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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的公告 2021南宁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师

2023-07-11 07:41:21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的公告 2021南宁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师

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231名。现将具体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报考资格。

三、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指标231名(其中教师227名,校医4名),其中部分指标作为新教师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满后必须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并且至少在编制所在学校工作满两个学年度,未满两个学年度的不能参加县内校际流动。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6月22日至6月25日(8:30-18:0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附件4):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提供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放宽至2022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6)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的,如毕业证书未明确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7)2021年度永嘉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上塘码道街67号)。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地理、高中信息技术、初中社会(法治)、初中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校医岗位不设面试环节,考试总分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分别为20%、80%。综合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新课改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

其中校医岗位笔试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临床医学等专业知识(80分),第二部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相关内容(2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7月1日上午9时—2021年7月3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的报名考生登录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1名的学科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至19名的学科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0名及以上的学科岗位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一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并现场录像(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并现场评分(45分)相结合(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二是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并现场录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其它各学段试课时间统一为15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各学科岗位指标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校医岗位按总分(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分数第一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两部分成绩均同分的,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岗位选择。

根据学科岗位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校医岗位指标按总分(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分数第一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两部分成绩均同分的,抽签决定顺序。

3.岗位递补。选岗环节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一类特岗学校:金盾学校、溪下学校、云岭乡学校、潘坑小学、大岙中学、大岙小学、界坑乡学校、西岙小学、应坑小学、潘坑幼儿园、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岗位选岗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女教师(校医)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除“(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2.永嘉户籍:指具有永嘉户籍的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21年6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5.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校医)招聘报考资格。

8.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9.2022年开始,报考小学岗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要求专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且要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1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11.本次招聘录取对象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个学年度。

1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3.政策咨询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57756558。

12.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8.doc

  1.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指标及要求一览表

  2.2021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评分细则

  3.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

  4.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5.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委托书

  6.2021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7.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8.2021年度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2023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临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会计,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130名。其中128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名学前教育教师为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会计岗位除外)。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会计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8时—4月28日17时。

2.报名系统:钉钉平台。

3.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详见《2021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操作手册》若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前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inhai.tzedu.net.cn/,下同)上另行发布。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象为网络报名人员,网络未报名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审核。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签名须手签)、被委托人身份证、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29日—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地点:临海市回浦实验小学(临海市古城街道泉井洋路6号)。

3.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2021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的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报考人员:《2021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0年、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未注明师范类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学前教育A岗位第③类对象的须提供在我市幼儿园聘用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审核时间内现场再次报名并同时接受资格审核,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可缴费。

1.缴费时间:2021年5月4日9时—5月6日17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缴费方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若在2021年5月6日上午前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31118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如下:招聘计划为1—3人的岗位为1:3;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为1:1.5(其中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18人)。缴费确认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联系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5311186,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四楼421室)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5月22日17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核且已缴费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30%,《会计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岗位招聘数1—2个按1:3、岗位招聘数3—5个按1:2、岗位招聘数6—7个按1:1.7、岗位招聘数8个及以上按1:1.5。

会计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其他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对象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面试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可委托他人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如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等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折算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各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如下:会计、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和70%;学前教育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方式,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和70%;其它岗位仅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会计、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前教育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若笔试成绩也相等,会计岗位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等,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九)验证

拟列入体检对象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验证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验证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如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验证时应一并提交原件与复印件。

逾期的或验证不合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如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十)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且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前要求相关对象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因考察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录)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十三)择岗

拟聘(录)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录)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录)用人员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择岗时先由首批可聘(录)用对象进行择岗,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待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在相应空余岗位择岗。可聘(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聘(录)用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四)办理聘(录)用手续

临海市教育局将可聘(录)用对象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其它事宜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应聘人员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录)用,对未达到临海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录)用。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7月20日;留学人员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6日,其中非2020年、2021年毕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6日;其他报考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6日;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0年、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

会计岗位要求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6日。

3.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境外学历专业和其他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可比照教育部相关目录中的专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学信网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所有岗位不接受辅修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验证、体检、择岗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验证等任何环节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新聘(录)教师在聘(录)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验证、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择岗及其他任何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8.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和不服从调配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且在今后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育系统各岗位。

9.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教师试用期满,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临海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0.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临海市教育局(传真号码:0576-85311930),经审核后免考试费或退还考试费。

11.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录聘教师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从2023年开始,我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学前教育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1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教育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本公告由临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咨询电话: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85311186、85195699(报名系统)。

附件1、2021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1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临海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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