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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福建幼师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招生简章

2023-07-09 12:41:5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福建幼师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招生简章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专业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表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制

学费

办学校区

计划数

备注

初等教育

学院

中文

3年

6500

平果校区

20

 

现代文秘(公关与策划)

3年

6500

平果校区

10

 

小学英语教育

3年

6500

平果校区

20

 

应用英语

3年

6500

平果校区

20

 

小学语文教育

3年

6500

平果校区

20

 

小学教育

3年

6500

平果校区

20

 

现代教育技术

3年

7000

平果校区

10

 

 音乐舞蹈

学院

 

 

舞蹈表演

3年

8000

东盟校区

10

身高不低于158CM。

舞蹈表演(儿童舞蹈表演与编导)

3年

8000

东盟校区

10

身高不低于158CM。

舞蹈教育

3年

8000

东盟校区

20

身高不低于158CM。

音乐表演

3年

8500

东盟校区

10

 

音乐教育

3年

8500

东盟校区

20

 

表演艺术

3年

8500

东盟校区

10

 

播音与主持

3年

7500

东盟校区

10

 

美术设计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儿童活动空间设计)

3年

7500

东盟校区

15

色弱,色盲不予录取。

美术教育

3年

8600

东盟校区

20

色弱,色盲不予录取。

艺术设计

3年

7500

东盟校区

15

色弱,色盲不予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7500

东盟校区

10

色弱,色盲不予录取。

运动与健康学院

体育教育

3年

6500

东盟校区

35

色弱,色盲不予录取。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7000

东盟校区

9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运动风险防控)

3年

7000

东盟校区

3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幼儿体育舞蹈)

3年

7000

东盟校区

30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

3年

7000

东盟校区

30

 

特殊教育学院

社区康复(儿童康复)

3年

6000

平果校区

40

 

社区康复(应用行为分析)

3年

6000

平果校区

4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6000

平果校区

30

 

特殊教育

3年

5500

平果校区

50

色弱,色盲不予录取。

儿童艺术学院

音乐制作

3年

8500

东盟校区

60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8000

东盟校区

60

 

合计

765

 

二、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4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2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三、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73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3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查阅电子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栏目中的“广西2022年高职单招/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输入联合测试网站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查阅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5日18:00,进入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APP(APP使用手册将会在联合测试申报系统内向考生公布)查阅电子准考证,确定考试场次。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四、测试安排

2022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结果。

(一)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4月16日,测试时长为40分钟,根据申报人数分批测试,考生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在准考证上查阅。

(二)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APP答题。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

五、测试成绩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我校在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联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为依据进行录取。

(一)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原始分成绩总和,作为我校文化素质成绩。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记,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成绩记为300分,纳入考生测试总成绩,“不合格”成绩记为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测试分数达300分即为“合格”,不足300分的为“不合格”。凡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备案成绩和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联盟院校将根据成绩发布时间,在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公布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是否合格。

(三)附加分

1.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

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由联盟根据2022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信息认定;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5分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证书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

  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4月18日至4月28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四)成绩查询

4月30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进行查询。

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须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5月6日10:00至5月9日12: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高职单招设置1个招生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5月18日10:00至5月19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5月11日至5月17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5月19日至5月20日。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总分不低于100分;

(2)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且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

对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不予进行成绩备案及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文化素质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语文科学考原始成绩—外语科学考原始成绩—数学科学考原始成绩。

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外、数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23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八、专业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校体育教育、特殊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儿童活动空间设计)等专业不录取色弱、色盲考生;报考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儿童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58CM,具体可详见招生计划备注栏。

九、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0

办学地点:青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东盟校区(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2号)

平果校区(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大学路6号)

学校网址:https://www.gxyesf.edu.cn

招生电话:0771—5585188、5869751

十一、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附件: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2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2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学校网址

1

13828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gsxy.com

2

10867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cme.edu.cn/

3

11350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http://www.gxtznn.com

4

11355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nncvt.edu.cn/

5

11608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sdxy.cn

6

11773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zjy.edu.cn/

7

11824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www.glnc.edu.cn

8

12104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lzzy.net

9

12344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stzy.cn

10

12356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zy.com

11

12364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ic.net

12

12379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ibvc.net

13

12392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ltzy.edu.cn

14

13138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jsxy.cn

15

13522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xd.net.cn

16

13523

北海职业学院

http://www.bhzyxy.edu.cn

17

13638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https://www.gxnzd.edu.cn/

18

13827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mxy.com

19

13831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dlxy.edu.cn

20

14067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http://www.lcvc.edu.cn

21

14068

百色职业学院

http://www.gxbszy.cn/

22

14171

梧州职业学院

http://www.wzzyedu.com

23

1422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gxyesf.edu.cn/

24

14313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wzy.com.cn

25

14512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rxy.com

26

14611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aqzy.cn/

27

14668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nrvtc.edu.cn/

28

14684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http://www.gxvnu.edu.cn

29

14693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qzyz.edu.cn/

30

14722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zzzy.cn/index/

31

14723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lvtc.edu.cn/

32

14762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fcgzy.cn/

33

14763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uie.cn/

34

14764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ngy.cn/

35

51675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www.gxczyesf.com/

 

 

 

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工作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工作处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查)评估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电话0516-87893369,申诉电子信箱:XZYZJJJCC@163.COM。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七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329(国标代码)

省内代码:1232(专科)

校址:中国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邮政编码:221004

第八条学校简介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江苏省第一所、也是淮海经济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江苏省徐州幼儿师范学校,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详见学校官网)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1.体育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第十四条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后条件者可转入其它专业。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单位: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农林类2200、医学类62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标准为800-1400元。

第二十条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和单项评优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求职创业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一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编码:221004

咨询电话:0516-8080609987893207

招生网址:http://www.xzyz.edu.cn

微信公众号:xzyzzjcx

电子邮箱:xzyzzsb@163.com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试院、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指导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考生申诉可拨打0396-3572966。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4598,河南招生代码:6232。

第五条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职业教育园区盘龙山路265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由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豫南地区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重点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驻马店市,紧邻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和京广高铁,交通便利。学校占地375亩,总建筑面积18余万平方米,总投资3.7亿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1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教师120人,硕士研究生128人,双师型教师169人。培养科研团队30余个,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34人。有50人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有41人被评为省、市级骨干教师。学校的第二课堂丰富多彩,学科竞赛各具特色,学生在国家、省、市技能比赛中成绩斐然。学校牵头组建的“天中幼教集团”快速发展,现有会员单位108个,科研、教学、实训等项目稳步推进,成果凸显。学校是驻马店市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及骨干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基地,还是幼儿教师“省培计划”首批学校。

学校建有教学楼、实训楼、艺术楼、图书综合楼,体育场等教学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学校现有钢琴360架,数码钢琴192架,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幼儿园模拟教室、多媒体教室、实训教室等220个,计算机1013台,纸质图书51.9万册,电子图书20.76万册,普通话等级测试站一个。学校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1个,附属幼儿园1所。学校建成的高标准学生宿舍楼、餐厅,搭建了后勤优质服务的良好平台。

学校秉承“砺志、勤奋、文明、健美”的校训,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注重学生素质、知识、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逐步实现专业办学与行业市场对接,走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创新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特色教育先进单位、校园文明礼仪教育实验基地、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师资培训活动年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等。新时代、新征程,学校正以科学的办学理念、超前的发展目标、一流的工作业绩谱写幼教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立足河南,统筹考虑2022年河南省各地市高考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原则和办法。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2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22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22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五章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招收专业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社会体育、工艺美术品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第十八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六章资助政策、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体,优秀学生奖学金、绿色通道、大病困难资助、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为优秀学生评定了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学校开辟有绿色通道,对新入学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尽力照顾;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病花费巨大的,可向学校申请大病困难补助;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第二十五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我校高职各个专业学费标准为37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建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精神要求,制定我校招生录取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七条我校没有委托校外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为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在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职业教育园区盘龙山路2658号

邮编:463000联系电话:0396—35893773690686

传真:0396—2882658学校网址:www.zyz.edu.cn

E-mail:zmdyzzsb@163.com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学前教育570102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3700小学教育570103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3700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UI/UE设计师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少儿编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工艺美术品设计55011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社会体育57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小学英语教育570106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小学教育570103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早期教育570101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232,是经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教育部示范性国培基地、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2018-2021年,学校连续四年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居全国幼专首位。学校地址为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邮政编码为221004。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工作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工作处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电话0516-87893369,申诉电子信箱:xzyzjjjcc@163.COM。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

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拟)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学费

(元/年)

备注

1

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

早期教育(师范)

3

50

4700

兼报类

2

学前教育(师范)

3

150

4700

兼报类

3

特殊教育(师范)

3

50

4700

兼报类

4

外国语学院

旅游英语

3

40

4700

兼报类

5

应用英语

3

40

4700

兼报类

6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教育(师范)

3

90

4700

兼报类

7

音乐表演

3

40

6800

体艺类

8

舞蹈表演

3

31

6800

体艺类

9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教育(师范)

3

90

4700

兼报类

10

艺术设计

3

20

6800

体艺类

11

视觉传达设计

3

30

6800

体艺类

12

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40

4700

兼报类

13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20

5300

兼报类

14

社区康复

3

20

4700

兼报类

15

老年保健与管理

3

20

5300

兼报类

16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

20

4700

兼报类

17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师范)

3

50

4700

兼报类

18

社会体育

3

15

4700

体艺类

注:具体专业与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七条 已参加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条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10门,报考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8门(含8门)以上,报考非师范类和体艺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6门(含6门)以上。

第九条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考生需在3月9日至1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第十一条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及我校组织的考试(校测)。我校考试(校测)主要包括综合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

报考我校兼报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体艺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

报考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专业加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由文化测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组成,总分400分。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素质合卷,总分300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按照“合格”1门折算为1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作协调、信息处理、科学思维与应用分析、理解与沟通交流、审美与艺术表现、自我认识与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总分400分。

第十三条提前招生校测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院校考试或考核结果、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等多种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将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提前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校测时间为3月22日,4月7日前,完成第一轮录取工作并将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将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第二轮校测时间为4月18日,4月26日前完成第二轮录取工作并将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在提前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单独划定投档录取资格线。

兼报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体艺类专业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七条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兼报类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体艺类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每生收取60元。

第二十一条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农林类2200、医学类62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800-1400元。

第二十二条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和单项评优奖励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求职创业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三条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后条件者可转入其它专业。

第二十四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高考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当年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六条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七条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080609987893207

招生网址:http://zjc.xzyz.edu.cn

微信公众号:xzyzzjcx

电子邮箱:xzyzzsb@163.com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欢迎报读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代码:14757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录取批次:专科

一、学校介绍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举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通过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地处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经济特区汕头市,占地面积402.6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0.97万平方米。学校按5000人规模设计,建校初期办学规模3000人,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音乐表演、体育保健与康复等4个专业,共招收三年制大专新生1100人。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立足汕头、服务粤东、面向广东,形成以学前教育专业群为特色、文化艺术类专业群、体育健康类专业群、小学教育专业群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幼儿师范院校。

二、招生计划

(一)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3+证书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已取得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办学条件

学校坐落在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东湖教育园区,依山望海,是一个山水生态校园,建筑布局、环境设计充分体现师范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文思想,也是一所文化气息浓、宜学、宜居的校园。学校建有教学楼区、生活区、图书馆、琴楼等,各类专业实训室500多间,包括:蒙氏教育实训室、早教实训室、亲子游戏室、美术教学实训室、科学探究室、手工制作室、舞蹈教室、数码钢琴教室、声乐教室、琴房、国画室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智慧校园建设、饭堂、运动场、游泳池、医疗室、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图书馆拥有馆藏图书27万册。师资力量雄厚,教师30%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宿舍:新办院校,全新校园,海景公寓宿舍,四合院式的设计,通风采光好,6人/间,配套校园网、空调、独立卫浴、阳台,直供热水,住宿费1200元/年·生。

运动:学校配套400米空中操场跑步踢球能看海、4公里的环校园跑道、无边游泳池、篮球场、健身房等运动设施齐全。

食堂:学校有两层大食堂,海景餐厅,以粤菜,潮菜为主,各地特色菜系为辅,可供2000师生同时就餐。

四、专业介绍

1.学前教育专业(师范)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正确的幼儿教育观念,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与育人实践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专科学历层次的高素质应用型幼儿园教师。

【核心课程】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原理、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幼儿园课程与教学理论、幼儿园班级管理、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游戏与指导等。

2.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师范)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语文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创新精神与人文情怀,能够胜任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和管理、教学研究、培训机构教辅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

现代汉语、写作、中国古代文学、文艺理论、儿童文学、教育学、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小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

3.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能适应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群众艺术馆站、社会文艺团体、社区艺术培训师等机构从事音乐表演、群众文化辅导等工作需要的专科程度合格音乐人才。

【核心课程】

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台实践课、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基础和声、视唱练耳等。

4.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运动人体科学、体育学、营养学、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运动康复治疗、中医传统疗法、康复理疗、健身指导等专业技能,从事运动损伤防护、运动康复训练、健身指导与健康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核心课程】

运动康复治疗技术、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健身理论与指导、运动损伤学、推拿与按摩等。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

学校邮编:

515078

电子邮箱:

oazsb@gdstpec.edu.cn

招生官网:

www.gdstpec.edu.cn/zsw/

咨询电话:

0754-88214757

来源:招生办公室

编辑:罗邮息

审核:李泽举

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425)

第三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第六条  业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条 2022年学校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江西、陕西、甘肃、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贵州、重庆、广东进行招生。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依照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政策,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按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黑龙江省内招收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音乐制作、书画艺术、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黑龙江省外招收专业: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空中乘务、音乐制作、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第十七条  关于黑龙江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舞蹈教育: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术科)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舞蹈学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教育、音乐制作: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术科)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招考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音乐学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择优录取。

书画艺术: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术科)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招考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美术类与设计学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关于黑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制作:湖南省考生使用湖南省艺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湖南省招考院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总成绩(文化课成绩+术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关于黑龙江省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体育类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术科)成绩需达到黑龙江省招考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关于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考生录取规定:男女生不限。考生须通过我校面试(省外考生可视频面试),取得面试合格后方可报考,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关于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依据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相关规定,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限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二十四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补充通知》(黑教职涵〔2022〕61号)要求,学校今年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

第二十五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前三年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培养,后二年在哈尔滨学院培养。

第二十六条“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二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二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补充通知》执行。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用以奖励和帮扶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学校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态度做出全面鉴定合格后。可报名参加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可进入本科院校就读。

第三十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或者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或者转学,按照《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三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招生网站:https://www.hayouzhuan.org.cn/zsw/main.htm

招生咨询电话:0451-87900509、18946052804、18946104253

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起草,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骞

副组长:陈永昕、胡宁、王辑明、于立新

成员: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部及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于立新

副主任:刘波、王晓锋

成员:各系部招生工作负责人

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王辑明

成  员:杜丹丹、李毅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2023年招生简章

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学校河南省首批特色办学示范学校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

2023年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153)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06年,是一所享誉省内外的百年名校,是豫南地区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重点的公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也是省级文明校园标兵、省级平安校园、河南省首批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学校分新、老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汝南县城和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占地2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多平方米。学校成立117年来,聚焦“立足豫南、服务全省、辐射全国、特色鲜明”一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目标,遵循“砺志勤奋文明健美”的校训,以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为社会和行业培育大批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高素质和实用型特色人才。

学校中专部开设有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3+2学前教育专科、三年制、二年制幼儿保育中专等不同层次的全日制教育专业。学生毕业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或中专毕业证。在校期间,学生还可以考取普通话等级证、保育师证、育婴员证、计算机等级证等。中专毕业生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或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皆可圆大学之梦。考取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参加各县(区)幼儿教师或小学教师招录考试,入编上岗,享受干部待遇。学生毕业时可通过学校推荐,自主选择来自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苏州、杭州、郑州等省内外招聘单位就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前景广阔。

根据国家助学政策,我校中专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均可免交2100元/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同时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招生对象和条件

(1)五年制大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参加中招统考,成绩合格。

(2)三年制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初中毕业证、中招成绩单报名。

(3)二年制大中专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凭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等证件报名。

报考及录取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需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网址:http://zsp.zcj.jyt.henan.gov.cn/home)、“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jgt.haeea.cn)进行网上报名或志愿填报。我校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招生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五年一贯制大专、三年制中专录取按考生志愿填报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二年制中专以学生报名的先后顺序,从前往后录满为止。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www.zyz.edu.cn)、微信公众号(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告。

2023年招生专业介绍

层次

学校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

学制

计划

收费标准

毕业学历

五年制专科

153

570102

学前教育

5年

350

2600元

颁发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中专

153

770101

幼儿保育

3年

100

1000元

中专

153

770101

幼儿保育

2年

50

1000元

注:

①表中“收费标准”指执行国家免学费政策后第一学年学生应交款部分。五年制专科含学费1600元、住宿费300元、书本费700元;中专含住宿费300元,书本费700元。

②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科生,前三年享受2100元/年的免学费,后两年按大专标准收费。三年制、二年制幼儿保育中专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全免。

2023年中招录取新生全部就读于汝南校区。

驻马店校区地址:驻马店市盘龙山路2658号,乘2、6、k6、15、24路公交车即可达到

汝南校区地址:汝南县城天中大道50号,乘坐汝南县城公交2路车直达学校门口

联系电话:0396—3589377369068628826588040111804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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