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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时间表

2023-07-11 13:16:2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时间表

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广州市增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公开招聘岗位60个,共招聘63人。详见《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2021年9月24日(含当天)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准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2.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1年9月24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5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9月24日。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1年9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名时提交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系统资格审查、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21年9月24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1.2021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对,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2.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资格复核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可取消考试资格。

(三)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准考证情况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报名人员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查询。

(五)资格复核

1.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核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及笔试成绩相同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拟聘岗位合格的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八)考察

各招聘单位按要求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或人选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任职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报名时涉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请咨询: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咨询人事综合管理部门:020-827200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0-8272628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报名提交材料清单.xls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2023年广州荔湾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汇总

【导语】:广州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分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区教育部门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2023广州荔湾区幼儿园招生指南(报名+电脑派位)

1、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2023广州荔湾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3、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4、2023年广州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招生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幼儿园要切实履行学前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合理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

(二)坚持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三)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者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四)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严格执行荔湾区招生政策,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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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师资招聘公告

宝山,位于上海东北角,地处长江入海口,具有“百年教育”文化底蕴。胡适、朱自清、郁达夫、陶行知等众多教育家、学者曾在这里办学、讲课,为宝山留下了珍贵的教育思想和文化财富。近年来,随着区域人口增长,教育规模持续扩大,亟需招录、引进和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为宝山打造“陶行知教育创新发展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现根据宝山区学校师资配备及人员编制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一、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要求: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

2.教师资格证要求:2022年8月底之前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注:应聘“业大”的应届生须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证笔试;应聘“成校”社区教育的教师资格证可参照初中)。

3.学历要求:

(1)应聘“业大”教师职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须具有大专(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

(4)应聘其他学校教师职位参照对应学段要求执行,其中:

①“职校”专业课教师(机电、数控、汽修、物流、酒店管理、计算机、学前教育、特教)、可参照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学历要求,但所学专业须匹配。

②“成校”社区教育教师可参照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学历要求。

4.普通话要求: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5.外语水平要求:应聘不同学段英语岗位的教师须达到相应的英语等级要求(小学英语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中学及以上英语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

6.年龄要求:幼儿园教师一般不超35周岁,其他教师一般不超40周岁,属于地市级骨干教师一般不超45周岁。

7.其他要求:

(1)关于“卫生保健”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医学类院校的“医”、“护”类专业,且具有卫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卫生保健上岗证;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属于“卫生教育”或“教育学(卫生类方向)”专业;

③“乡村地区”幼儿园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卫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卫生保健上岗证的应聘者,可择优放宽对院校及专业方面的要求,涉及单位如下:

上海市宝山区刘行中心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扬波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盛桥新村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马泾桥新村幼儿园及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彩虹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馨佳苑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馨佳苑第二幼儿园及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实验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小主人幼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保利叶都幼儿园及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北岸郡庭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小红帽幼儿园月宁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金石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满天星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菊泉实验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美安路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菊华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太阳花幼儿园美罗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美兰湖幼儿园

宝山区申花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金锣号幼儿园

上海农场学校(幼教学段)

海丰农场学校(幼教学段)

上海市宝山区枫叶幼儿园

 

④年龄要求参照对应学段教师招聘年龄条件执行,其中幼儿园可放宽2年。

(2)其他要求按各单位制定的招录条件执行。

二、招录程序

1.上报计划。各单位在核定的编额内制定上报招录计划,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2.发布公告。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由教育局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3.报名受理。应聘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用人单位实行网上预审并确定应聘初选人员。(网上报名通知另发,请关注“宝山教育信息网—(https://www.bsedu.org.cn/)—专业平台---教师招聘”)

4.组织笔试。初选人员由教育局上报参加笔试,笔试包括“综合测试”和“学科测试”两个项目,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予“淘汰”,两项均合格者进入面试。

5.组织面试。初中,九年一贯制(初中学段)、完中、高中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九年一贯制(小学学段)、小学、幼儿园由用教育局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继续进入试教,不合格者即予“淘汰”。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应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6.组织试教。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纳入总分值测算,不合格者即予“淘汰”。

7.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和试教成绩计算总分值(笔试占30%(2项笔试各15%)、面试占30%、试教占40%),并按总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同时组织参加体检。(注:2022年获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免体检)

8.确定人选。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作出综合评定,并确定拟正式录用人员。

9.材料送审和组织公示。用人单位对拟正式录用人员制作送审材料并报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经审核后报局领导复核,再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时组织公示。

10.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携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含学区)报到,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登记和社保缴费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关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应届本科生;

(3)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生;

(4)评为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应届本科生;

(5)上海体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生。

另,未批准落户本市的历届生,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近3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2.关于特殊优秀人才的引进,特殊优秀人才限指“正高级教师、省市级特级教师、省市级特级校长(书记)、评为省市级(教育部)优秀教育工作者(功臣)”,年龄一般不超45周岁,经区专家组评议(含试教)符合教育优秀人才的,可免笔试、户籍等要求。

3.关于“储备教师”招录计划,2022年起(第二批师资招聘)试行“储备教师”招录政策,参加宝山区统一招录考试(含笔试、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作为“储备教师”使用,两年内经考核合格者可入事业编制。

4.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5.关于招聘周期

(1)2022年师资招聘原则上组织2次,即安排2次笔试同时完成2个独立的“招聘周期”(含笔试、面试、试教、体检、综合评定、确定人选)。

(2)应聘者在第一个“招聘周期”未达成录用意向的,“综合测试”合格,即可在第二个“招聘周期”内再作选择,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①“学科测试”合格但未录用,可到第二个“招聘周期”再选择对应职位竞聘(原笔试成绩有效),也可重新参加其他学科的“学科测试”,合格后再选择其对应职位竞聘。

②“学科测试”不合格,可到第二个“招聘周期”重新参加该学科或其他学科的“学科测试”,合格后再选择其对应职位竞聘。

 

欢迎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青年加盟宝山教育!

本公告解释权归宝山区教育局所有。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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