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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简章 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2023-07-09 16:31:5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简章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顺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昆山市决定公开招聘217名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备案制教师的性质

备案制教师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属于企业化用工。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招聘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41号)。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对口,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合格证明,或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相关证明)。

(四)本次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招聘岗位分A、B两类(岗位标识详见《202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

1.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可以报考A类、B类岗位。

(1)具有昆山市户籍且为昆山市生源(昆山市生源指进入高校前为昆山市考生或有昆山户籍,下同)的2020届至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对口;

(2)2022届非昆山户籍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B类岗位。

(1)具有昆山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对口;

(2)符合照顾条件的报名者(指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须为同时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职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五)《202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岗位;不得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有关规定;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8:00~2022年5月7日下午18:00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所上传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因材料不实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有关要求:

(1)昆山市备案制教师招聘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岗位内的人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资格复审时上交。

(5)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凡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后果自负。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1)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甲乙联齐全,签好本人姓名。网签的必须出具由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并注明是否已签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合格证明,或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相关证明)。

(2)社会人员应上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合格证明,或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相关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报到证、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协议、或存档证明)。

(3)归国留学人员应上传户籍证明、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合格证明,或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相关证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上传国(境)外学籍相关材料(中英文对照)。

(4)以“夫妻分居两地”报名的,另须上传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在昆社保缴纳清单,不在昆山的一方还必须提供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开具或鉴证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及非昆户籍证明。以“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报名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所在地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子女还必须提供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开具或鉴证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及非昆户籍证明。

2.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资格审核确认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4.昆山户籍(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7日。(昆山生源考生需提供就读高校前一学段的毕业证书。)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6.报考者可于5月10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查看资格初审情况。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为5月10日9:00-16:00。联系电话:57516860、57532164。

7.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须在打印准考证前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方式见平台公告。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娄苑路169号)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本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资格线分数出现同分的,则同分数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查确认合格人员及时关注“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的公告。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查阅成绩,第五个工作日查阅参加面试情况。

(二)面试

1.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及时关注“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的公告。考生参加面试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

2.面试开始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带好网上信息采集时打印的《报名表》,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不再递补。

3.面试共分三个项目: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钢琴弹唱和舞蹈均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和舞蹈音乐,两项内容共准备8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微型课备课30分钟,上课8分钟。三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钢琴弹唱(按占比30%计)+舞蹈(按占比30%计)+微型课(按占比40%计)。

4.面试按岗位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告。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笔试学科专业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须持本人参加的考试(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平台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体检

根据参加考试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选岗及签约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及双向见面会。选岗按岗位进行,同岗位内的人员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选岗后,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因考生放弃签约或签约后违约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十、资格再审、录用和管理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再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和资格审查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提供)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在职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53129。

咨询电话:57516860、57532164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昆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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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20220425

2023潍坊潍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14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潍坊市潍城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考在编中小学教师114名,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7.报考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受疫情影响,推迟2022年山东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应聘人员,可先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山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拟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8.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潍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

被最高人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2年5月24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24日11:00—5月28日11: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专栏,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24日11:00—5月28日11:00

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24日11:00—5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zgk8188708@126.com中,并拨打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6-8188708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2022年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

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weicheng.gov.cn/WCQZWGK/QJYJ/)页面。

5.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weicheng.gov.cn/WCQZWGK/QJYJ/),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社厅要求,2022年潍坊市统一确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会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weicheng.gov.cn/WCQZWGK/QJYJ/)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页面。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改革等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所报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10-13人,面试人数28人)。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按学科分别进行,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试讲8分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的潍城区现行教材。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学科)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页面(http://www.weicheng.gov.cn/WCQZWGK/QJYJ/)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教师招聘岗位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

4.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weicheng.gov.cn/WCQZWGK/QJYJ//)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岗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中小学在编教师聘用人员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根据《关于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潍城编办字〔2018〕27号)等文件规定,此次招聘涉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均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

本次教师岗位招聘的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weicheng.gov.cn/WCQZWGK/QJYJ/)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关注报考岗位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潍坊市潍城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简章由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188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36-8188538

附件1:2022年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6日

宁远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县教育品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2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职位51个,共140名中小学教师。

1、普通高中教师75名(其中,宁远一中18名、宁远二中29名、宁远三中28名);

2、初中教师55名;

3、村小(教学点)教师4名;

4、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6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先报名,但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宁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7、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系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入伍大学生毕业退役后一年内的,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作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关职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育局研究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8、年龄要求:①中小学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的)。报考农村村小(教学点)教师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②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6月20日——198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9、农村村小(教学点)教师职位面向宁远户籍考生招聘,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应为宁远户籍。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s-zk.bftrs.com)报名。

3.填报信息:

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1)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电子件:①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个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③教师资格证书;④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报考村小(教学点)教师岗位的应提供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户籍材料。

(2)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①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师范类相关专业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材料评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和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13874720287)。

(7)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

1∶3方能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于2022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未在规定期内修正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六、笔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经宁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准考证:考生在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时应提供准考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后果自负。

3.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具体内容如下:

(1)初中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2)普通高中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3)村小(教学点)教师:考语文和数学学科知识(语文、数学各占50分)。

(4)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均考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5)公办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课程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二个工作日(上班时间)由本人到指定地点(宁远县教育局205室人事股)递交书面复查申请,按程序进行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查分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或不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如出现末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人员自动放弃造成该学科面试名额空缺时,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报考村小(教学点)教师岗位的应提供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①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师范类相关专业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八、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4.面试名单公示后,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范围:

(1)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普通高中教师:本县现行高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3)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试教成绩占50%;试教教材统一使用初中八年级的教材。其中,二中的体育教师专项职位(足球方向)的素质测试、试教以专项专业内容为主。

(4)村小(教学点)教师:本县小学三年级现行的语文或数学学科教材内容(考生根据自己实际选择学科教材面试)。

(5)公办幼儿园教师:本县幼儿园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形式进行。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7.成绩合成:笔试、面试分别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十、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了解有无违反纪律规定情形,具有前述情形的依照相关纪律条规确定是否录用,了解有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由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人社及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以及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等情形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宁远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不能按本方案要求的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三、编制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宁远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在乡镇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大学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待遇。

(三)工作安排

1.高中阶段学校的到校进人计划,安排在宁远一中、宁远二中、宁远三中任教,最低服务期均为5年。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的具体到校的进人计划由宁远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建设和学校编制情况制订,并在选岗分配前进行公示(初中教师岗位安排部分职位在城区学校,若招聘计划不能全额完成,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调整)。拟聘对象根据宁远县教育局提出的进人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逐一选择用人学校。最低服务期为5年。

十四、疫情防控

1.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报名、考试等环节时身体健康。

2.为保证报考人员能顺利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参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为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自行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测量,扫场所码。

4.在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五、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

(二)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简章(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等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回避。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七)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13874720287(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6—723598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5116681127(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宁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6、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2023济宁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派遣制各岗位招聘简章

2023济宁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派遣制各岗位招聘简章

2023-07-0616:08:57文章来源:蓼河国际英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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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宁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派遣制各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幼儿园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储备幼儿教师、保育员及其他岗位若干人。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计划招聘岗位:幼儿教师、保育员、厨师、面点师、前厅帮厨、财务人员、卫生保健人员、维修人员、保洁人员等岗位。

工作地点选择: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中心幼儿园、左岸丽都幼儿园、瑞马新天地幼儿园、红星七号幼儿园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中心幼儿园、科苑幼儿园、公园里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自愿选择或根据岗位情况调剂)。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师德有爱心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4、教师岗位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等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其他岗位应具有报名岗位所需的保育员、厨师、面点师、会计等资格证书者,或具有相关丰富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重大失信记录、在读未毕业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

①网站报名:登录蓼河国际英才港(https://www.jnhn551.com/)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注册个人账号,登录报名后台,选择招考招聘——代理招聘——右侧“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及佐证材料。

②扫码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佐证材料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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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结合资格复审情况,现将第二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二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13: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花溪区存志学校(花溪区甲秀南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东360米印象花溪小区)。

3.按《招聘简章》规定,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第二轮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资格复审情况及面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花溪区教育局组织。按《招聘简章》规定,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进入第二轮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招聘职位要求学位证书的还须持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须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花溪区后续各项招录信息,如职位减少或取消、面试等相关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地点都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此次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发生变化,将按照新规定严格执行。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花溪区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第二轮递补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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