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转发) 泉州公办幼儿园招聘

2023-07-12 00:24:4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转发) 泉州公办幼儿园招聘

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转发)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64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根据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一次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包含网络报名、命题、制卷及评卷等服务,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福建省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的考试成绩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市妇联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权限分别在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补充招聘新任教师24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已发布在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泉州市人社局官网,请自行下载查阅)。

三、招聘的对象和报名办法

1.招聘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4日。

3.报名地点: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联系表》(附件2)

四、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准考证各1份(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jszk.eeafj.cn/sign.html)打印);

(2)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

(4)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入围人员须提供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进行查询的学位查询截屏打印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暂不提供,但应于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5)考生属于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等未正式就业的相关证明(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除外,应届毕业生暂无需提供报到证);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函。

(6)报考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岗位的应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

(7)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1份;

资格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按序排放,复印件须面试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每位考生仅可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对于因材料提供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4.报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而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考生于面试前3天放弃参加面试的,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政策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一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五、考试

各有关学校及各县(市、区)招聘岗位的具体考试形式、成绩占比等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其中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市直公办学校的岗位考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其他事项

面试办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联系表》。

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1.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联系表

3.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5日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根据《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可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公办幼儿园第一轮招聘自主择岗后剩余岗位,总计3名。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补充招聘的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3/t20230323_2861131.htm)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参加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万安街道万贤路36号三楼人事股电话:0595-22633310)。

3.注意事项

(1)根据补充招聘岗位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补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对象与面试对象。面试后,从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

(2)本轮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详见(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6/t20230602_2887966.htm)。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初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3)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选择岗位方式为: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拟聘用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程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的“补充招聘岗位数”。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泉州市洛江区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泉洛教人〔2016〕33号)精神,为保障教学需要,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组织2023年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2023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4.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23年3月24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3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报考者。

此外,2023年3月24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采用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委托考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根据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3日-4月11日上班时间至洛江区教育局(地址:万安街道万贤路36号三楼人事股)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一)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0日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岗位技能考评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岗位技能考评占30%),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面试成绩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区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2023年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或直接到洛江区教育局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和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的“公告通知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同制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参照《泉州市洛江区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泉洛教人〔2016〕33号)、《关于印发〈洛江区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泉洛教人〔2018〕2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相关信息。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不得擅自弃权。

3.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洛江区教育系统纪委以及洛江区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30316,0595-22633825。

5.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633310。

附件:

1.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3年教师招聘加分相关文件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事业单位加分文件依据.zip

事业单位加分相关表格.zip

2023福建泉州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3人公告(7月19日

【#教师招聘#导语】2023福建泉州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3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第一轮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可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公办幼儿园第一轮招聘自主择岗后剩余岗位,总计3名。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补充招聘的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3/t20230323_2861131.htm)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参加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万安街道万贤路36号三楼人事股电话:0595-22633310)。

3.注意事项

(1)根据补充招聘岗位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补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对象与面试对象。面试后,从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

(2)本轮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详见(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6/t20230602_2887966.htm)。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初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3)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选择岗位方式为: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拟聘用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程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的“补充招聘岗位数”。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

=相关试题推荐=2021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真题及答案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教综真题及答案2020年福建漳州长泰区中学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2018年福建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幼儿专业知识真题2019福建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幼儿教育真题2017福建新任教师招聘考试中学语文真题及答案查看无忧考网教师招聘全部真题>>=相关文档推荐=2023年福建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56人(7月6日起报名)2023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20人(7月6日-12日报名)2023福建泉州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113人(6月20日截止报名)2023年福建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补充公告2023年福建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9名方案(5月18日17:00截止报名)2023年福建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部分岗位调整公告查看无忧考网教师招聘全部文档>>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3人)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3人)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23】第460524号

2023-07-10

招聘截止时间:2023-07-21

根据《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可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公办幼儿园第一轮招聘自主择岗后剩余岗位,总计3名。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补充招聘的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3/t20230323_2861131.htm)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参加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根据补充招聘岗位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补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对象与面试对象。面试后,从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

(2)本轮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详见(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6/t20230602_2887966.htm)。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初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3)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选择岗位方式为: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拟聘用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程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的“补充招聘岗位数”。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

招聘职位

幼儿教师/学前教育(3)

收藏

报名信息

会员免费查看报名方式与简章附件,立即 登录 或 注册 

泉州最新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56名)2023-07-052023年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2023-07-042023年泉州市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113名)2023-06-182023年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玉玺中心幼儿园秋季幼儿教师招聘公告2023-05-27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公告(9人)2023-05-062023年泉州市黎明职业大学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16名)2023-04-10

温馨提示:本招聘信息源于网络,若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删除。缴纳报名费用时请先通过招聘机构官方网站或当地教育系统。

微信公众号

网站客服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体检公告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体检公告

2023-07-0517:23:23教师招聘考试文章来源: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微信QQ群华图在线APP

备考图书疑问咨询备考网课在线刷题面授课程招考公告

福建教师招聘

历年岗位表

【导读】华图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发布: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体检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fjjsks),福建教师招聘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88780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关于公布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教师笔试成绩排名及入围情况的通告》,现将体检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7名,具体为:656123200074、656123200113、656123200052、656123200004、656123200073、656123200013、656123200031。

二.体检时间。请入围体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请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在洛江区教育局(洛江区三盛四季公园一期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联系电话:13505948345)集中,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若迟到10分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拟录聘资格。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个晚上10:00以后禁止进食。体检时要缴交1张1寸彩色个人相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和相应的体检费。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若体检不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统一电话告知)。因本人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上教育信息专栏通告。

四、考核有关事项

根据《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要求,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集中时,提交:(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打印出的有无失信记录(2)《入职承诺书》(见附件2)(3)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见附件3),并领取《介绍函》后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信息证明。

附件:

1.入职承诺书

2.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

附件1-2.docx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原文标题: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体检有关事项通告-洛江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洛江区人民政府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7/t20230704_2900436.htm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推荐阅读——

招聘公告--2023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日历 | 职位表查询 | 报考比

考试报名--2023年福建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 报考指导 | 专题推荐

备考指导--历年福建教师考试进面分数线 | 每日刷题练习 | 模考练习

课程推荐--甄题卷+ya题卷40套 | 网课推荐 | 面授课程

——相关阅读——

考情考务:历年考试公告|职位表下载|职位库检索

报考指导:报名人数|进面分数线|报名流程

面试备考:面试教材版本|面试公告|面试内容

备考有疑问福建华图为你解答

扫一扫,添加华图微信客服

电话咨询:19906900908

(编辑:小灰灰)

上一篇:2023年漳州古雷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含公费师范生)体检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

活动推荐热门课程联系方式考情考务|历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热门推荐|历年福建教师招聘职位表下载考霸卷|历年甄题+预测卷进面分数|2023福建教师招聘考试进面分数查询笔试备考|2023福建教师招聘笔试备考热门推荐|福建教师招聘面试教材|面试版本|面试形式汇总课程推荐|一战成师-笔试提前学课程推荐|一战成师-圆梦班课程推荐|一战成师-决胜班课程推荐|中小学周末特训班课程推荐|县城定制特训营课程推荐|一战成师-幼教技能班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客服二维码验证信息:教师招聘考试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关键词阅读:泉州教师招聘体检时间泉州教师招聘体检地点2023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新任教师(含编外合同教师)体检公告2023.06.29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递补人员及体检公告2023.06.252023年泉州石狮市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体检公告2023.06.20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体检公告2023.06.20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体检公告2023.06.202023年泉州永春县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体检公告2023.06.20延伸阅读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体检2023年漳州古雷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2023年南平浦城县招聘新任教师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公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聘教师体检公告2023年福建省妇联直属幼儿园省儿童保育院招聘新任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招聘教师考核、体检

2023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3人公告

根据《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可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公办幼儿园第一轮招聘自主择岗后剩余岗位,总计3名。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补充招聘的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3/t20230323_2861131.htm)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参加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万安街道万贤路36号三楼人事股电话:0595-22633310)。

3.注意事项

(1)根据补充招聘岗位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补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对象与面试对象。面试后,从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

(2)本轮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详见(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6/t20230602_2887966.htm)。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初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3)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925名)

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现将2022年泉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92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2022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报考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采用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根据闽教师〔2022〕8号精神,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笔试服务并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及评卷等考务工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市直公办学校的岗位考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补充招聘

根据闽教师〔2022〕8号精神,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信息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权限分别在泉州教育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01-2022年泉州市直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2-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3-2022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4-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5-2022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06-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7-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8-2022年南安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9-2022年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10-2022年安溪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11-2022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12-2022年德化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13-2022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14-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