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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泉州市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

2023-07-11 03:38:5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泉州市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泉州市丰泽区物价局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调整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函》(泉丰教函〔2018〕46号)收悉。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闽委发〔2017〕20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6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

   1、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全日制(日托)为55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全日制(日托)为460元/生·月;区级示范幼儿园全日制(日托)为410元/生·月;普通幼儿园全日制(日托)为330元/生·月。

2、小小班(早教班)收费标准可在上述同等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

二、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4个半月。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在开学后2个月内(含2个月)要求转园、退园、休园的,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休园和因个人原因请假,不退还保育教育费。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育教育费采取按日收取的办法,具体按幼儿申请留园的天数计算;留园期间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月收费标准除以22天计算)基础上上浮50%;幼儿在留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三、公办幼儿园收取代办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代办的项目仅限于伙食费、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洗漱用品费用(仅限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对代办项目的收费必须单独立帐,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规定项目的代办费外,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四、公办幼儿园向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及代办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并纳入财政票据系统(网络版)管理,保育教育费、住宿费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收缴,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五、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报告和公示制度。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以及监督电话12358等相关内容。

六、其他相关事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从2019年秋季入园的新生开始执行。

 

泉州市丰泽区物价局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8日

 

 

 

抄送: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区政府办。         

泉州市丰泽区物价局                2018年11月28日印发

洛江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泉州网5月20日讯(记者曾聪虹通讯员林秀珍)20日,洛江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今年秋季,洛江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办法总体延续2021年秋季做法,坚持执行“划片、分类、统筹”的基础上,完善入学办法。初中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对口直升,严格执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统筹安排居住在洛江区的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就读。

初中:公办校分五类招生

洛江区7所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户籍、学籍情况,招收以下5类学生:第一类: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第二类:申请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洛江户籍小学毕业生;第三类: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第四类:区内小学毕业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第五类:区外小学毕业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泉州十一中面向万安街道招生800名;双阳中学面向双阳街道招生400名;河市中学面向河市镇招生400名;马甲中学面向马甲镇(马中片区)招生350名,就南中学面向马甲镇(就中片区)招生250名;奕聪中学面向罗溪镇招生350名;虹山中学面向虹山乡招生50名。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对口直升要求和学位容量,实行分批招生。第一批次:招收第一、二、三类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对口直升;第二批次:根据学位容量统筹招收第四类学生;第三批次:根据剩余学位统筹招收第五类学生。

6月1日前,小学毕业生填写《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就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交申请材料;7月15日,各公办初中完成招生。

泉州南少林国际学校、泉州外国语学校洛江校区、仰恩大学附属中学等3所民办中学分两批招生。5月25日-28日:民办初中提前批(民办一贯制学校面向其小学部招生)和第一批(优先面向洛江区)招生网上报名,6月16日-20日该批次电脑随机派位;6月23日-24日:民办初中第二批(面向外县市区)招生网上报名,6月29日-30日该批次电脑随机派位。

小学:招生工作有四点变化

洛江区共有33所完小开展招生,其中公办小学32所,民办小学1所,十五年一贯制民办校小学部2所。公办小学计划招收96个班级,民办小学计划招收260人。

与2021年秋季相比,小学招生工作有四点变化:

一是学位紧缺的学校,执行同一套住房“6年1个学位”和产权比例的限制。根据2021年招生文件预告,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在中心城区学位紧缺的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新购房落户的,须符合“6年1个学位”(同一户主,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要求。同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实行住房产权比例的限制。

二是对随迁适龄子女的入学要求有调整,录取方式有变化。按照今年有关文件要求,洛江区随迁子女入学“两证”的时限,从去年的18个月的时限调为6个月(即签发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并提前告知:从2023年秋季开始,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洛江区参加社会劳动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五区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租房合同签订时间从要求18个月调整为6个月(即2022年3月1日前),参加洛江区社会劳动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2022年洛江区随迁子女的招生录取分批次进行,根据2021年招生预告,结合今年对证件要求的调整,为了体现公平与平稳过渡,中心城区的洛江区第三实验小学、洛江区第二实验小学(含南山校区)、闽南师范大学洛江区附属小学实行分批次录取及全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办法,实现应招尽招,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是民办学校招生有变化。计划有压减,招生范围有限制。优先招收洛江区域内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审批机关为泉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且在洛江区域内未招满的学校,经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可以跨区域招生,但不得跨泉州市域招生。

四是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依据有变化。2022年秋季,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政策支持执行。

6月20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6月6日—7月5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7月5日—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7日—8日,各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6月25日—7月1日,民办小学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钉钉扫描区教育局提供的二维码按要求报名,同时向所属服务区公办小学报名)。7月15日前,电脑派位和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分批次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幼儿园:公示收费标准

洛江区13所公办园、5所园区、35所民办园进行招生。计划招收153个班级,其中公办园62个班级,民办园91个班级。申请入读民办幼儿园的家长,一定要选择办园资质齐全的民办园就读,拒绝无证幼儿园。

2022年秋季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分类审核,批次推进”原则,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洛江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的情况,核定招生计划数;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幼儿园办园性质、等级、办园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6月20日前: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7月6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5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7月25日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本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8月1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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