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兰州大学就业信息网 宁波幼师师范高等专科院校
2023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兰州大学就业信息网
2023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6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或试讲、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注:1、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或毕业论文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或毕业论文摘要等证明。
3、教育培训教师工作地点在宁波校区,其余岗位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应聘方法: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njyrsc@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高层次人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硕博招聘在线”。抄送邮箱:bs_haojob@163.com。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学科专业方向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所有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或教学能力测评或专业能力测试)择优录用。具体考核方式及有关事项由学校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考核前,学校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附件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
来源:硕博招聘在线https://www.gxzpw.org/vip/nbye/95753.html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9月26日、2023年2月15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9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和专业
学历及学位
备注
组织干事
高晨露
女
1994年6月
都柏林大学圣三一学院
英语语言教学
研究生/
硕士
中共党员
(2014年12月)
辅导员
奕桑桑
女
1996年10月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英语
本科/
学士
中共党员
(2017年12月);
2019年7月至今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
女辅导员
邹泳琳
女
1998年6月
澳门城市大学
教学研究
研究生/硕士
中共党员(2019年12月);学习期间担任校级研究生会理事会副理事
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岗
蔡丽华
女
1995年4月
上海大学
图书馆学
研究生/
硕士
学生管理
(2022年9月26日招聘公告)
裘丝雁
女
1998年2月
杭州师范大学
舞蹈编导
研究生/
硕士
中共党员
(2022年5月24日);
学习期间担任团支部书记
教学秘书
訾珊珊
女
1990年4月
淮北师范大学
小学教育
研究生/硕士
党务工作1
金锦涛
男
1997年7月
华侨大学
政治学
研究生/硕士
中共党员
(2018年11月)
党务工作3
周力学
男
1992年11月
英国约克大学
对外英语教学
研究生/硕士
中共党员
(2014年12月)
学生管理
(2023年2月15日招聘公告)
史亚欢
女
1992年6月
辽宁师范大学
基础心理学
研究生/硕士
2021年9月-2022年1月在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就职期间承担心理咨询工作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人事处0574-82371619,联系人:何老师
纪委办公室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7日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022年9月26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7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和专业
学历及学位
备注
早期教育专业
专任教师
郑晓双
女
1998年7月
宁波大学
学前教育
硕士研究生
新闻
专任教师
陈质彬
男
1997年10月
本科:宁波诺丁汉大学
国际传播学
硕士:宁波诺丁汉大学
国际传播学
硕士研究生
2021年12月-2023年3月在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工作
儿童文学
专任教师
王跻
女
1992年8月
美国马萨诸塞大学
东亚语言与文学
硕士研究生
思政课教师
张帅帅
男
1997年11月
江西理工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
硕士研究生
男舞蹈
专任教师
常瑞浩
男
1998年2月
北京师范大学
舞蹈表演与创作
硕士研究生
女舞蹈
专任教师
刘莹
女
1996年12月
浙江音乐学院
舞蹈教育
硕士研究生
管乐演奏
专任教师
孔令耘
男
1997年10月
本科:苏州大学
音乐表演
硕士:丹麦皇家音乐学院
音乐(小号)
硕士研究生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人事处0574-82371619,联系人:何老师
纪委办公室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4日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NingboChildhoodEducationCollege,简称宁波幼师高专或宁波幼专或宁师),是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现任党委书记苏泽庭、校长陈星达。[1]校训为“厚德润艺,为师立范”。[2]
截至2021年,学校有杭州湾校区和宁波校区,占地面积518亩,下设7个二级学院,[3]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建有64家教学实践基地,24家幼儿园教师发展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2个,全省五年一贯制合作教学点学校17所。有教职工317人。[4]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建于1959年的宁波市教师进修学校。1983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地、市两所教师进修学院合并,定名为宁波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2月更名为宁波教育学院。1993年,学校获得成人本科办学资格。2005年3月,学校取得全日制高职办学资格。2018年10月,杭州湾校区启用。2019年5月,学校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
关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现将我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2023年3月18日笔试:
辅导员(3人):郑沛学、奕桑桑、曾海味
女辅导员(3人):邹泳琳、李亚运、张金莉
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岗(3人):张子珺、蔡丽华、陈功
学生管理(3人):邝亚萍、裘丝雁、王周益
组织干事(3人):周力学、高晨露、韩田田
教学秘书(3人):訾珊珊、邵力子、叶雨薇
2.2023年3月25日笔试:
党务工作1(4人):高瑞刚、董顺、陆思伟、金锦涛
党务工作2(3人):金宣妤、高洁群、童灵玲
党务工作3(4人):周力学、吴菁菁、徐梦婷、童威楠
学生管理(3人):欧阳嘉琪、史美林、史亚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育才大厦308(新日月育才大酒店: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校区东侧);
3.需携带的证件资料:(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原价、复印件;(2)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复印件;(3)历届生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4)女辅导员、学生管理(3月18日笔试)岗位还需提供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拟定2023年5月13日;面试地点:宁波。面试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待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告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规则
根据招聘公告,两次公开招聘考试均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未尽事项,按相应招聘公告执行。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2371619,联系人:何老师
公开招聘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4日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心机房超融合服务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心机房超融合服务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2023-07-0416:14:22 【字号大中小】
信息公开采购公告采购项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心机房超融合服务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ZFCG2023C014G采购人:名称: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宁波市前湾新区金慈路316号联系人:周亮电话:1875832251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联系人:陈金星电话:0574-87187959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概况:详见公告正文供应商资格要求:无招标文件的领取:领取时间:2023-07-0416:14:22,领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07-2509:30:00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574-89388042信息来源:宁波市接收时间:2023-07-0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工委〔2011〕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教办综〔2021〕2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要求,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信息公开责任
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国交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保密审查办公室,分别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有效形成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逐级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主体责任,提高了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丰富拓展渠道,有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挖掘现有媒介潜力。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院系网站、学校内网OA主动公开学校重大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方针、校务校情有关决策形成过程,及时向部门院系、师生职工征求意见建议。
二是依托多种新媒体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全方位报道学校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内外交流合作、校园建设、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新举措,在充分发挥新媒体信息及时性优势的同时,增加在交互性、直观性上的应用,不断扩大学校影响力。
三是完成学校信息公开网建设工作。学校信息公开网于2021年9月13日正式上线,网站严格按照《清单》各项要求,梳理已公开信息,并最大范围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所涉及的有关内容,持续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招考录取、财务审计、后勤基建、招投标等重点敏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合规、高效常态的前提下,更大程度地促进信息开放、公开和共享。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大类目录设置,现设有一级目录11个、二级目录43个。
(三)强化制度保障,着力推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公开实效。理顺现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印发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覆盖信息公开职责、落实、保密、监督全流程,推动各职能部门及各院系结合实际按要求在各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梳理登记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和管理员,强化校院两级联动,组建充满活力、坚强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组织保障。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明确公开责任、理清公开制度、讲解公开要求,提升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 学校网站。学校通过官方网站www.ncec.edu.cn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及时发布“学校新闻”“学校公告”“培训快递”“科学研究”“教师教育”“社会服务”“招生就业”等栏目,通过学校主页的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清单所列全部事项,并明确相应的信息公开负责部门,还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本学年,通过学校主页发布公告53条、主页发布新闻366条。通过学校内网OA系统发布工作信息1282条,发布通知906条。通过学校OA,发布行政公文53份,党委公文53份,共计106份;发布党委会纪要20份,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9份,共39份。
2. 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本学年,官方微信共推送222条信息,214条原创内容,粉丝数20100人。截至目前,全校职能部门与各学院共有经学校宣传部审核认证的微信公众号3个。官方微博发布各类有关学校信息32条,粉丝数3933人,官方抖音号发布视频20条,粉丝数1557人,Bilibili网站发布视频21条,粉丝数190人。学生管理部门通过“学工湾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327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公开信息767条。
3. 校报、学校教育质量简报、学校广播电台。本学年,校报出版8期,每期印刷3000份,每期字数在18000字左右。校报除发放至各学院(部门),还向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寄发校报,充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办定期巡查,针对学校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情况进行公开,共通过学校内网OA发布学校教育质量简报8期。校广播电台精心打造9档栏目,累计播放48期节目,累计播放时长660个小时,累计收听人数8000人次。
4. 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本学年,学校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45篇,其中省级媒体2篇,国家级媒体2篇。
5. 校领导有关的信息公开。校党政领导向教代会、工代会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并全体讨论通过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等与学校发展事业和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定期召开统战团体专题建言献策会、情况通报会;定期在校内多层次开展征求意见会、调研会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提前在学校招生网(https://zsw.nbei.net/main.psp)公开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招生章程和2021年招生章程,其中涵盖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专业录取要求、学费标准、学生就读校区等。及时公开招生计划。在浙江省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我校在招生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印制的招生宣传材料等进一步公开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公开录取结果;学校招生网即时更新2021年各批次录取进展情况及投档分数线,深受广大考生关注;及时开通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通过官方网站、招生网站、网络直播、招生咨询会、现场咨询点等提供咨询服务工作。同时,学校专门成立检查组,监督招生全过程,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群众信访、咨询、来访工作。今年,我校新增“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期间共获取有效报名数899条,共有151名考生经过综合素质测试入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名单并及时在网上公示。2021年招生工作中,学校未发现重大违规现象。及时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同时对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份进行复核,特别对艺术类考生专业情况进行了专业复测。新生复查期间未收到举报电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无异常情况。
(二)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一是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校OA开设“公共文件柜”专栏,通过学校OA系统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训费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汇编资产管理处相关规章制度,并在资产管理处网页上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是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本学年共完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审核入账:家具被服6315件,价值918.45万元;图书91862册,价值402.21万元;设备1614台,价值1960.04万元;报废仪器设备拍卖收入0万元。
三是物资采购招投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做到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学年,完成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计划20批次,预算金额3184.87万元,实际执行金额3048.29万元,结余资金136.58万元,结余率为4.29%。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价政府采购计划42批次,预算金额406.24万元,实际执行金额398.9万元,结余资金7.34万元,结余率为1.81% 。
四是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布了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等一系列表格。同时公布了2020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等。学校涉税业务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科研收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等服务类信息也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及时公布于财务处网站。此外,学校每年定期发布财务工作报告,将学校财务有关具体内容在教代会、工代会上公开。
五是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学校公示栏中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同时将监督电话0574-87200215标示在公告牌明显位置,方便师生了解收费信息和监督。2021级新生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等信息印发在新生须知上,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至每一位新生手中,以便新生及家长稳妥准确了解收费信息,确保学生金融安全。
(三)人事师资信息
在岗位聘用中,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人员,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评聘程序,经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拟聘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本学年,学校共进行了16批次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成立学校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员聘用监督与投诉受理小组,主要负责受理全校岗位设置及全员聘用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类意见、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调解或处理。针对教职工争议,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依规处理有关争议。
(四)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校制定或修订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本学年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51人,为4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累计3.2万元。学校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4人、励志奖学金47人、国家助学金188人、省政府奖学金59人;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10人,银发助学8人,奖励资助学生316人次,金额累计127.85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50多个,累计发放勤工助学劳务费58.79万元。开展春秋季两次补助,补助学生600人次,发放困难补助51.58万元。认真落实“奖、勤、补、助、贷”五位一体的资助服务体系,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工作的新追求和新使命。审核评定校内奖学金772人次,奖金50.92万元;评选校级先进个人428人次、校先进班集体10个。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0-2021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围绕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事项,及时、有效、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基本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主要是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便捷性和时效性。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 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相关举报和投诉材料。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本学年度,学校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
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公开渠道更加丰富,公开质量持续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信息公开网初步建立,网络稳定性有待优化,工作流程有待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还需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行不断调整;依申请公开的途径方式有待拓展畅通,部分内容公开形式不够便捷,用户体验度有待提升;二级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九、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度和文件要求,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二级单位联络员机制,强化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从被信息公开事务“推着走”向带着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走”的转变。
二是全面推进清单落实。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后续建设,目前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已分类明确,便于社会公众和师生按照目录分类查找,下一步将继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完善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统计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突出师生、社会公众关心的领域,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着力增强工作合力。加强统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多部门协同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尤其是依申请公开的协同工作流程,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协同性,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提升整体规范化水平。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