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2023年报名时间
浙江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导读】2023年报考下半年浙江教师资格证需要满足其相应学历的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的文凭,不同学段教师资格证要求也不一样,2023年下半年将在6月30日开始启动报名。
2023年报考下半年浙江教师资格证需要满足其相应学历的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的文凭,不同学段教师资格证要求也不一样,2023年下半年将在6月30日开始启动报名。
2023年浙江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报考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申请人应在户籍地或者居住所在地报名。
2023年浙江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
浙江2023年下半年教资笔试报名时间是6月30日到7月3日,考试时间为9月16日。浙江教资面试报名时间为11月8日开始,考试时间为12月9日—10日。
与其他证书考试一样,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考试费用。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2023下半年浙江生教资报名费用为笔试每科70元,面试每次280元。同时,对于考生报名了多种不同级别的考试,需要缴纳相应的多科考试费用。有一点需要知道的是,所以的报考费用一经缴纳,都不做退还处理。
2023年浙江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流程
教师资格证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可以在下面预留相关信息,将为您提供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查分时间等更多有用信息!
(编辑:安徽华图)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时间确定!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满足“报考对象”第3条的高校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温馨提示: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报名流程
分三步
第一步: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2023年7月7日至7月9日12时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所有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ntce.neea.edu.cn
第二步:资格审核
2023年7月9日12时至11日8时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在7月11日8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7月11日8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二次资格审核,二次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2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需持相关学历证明到考区参加二次审核,详见各考区公告。
第三步: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或二次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需要在7月12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报名成功(已缴费)”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
更多报考信息请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浙江考试
编辑/初审:毛晓辉
二审:卢书凝
三审:曾丽军
核发:雷全才、徐钱立
新浪微博:@泰顺发布
投稿邮箱:tsxwxb@126.com
新闻热线:67582354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爱民路216号县融媒体中心2楼214室
已关注
关注
重播分享赞
关闭
观看更多
更多
正在加载
正在加载
退出全屏
视频加载失败,请刷新页面再试
刷新
视频详情
点亮“在看”和“赞”,让更多人看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2.本次报名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
(1)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
(2)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下表。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考生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标准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照片样张。考生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其他事项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见下表。
2.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考生可于9月11~16日打印准考证,预计11月8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5.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下文。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
常见问题
1.如何报名?
——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
2.非师范生可以报考吗?
——只要符合报名条件,非师范生可以报考。
3.哪些在校生可以报考?
——①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③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外省称“专升本”)一年级及以上在校生;④全日制研究生各年级在校生。以上在校生均以2023年9月入学后的学籍、年级为准。
4.在7月报名时还是大二(五年制高职三年级或刚被普通高校“专转本”录取),报名系统中“当前年级”栏如何填写?
——填写2023年9月入学后的年级。
5.考试有没有年龄、专业限制?有没有预报名?
——考试本身没有年龄、专业限制,也没有预报名或报名席位限制。
6.教材如何购买?
——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7.教师资格考试需要普通话证书吗?
——考试本身不需要普通话证书,后期教师资格认定时需要出具普通话证书。
8.之前在外省(省内X市)笔试通过部分科目,可以换地方继续报考笔试吗?
——可以。笔试合格成绩全国通用,考生只要选择本人的户籍、居住证、学籍所在地继续报名即可。
9.考生的父母(配偶)的户籍/居住证在X市,考生可以在X市报考吗?考生在X市买房但未落户,可以在X市报考吗?
——不可以。所有的考区选报条件(户籍、居住证、学籍)均以考生本人所具备的条件为准,且仅限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考生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条件所在地报考。
10.考生是X市的户籍,且有Y市的居住证,但是考生现在在Z市,可以在Z市报名吗?
——不可以。考生应选择X市或Y市报考。
11.考生在X市,现在去办理居住证,派出所告知需要XX天才能办好,可以在X市报考吗?
——不可以。选择居住证所在地为考区的前提是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12.面试考区可以和笔试考区不一致吗?
——可以。
13.考试期间更名了怎么办?
——考生考试期间(面试报名开始前一周)出现更名的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当地市考办登记,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14.笔试报名时把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报名时填写的姓名与本人正确姓名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请使用正确的姓名重新报名。
15.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考生可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要求重置密码。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16.报名过程中选错考区,系统显示待审核,如何重新报考?
——考生可以先取消报考学科,再重新选择考区。
17.为什么状态一直是待审核?
——各考区的网上审核进度不一致,报名人数较多时,考生的审核状态有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并留意状态。在通告截止时间之前一定会完成所有考生的审核。
18.报名审核已通过,还可以修改考区、考试科目等报名信息吗?
——不可以。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逐项核对信息内容,因录入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9.过了报名、审核、缴费截止时间怎么办?
——过了相应的时间节点不能补报名、补审核、补缴费。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20.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还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不需要。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21.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是否还可以参加其他不同科目的笔试?
——可以,但要符合所报科目所属类别的学历要求。
22.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是否可以参加其他不同科目的面试,认证多个教师资格证?
——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多个教师资格证,但一个申请人一次只允许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证。
23.笔试和面试都通过了,是不是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不是。笔试面试都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自行打印合格证明,在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根据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4.笔试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可以要求更改考试时间段吗?
——不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报考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25.我身份证丢了,怎么去考试?
——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26.报名期间的咨询电话有哪些?
——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11、83235919、83235907。
转载自:江苏招生考试
来源:苏州招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通知】!广东省2023年下半教师资格证报名7月7日开通!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
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30至7月10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9月11日00:00至16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3年11月8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培训班报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天虹对面华丰总部经济大厦A座15楼1505新青年教育(广州银行楼上)地铁1号线西乡地铁站D出口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