:保育员(2名)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健康证、保育员上岗证或学前教育毕业证

3.吃苦耐劳,有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幼教事业,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有责任心、耐心、细心、吃苦耐劳、做事踏实,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岗位五:厨工(1名)

1.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持有健康证

3.吃苦耐劳,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品行端正,为人踏实,服从分配

三、基本条件

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招聘教职工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事项

(一)有意向者可将相关资料投递至邮箱3373270993@qq.com,含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及学历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及验证报告

4.无犯罪证明

5.工作证明/合同

6.健康证。

(二)咨询电话:18124518437刘老师

工作日(9:30-12:00,14:30-17:00)

(三)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赤公坑路135号(白石龙地铁站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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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市罗湖区嘉宝田幼儿园招聘教师

【导语】:2023深圳市罗湖区嘉宝田幼儿园招聘教师,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更多详细内容见正文。

一、组织领导

在罗湖区教育局党建人事科的监督指导下,幼儿园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由园务成员组成,由幼儿园园务成员具体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

按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薪酬指引》确定岗位执行,教师年薪12W以上,带薪寒暑假

(二)五险一金

五险:以基础工资标准为基数购买。

公积金:按深圳公积金最高标准12%购买。

(三)教师从教津贴

满一年开始600元/月起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3000元/月封顶。

(四)其他福利

1.外出培训进修每年均有机会

2.享受年度免费体检待遇

3.单身教师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深圳市罗湖区嘉宝田幼儿园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

(1)请应聘人员填写《深圳市罗湖区嘉宝田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将《深圳市罗湖区嘉宝田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料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荣誉证、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79504812@qq.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

要求: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等原件核查。

面试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宝田幼儿园(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远富直街8号。)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及电话:25984548-8668刘园长,25984548-8008黄老师

附:《深圳市罗湖区嘉宝田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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