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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3人公告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11月12日

2023-07-12 23:52:1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3人公告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11月12日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3人公告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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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可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公办幼儿园第一轮招聘自主择岗后剩余岗位,总计3名。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补充招聘的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3/t20230323_2861131.htm)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参加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万安街道万贤路36号三楼人事股电话:0595-22633310)。

3.注意事项

(1)根据补充招聘岗位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补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对象与面试对象。面试后,从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

(2)本轮合同制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详见(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6/t20230602_2887966.htm)。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初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3)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选择岗位方式为: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拟聘用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程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的“补充招聘岗位数”。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

原文标题: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307/t20230710_29022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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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2023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缓解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紧缺现状,满足学校用人需要,2022年兰州高新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47名(详见《岗位简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是指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本人的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面向兰州户籍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登录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官方网站阅读招聘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2.报名须知。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歇家咀村龙海街2号,兰州海洋公园对面)。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咨询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 0931-5607572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另提供2张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和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三、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在兰州高新区第一小学(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高科路与309国道交叉口东南180米处)。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通过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参加面试考核。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时间为1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面试地点在兰州高新区第一小学(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高科路与309国道交叉口东南180米处)。

3.面试成绩通过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1.按照综合成绩及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应聘报名岗位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资格复审地点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歇家咀村龙海街2号,兰州海洋公园对面)

4.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教育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薪酬待遇

招聘小学教师25名,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47名,享受兰州高新区编外临聘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0931-8552497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符合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报名、笔试、面试及资格复审、体检当天须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前14天内兰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14天内有兰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建议报名参加。招聘工作进度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具体以临时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

4.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5.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简表.xlsx

2.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简表.xlsx

3.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2023年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大田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8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高中英语教师岗位(01职位)5名;

(二)高中历史教师岗位(02职位)1名;

(三)高中物理教师岗位(03职位)2名;

(四)高中体育教师岗位(04职位)2名;

(五)高中日语教师岗位(05职位)1名;

(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06职位)1名;

(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07职位)4名;

(八)初中数学教师岗位(08职位)10名;

(九)初中英语教师岗位(09职位)7名;

(十)初中思想政治教师岗位(10职位)1名;

(十一)初中历史教师岗位(11职位)3名;

(十二)初中地理教师岗位(12职位)4名;

(十三)初中物理教师岗位(13职位)6名;

(十四)初中体育教师岗位(14职位)1名;

(十五)初中音乐教师岗位(15职位)4名;

(十六)应届毕业生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6职位)10名;

(十七)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7职位)11名;

(十八)应届毕业生的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8职位)4名;

(十九)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9职位)5名;

(二十)小学英语教师岗位(20职位)6名;

(二十一)应届毕业生的小学体育教师岗位(21职位)2名;

(二十二)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体育教师岗位(22职位)3名;

(二十三)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3职位)2名;

(二十四)小学美术教师岗位(24职位)2名;

(二十五)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25职位)1名;

(二十六)应届毕业生的小学科学教师岗位(26职位)3名;

(二十七)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科学教师岗位(27职位)2名;

(二十八)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28职位)4名;

(二十九)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29职位)1名;

(三十)应届毕业生的幼儿园教师岗位(30职位)12名

(三十一)招聘对象不限的幼儿园教师岗位(31职位)18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之间出生);幼儿园教师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之间出生)

6.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报考高中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为:中学英语,只进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4.在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中,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准予报考。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5.此次考试录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延至2021年7月31日)。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需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1年7月31日未能提供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体育、科学和幼儿园岗位及高中日语教师岗位需在备注栏上注明类别,如报考应届毕业生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需注明:应届毕业生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6职位);报考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需注明:招聘对象不限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7职位),以此类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福建省在编教师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协审、公示和聘用。

(一)时间安排

(1)3月21日--27日,应聘人员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fj.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报考者只报考1个岗位;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个人真实准确信息;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本次考试依据《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fj.cn/)查阅。

(3)5月19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卷面成绩。

(4)5月下旬--6月,初定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具体事项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通知。

(5)6月底,发布补充招聘岗位。

(6)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工作。

(二)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2021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成绩60分。

(3)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与卷面成绩相加)政策。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到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公示公告。

(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高中师范类教师岗位的考生除提供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材料外,还应提供: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2021届应届考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毕业证明、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但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

(5)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除提供以上相对应学历岗位材料外,还应提交: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6)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弃权,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弃权面试产生的空缺岗位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线。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分值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1.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

2.考生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采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和协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若因体检或协审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总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用人单位与聘用者自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大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其它事项

(一)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尚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空缺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按照第一轮程序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二)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四)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人大、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编制和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岩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咨询电话:0598—7222650(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2021年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大田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5日

2023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教师招聘628名公告

2023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教师招聘628名公告

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3-07-0811:52 内蒙古教师招聘[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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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1)“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至7月12日19:00。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10:00至7月17日12:00。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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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全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628名教职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以及“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目录设置。招聘专业审核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核,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报考。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四)旗县市区同一学科、同一层次招聘岗位合并归类设置。具体招聘学校名称及人数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备注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2日至2005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高考入学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往届考生截止2023年7月12日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且取得毕业证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已享受过乌兰察布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政策且在安置单位工作未满五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乌兰察布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职工

9.聘用合同期限未满的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引进人员

10.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至7月12日19:00。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10:00至7月17日12:00。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号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报考人员须按照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文说明》进行操作,下载并使用“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进行检验和处理,检验合格后上传)。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不提交审核不进入审核流程),提交后无法修改信息。应聘人员手机应保持畅通,确因本人预留信息错误造成未聘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报考旗县市区所属学校,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招聘岗位名称报考即可。

7.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选择并填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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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庆望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

安徽教师招考网同步望江县人民政府考试动态信息:2022年安庆望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更多关于望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望江县人民政府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以及安徽华图教师考编(jiaoshitest)认证号和幼儿教师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和《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皖编办【2020】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望江县实际,现就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附件: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望江县户籍”人员。“望江县户籍”人员指高(中)考录取时为望江县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望江县内。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与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具有“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考试类别为幼儿园)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择岗、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自6月20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33?type=4&action=list)”、“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6906?type=4&action=list)”、望江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wjpta.cn/)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8:00至7月8日18:00(节假日正常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望江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wjpta.cn/)。

3.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报《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如实详细填写,从高中填到现在,时间要衔接不能间断),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务必正确填写个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获取有关考务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信息不畅通等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将于7月11日12:00前完成,由县教育局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1日12:00前改报。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1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7月1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到望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汇处,望江县教育局三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急需紧缺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3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所报岗位报考人员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于7月1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五)笔试

安徽教师招聘考试图书教材

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由望江县教育局、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两科合卷。

公共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教育大纲规定的公共基础知识等。分值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艺术、社会)等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按公共知识成绩(含加分)的30%、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的70%合成计算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含加分)×30%+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7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7月19-20日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5分,单科成绩为0分或笔试成绩低于5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12日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望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专业测试入围人选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中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尾数进1),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等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一下材料:

1.《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http://ntce.neea.edu.cn/)。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历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截至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境)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内容:

专业测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内容:以测试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

3、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八)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50%与专业测试成绩5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专业科目(含加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对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十)择岗

报考有高分优先择岗要求岗位的考生,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县教育局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择岗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择岗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三)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6-7178083(县教育局)

0556-5799077(县人社局)

报名咨询电话:0556-5799199(县人事考培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7189068(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0日

幼教分享园

原文标题: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望江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af3fb921d449baa8f5295811cec2a486)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2/0620/2341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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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ngyinghua)

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宿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宿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联系。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180.106.80.10:8082/jiaoyu_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7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8日17:00。

(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14:00—17: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25日。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0527-80760199)。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考生成绩不低于考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报名资格复审

1.成绩排名。笔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资格复审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具体时间、地点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通知为准。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有效证件及材料。

3.报考考生需提供: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本公告、《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种证件的,须提供各种证件)。

考生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岗位内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长15分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组织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组织签订聘用合同等),聘用后最低服务期五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是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人员均需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宿迁市人社局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指2005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应届毕业生的范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760199、181180985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27-84389575、84389651。

附件: 1.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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