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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幼儿园教师公招要求学历

2023-07-12 23:10:3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蓬安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幼儿园教师公招要求学历

蓬安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蓬安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蓬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蓬安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蓬安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高校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有调整,报考者需提供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明。专业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县外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具有所在县(市、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蓬安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数)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00至2021年4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南充市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在南充市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09:00-17:30)。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工作时间内到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考试指导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5、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蓬安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1年4月23日18:00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经网络缴纳的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1年5月24日9:00至2021年5月28日24:00 前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1年5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6月中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交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an.gov.cn/,下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需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课占50分,技能测试占5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讲课(或学科讲课+技能测试)。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中查询打印http://www.chsi.com.cn/)。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指有学位要求的,下同)、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公招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抽签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岗位)。具体聘用学校(岗位)、选岗时间及要求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聘用学校在选岗结束后及时为所聘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6、招聘学校、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凡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8、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9、《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0、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南充或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8607626(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8629152(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8621679(中共蓬安县纪委蓬安县监委驻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蓬安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蓬安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数)一览表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日             

2023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2-04-0614:3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大中小]

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2]24号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63名,其中无锡市体育局委托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6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22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7)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8)无锡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二、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人员(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金,并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及研究生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2.工作年限以2022年7月31日向前推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如无合同,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记录计算。

3.2022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但须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环节)。

三、报名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6:00

2.报名网址:

3.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6:00 

(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报考人员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另行通知。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912375771(本次教师招聘期间有效且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四、考试

(一)岗位代码5001-5003的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岗位代码5004-5035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三)岗位代码5036-5049的考试包括专业技能考查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专业技能考查

内容为:学科教学所需基本技能。

专业技能考查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四)岗位代码5050的考试包括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加试的人员。

2.加试

加试事项另行通知。

加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占总成绩30%。按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所有考试时间均另行通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市教育局在面试环节前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提出递补意见,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市教育局办理入编手续。

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2022年8月31日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报名江苏省无锡师范附属小学教育集团及无锡市江南中学教育集团,须服从集团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

对于《岗位简介表》中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录用人员如为2022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岗位简介表》中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岗位(5004、5005除外),录用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关系。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0-81821831、81827693(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510-81821832(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九、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到资格复审、笔试、技能考查、加试、面试现场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当天)且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进入相关现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附件:2022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教育局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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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开招聘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师资结构,根据《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县学校师资情况,特面向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教师。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编制管理与学科配套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与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学校、名额及岗位

(一)选聘学校

1.城区选聘学校

职教中心、成教中心、酉州初级中学、实验中学、渤海初级中学、民族小学、实验小学、桃花源小学、酉州小学、机关幼儿园。

2.乡镇选聘学校

龙潭初级中学校。

(二)名额及岗位

本次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共161名(其中,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等非文化学科教师35名),龙潭初级中学校选聘学科教师5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现单位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教管中心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调整的视为在编在岗)。

(二)报考年龄

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三)年度考核

报考人员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年度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不定档次人员除外)。年度考核结果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的为准。

(四)学历、执业(职业)资格及专业审核

1.学历规定

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中职学校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教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学校岗位以及现任教初中报考中职学校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执业(职业)资格规定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中职岗位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

3.专业规定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符合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均不含前学历的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审核认可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公费培养的小学全科教师,英语专长可报考英语岗位,中文专长的可以报考语文岗位,数学专长的可以报考数学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专业参考目录》中能查询但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相符学历不合格的不能报考,学历合格专业不相符但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报考学前、小学学校岗位的,专科毕业后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累计达到5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满3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

(2)报考初中、中职学校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连续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满3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现任教小学拟报考初中学校以及现任教初中拟报考中职学校岗位的人员除外)。

(五)报考岗位

幼儿园教师只能报考学前阶段岗位;小学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初中学校岗位,不能报考学前阶段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中职学校岗位,不能报考学前、小学阶段岗位;普通高中教师可以报考中职、初中学校岗位,不能报考学前、小学阶段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一览表》的相关规定,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考。

(六)报考文化学科岗位成绩

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不作任教学科和教学成绩要求,只需符合“选聘条件(一)至(五)”的规定。

报考城区学校文化学科岗位的,近三学年(2020年秋期至2023年春期)的教学成绩需达相关要求,一个学年只选一个学期,一个学期只选一个学科,任教多个班级只选一个班。各岗位具体规定如下:

1.报考小学文化学科岗位成绩规定

报考人员近三学年任教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两学年达全县乡镇小学(不含城区学校)平均水平及以上,可任意选择成绩达标的学科报考。

2.报考中学文化学科岗位成绩规定

高完中学校高中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两学年达酉三中、酉四中两校高中平均水平及以上,提供成绩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单设初中(含酉三中、酉四中初中,不含酉一中初中、渤海初级中学和城区学校初中)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两学年达全县单设初中(含酉三中、酉四中初中,不含酉一中初中、渤海初级中学和城区学校初中)平均水平及以上,提供成绩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乡戴中学校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两学年达全县乡戴中平均水平及以上,提供成绩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学校岗位的,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一学期达全县乡镇小学对应学科的平均水平及以上;初中教师报考中职学校岗位的,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一学期达全县同类型学校对应学科的平均水平及以上。

3.交流轮岗人员成绩规定

教委行文备案的交流轮岗人员视为在编在岗,教学成绩须达到如下规定: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的,交流轮岗期间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须达接受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及以上;乡镇学校间交流的,交流轮岗期间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须达全县乡镇同类型学校(不含城区学校)平均水平及以上。

(七)报考非文化学科岗位任课情况

报考非文化学科岗位的不需教学成绩,但编制关系、任教学科等需满足下列规定:

1.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近三学年编制关系、工作岗位必须为学前阶段,必须实际进课堂从事保教活动。既在幼儿园又在小学或初中两校任课的不得报考。

2.报考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人员,近三学年周课时数需达校平均水平及以上。

3.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近三学年周课时数须达校平均水平及以上,至少两学年主要任教学科必须与本次选聘岗位一致(主要任教学科以报考人员任教学科课时数多少确定,报考学科周课时数须达本人总任教学科周课时数一半及以上)。

报考人员工作岗位、任教学科及课时数以学校核实认定为准;编制关系及在编情况证明由学校提供,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进行复核认定。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2021年1月1日以来曾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特岗计划”教师在乡镇(街道)学校正式入编后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公费培养的学前教育、小学全科教师乡镇工作未满6年的人员。

5.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乡镇(街道)学校间调整和外区县调入人员。

6.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7.在校期间不完成学校教育教学或交办任务、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无故旷工、违反学校规定等情况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酉阳县教委网站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jw/下载打印《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报教学成绩、年度考核等信息,经学校审定后于报名时提交。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16日(9: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教委11楼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考证明》(附件4)和《报名表》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同时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缴纳报名费100.00元。

3.成绩审查要求

本次选聘教学成绩的审查由学校负责。审查所需县平均成绩由县教委于报名前一天通过教育政务平台下发各学校。各校要根据下发成绩,结合教师个人实际,认真核实报考人员成绩条件,符合条件者方可准予报名,学校经办人员须在符合报考条件教师的《报名表》上签署姓名,并送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4.开考比例

报考文化学科岗位的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非文化学科岗位的笔试设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

(二)资格初审及发放准考证

7月17日8:30-14:00,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7月17日14: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7月17日17:30起在县教委11楼会议室发放准考证。

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已缴费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考核

文化学科岗位的考试考核内容为笔试;非文化学科岗位的考试考核内容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分值均为100分,两科合堂考试,均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

(1)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酉阳教育人事改革系列文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占70%,人事改革系列文件分值占30%。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教育人事改革系列文件为:酉阳教委发〔2017〕30号,酉阳教工委〔2019〕5号,酉阳教委发〔2019〕7号,酉阳教委发〔2019〕8号,酉阳教委发〔2019〕36号,酉阳教委发〔2020〕24号,酉阳教委发〔2020〕25号,酉阳教委发〔2023〕15号。

(3)笔试时间:7月18日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笔试成绩公布:7月18日15:00左右,所有岗位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及报考非文化学科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

2.面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与选聘岗位名额2:1的比例,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技能、实操和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于7月18日17:30前到县教委6楼618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应试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选聘程序的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7月19日上午9:00起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加分

加分分值不折算,直接计入参考人员总成绩。

7月20日9:00-17:30,参考人员将本人符合加分条件的原件或加盖学校鲜章的文件交到县教委6楼618室,逾期不予受理。

(1)加分项目及分值

①获得教育部、市委、市政府表彰一次及以上的计5分;获得市教委、县委、县政府表彰一次及以上的计2分(部门表彰的不予认定);获得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委共同表彰一次及以上的计1分(以教师节表彰项目为准)。此项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本款加分项目为荣誉类,具体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十大教书育人楷模、十大师德标兵、十大优秀班主任、功勋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

②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个“优秀”加2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③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班主任工作的,每一学期加0.75分。同一学期同时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班主任工作的,不重复加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5分。

(2)加分时限

①表彰加分只选取“2020年秋期至2023年春期”期间获得的。

②年度考核只认定2019-2020学年度、2020-2021学年度、2021-2022学年度考核结果。

③班主任和中层以上干部只认定2020年秋期至2023年春期的任职年限。

加分分值公布。7月21日18:00前,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参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核定加分分值,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加分项目及分值。

4.总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7月22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各选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文化学科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值;非文化学科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分值。(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文化学科岗位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加分分值、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干部任职年限、班主任工作年限、学历、教龄顺序高(多)者优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非文化学科岗位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加分分值、干部任职年限、班主任工作年限、教龄、学历顺序高(多)者优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7月22日17: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7月23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县教委6楼618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主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组织查证取消选聘资格或应试人员自主放弃而出现的缺额作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须于7月24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县教委6楼607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主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复审及拟选聘人员确定

7月25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考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教学成绩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监组审查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情况于7月26日17: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

(五)考察

拟选聘人员由选聘单位组织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并按照报名条件到所在单位进行核实查证,同时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

在工作期间无故旷工、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7月31—8月2日,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酉阳自治县教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选择聘用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员,按报考同一岗位拟选聘人员总成绩高低为序“选岗”,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文化学科岗位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加分分值、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干部任职年限、班主任工作年限、学历、教龄顺序高(多)者优先选择聘用单位;若非文化学科岗位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加分分值、干部任职年限、班主任工作年限、教龄、学历顺序高(多)者优先选择聘用单位。

选岗时间:暂定2023年8月3日上午11: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选岗的视为自主放弃。

选岗地点:酉阳自治县教委11楼会议室。

进入选岗环节的拟选聘人员不得放弃选聘资格,违者纳入不诚信人员名单,5年内禁止参加我县组织的选聘考试。

(八)办理手续

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将选聘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

本次选聘人员在原学校所聘岗位均不再保留,根据《岗位一览表》提供的岗位等级在新单位重新聘用,并按新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遴选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对应试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经核实前,暂停选聘工作,待组织查证后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考试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一律不予聘用,其中,在资格复审环节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资格复审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选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选聘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考试,需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报考证明上亲笔签名,各单位报名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0%以内。

(二)本公告涉及计算年龄、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

(三)本次考试相关成绩发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间等考试信息均按公告执行,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应试人员需按时查看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参加考试;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县教委负责解释。考试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5557679。

2.教学成绩咨询电话:023-75558035(基础教育科),023-75582563(教科所)。

附件:1.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考证明

附件下载:

附件1.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附件2.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x附件4.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docx

南部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职高教师8名、初中教师58名、小学教师34名、幼儿教师2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南部县在编工作人员和服务期未满三年的特岗教师。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00至2022年5月8日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0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8日18:00期间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8日18:00工作时间内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5.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南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22年5月17日18:00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缴纳的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5月23日9:00至2022年5月27日24:00 前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2年5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15日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本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8日18∶30 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方式和地点详见附件3),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报考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31日后在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见附件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的除幼儿教师岗位外其余岗位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幼儿教师岗位讲课占20分,技能测试占8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讲课(或学科讲课+技能测试)。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电子认证报告打印件1份(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设有效期6个月)。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岗位)。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选聘顺序,具体选岗时间及要求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择聘用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学校及时为所聘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设置,不是指门类、学科。

7.《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5521132(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监督电话:0817-5588190(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385558(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17-5530257(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3.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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