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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所公办幼儿园发布秋季招生简章 泉州2021公立幼儿园招生简章表图片

2023-07-13 01:50:3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我市4所公办幼儿园发布秋季招生简章 泉州2021公立幼儿园招生简章表图片

我市4所公办幼儿园发布秋季招生简章

我市4所公办幼儿园发布秋季招生简章

将通过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招生

本报讯(记者詹妙蓉)6月1日,市绵德幼儿园、市中心幼儿园、市兰英第一幼儿园、市兰英第二幼儿园公布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潮州市绵德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市绵德幼儿园2021年秋季将招收180名小班新生,招生对象为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此次招生办法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两部分。其中,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录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需于6月7日前向潮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于6月18日到该园报名。剩余学位将采取公开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10日。

《潮州市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显示,市中心幼儿园将公开招收小班幼儿120人,招生对象为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招生办法同样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两部分。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录取,需于6月7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在6月18日由家长携带幼儿、带齐相关证件到该园报名。符合该园招生范围的幼儿进行公开摇号录取,需在6月8日-6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潮州市兰英第一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该园将招收小班幼儿120人,招生对象为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招生范围为持有湘桥区居民户籍的幼儿、符合该招生简章的非湘桥区户籍的幼儿、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幼儿,届时将通过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进行招生。

《潮州市兰英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提出,该园将招收小班幼儿120人,面向年满3周岁的幼儿招生,招生范围包括持有湘桥区居民户籍的幼儿、符合该招生简章的非湘桥区户籍的幼儿。该园将通过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进行招生。

关于印发《2023年桐庐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城区公办幼儿园:

现将《2021年桐庐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桐庐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桐庐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优化招生秩序,现结合实际,特制定2021年桐庐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单位

城区8所公办幼儿园19个园区(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三、招生范围

县教育局根据幼儿园招生规模,按相对就近入园原则,确定各幼儿园教育服务区(详见附件1)。

四、报名类别

A类生源: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均在该教育服务区内的;

B类生源:适龄儿童户籍在教育服务区内,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不在该教育服务区内的;

C类生源: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教育服务区内,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在该教育服务区内的;

D类生源: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均不在教育服务区内,但实际居住在该教育服务区,且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区工作或经商,用人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未间断)的。

各幼儿园报名对象的类别详见附件1。

五、报名流程

1.网络报名。2021年5月12日7∶00—5月18日21∶00,家长登陆电脑端浙江政务网或移动端浙里办APP,进入《2021年桐庐县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实名注册后完成小班新生入园意向登记。具体做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桐庐县本级”,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在线办理”进入“2021年桐庐县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2.现场核验。网上报名成功后,经线上审核,家长再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材料详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核验时间:5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核验地点:桐庐县健康城幼儿园教育集团生源核验地点在三合中学,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溪幼儿园生源核验地点在学府小学,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生源核验地点在该园桐君广场园区。其他幼儿园生源均到线上登记的幼儿园(园区)进行现场核验。

3.补充登记。各类生源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错过网上登记时间的可以进行现场补登,公办幼儿园现场补登时间为5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符合生源条件所属的幼儿园(与现场核验地点相同),逾期不再受理。公办幼儿园报名未录取的,可于6月20日后到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补报,报名地点为各民办幼儿园。

六、录取办法

1.分批录取、统筹调剂。按生源排序(A类、B类、C类、D类)确定录取对象。符合A类、B类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若超出该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县教育局视情况调剂补缺录取。

A类、B类生源录取结束后,C类、D类生源视余额实行补缺录取。

2.各类生源排序原则。同类生源按报名条件达成先后进行排序。A类生源按房户一致达成时间的先后排序;B类生源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C类生源按父(母)的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D类生源按父(母)在桐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排序。

3.录取结果告知。6月15日至6月20日期间,由幼儿园通过电话、短信、网上或现场公示名单等方式告知。未录取的不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1.本文件所称的城区是指本办法中8所公办幼儿园19个园区的教育服务区覆盖的相关区域;

2.本招生办法所称住宅房产是指适龄儿童本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且已实际交付使用的住宅房产。相关房产证明办理的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一天。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一天。

4.受教育服务区调整影响,导致多孩家庭的小孩不能同时在同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园给家长接送带来困难的,家长应按现行教育服务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向大孩已就读的幼儿园提出书面调剂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3),视学位余缺情况调剂,若无法调剂按现行教育服务区入园。

5.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的D类生源可以有条件享受科技城未来幼儿园户籍生录取政策(排序靠后),具体按县教育局与开发区管委会的约定执行。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要求入读在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的,网上报名期间监护人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和户口本原件到桐庐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7.根据《桐庐县优化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幼儿园入园形势,经县人才办界定的F类及以上人才的适龄子女和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家长按生源类别在网上报名后,可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县人才办于当年网上报名之前将名单报至县教育局)。

8.因幼儿园学位已满或家长不接受调剂最终无法录取的适龄儿童,可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录取情况视民办园可提供学位数而定(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本招生办法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招生。办法的解释权归县教育局,本办法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负责处理。招生咨询电话64218876,64218517。

附件:1.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相关信息

     2.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各类生源现场核验材料单

     3.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二孩家庭新生入园调剂申请表

     4.桐庐县民办幼儿园招生联系方式

桐教普〔2021〕10号附件.doc

权威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通知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各区市教体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本区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小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30日(星期五)进行。

2.报名方式。各区市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招生报名网上办理。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采用其他方式录取的,各区市应在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4.市内三区报名录取安排。

第一次招生。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15日(星期四)网上报名。6月16日(星期五)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18日(星期日)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0日(星期二)网上报名。6月21日(星期三)确定录取名单。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符合各区市统一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各区市要科学制定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方案,合理划定各幼儿园招生范围,确保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都有机会选择普惠性幼儿园。各区市要在招生方案中明确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录取规则,统筹推进幼儿园划片招生的整体规划,根据需求不断优化学位布局和结构,积极满足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的需求。要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对接,建立相关信息互通机制。封闭小区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三)统筹控制招生规模

幼儿园计划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创建计划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合格率。扩大招生班数的幼儿园,需提前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幼儿园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按规定进行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招收托班。幼儿园应优先保障小班幼儿入园需求,托班招生工作应在幼儿园小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

(四)大力优化招生服务

各区市要积极建设幼儿园招生网上办理平台,推动大数据共享互通,实现幼儿园报名、录取“网上办”“零跑腿”。各区市要及时发布招生网上办理平台使用指南,方便幼儿家长使用。各区市要加强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积极协助办理。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维护招生公平。

(五)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各区市要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特教学校要做好学前部招生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为重度残疾幼儿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市教体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各区市招生方案应在4月28日(星期五)前报市教育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招生报名网上办理平台及随机派位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

各区市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市南区88729232

市北区66751035

李沧区87636179

崂山区88996316

西海岸新区88183155

城阳区87866237

即墨区88529201

胶州市82233366

平度市88360008

莱西市83966916

来源|青岛新闻网教育综合自青岛市教育局

原标题:《权威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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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兰州城关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汇总

【导语】:2021年城关地区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属地管理、自主招生”要求,各幼儿园陆续公布了招生政策。

2021兰州城关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汇总

兰州市实验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466号(南河新村小区院内)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待定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2个,每班25人,共计5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278546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城关区保育院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下沟79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20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5个,每班25人,共计125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7318757085  17361686275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城关区保育院易大分院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588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20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4个,每班25人,共计100人;

中班3个,每班30人,共计90人;

大班2个,每班35人,共计70人;

合计26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7361663307     17361584670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城关区保育院普合分院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864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20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2个,每班25 人,共计5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8152128802、18152120112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西村25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17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6个,每班25人,共计15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31-8742191、0931—8280185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城关区和政路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街386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18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5个,每班25人,共计125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4926131、0931-8831597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城关区铁路东村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218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17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4个,平均每班20人,共计8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4928927 0931-4923797

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30

城关区铁路东村幼儿园上坪分园(新建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上坪村(原上坪小学)

二、预约登记时间:7月12日——7月30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2个,每班25人,共计50人;

中班2个,每班30人,共计60人;

大班2个,每班35人,共计70人;

合计18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7361588259 13919778652

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城关区五泉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和平新村社区127附3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17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2个,每班25人,共计5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8919064907

工作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城关区永昌路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西城巷社区223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 7月9日——7月19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2个,每班25人,共计5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6159020

工作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城关区西北新村幼儿园(西北民族大学附属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西北新村社区106号(西北新村小学院内)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 7月13日——7月20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小班2个,每班25人,共计5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7789638466(庞老师) 、13609396248、18119382806

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00

城关区民族保育院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城巷13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17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3个,每班25人,共计75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919288114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30---17:00

城关区徐家巷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徐家巷16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17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2个,每班25人,共计50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462537 8462821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城关区鼓楼巷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70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16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2个,共招生50人。

四、收费标准依

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31—4661663、18919151600

城关区民勤街幼儿园

一、幼儿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勤街31号

二、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段:7月9日——7月16日

三、招生年段及人数

小班1个,共招生25人。

四、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兰发改〔2021〕61号)文件精神,根据类别和性质按标准收费,伙食费按照成本收取。

五、补助政策

甘肃省内户籍幼儿享受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31—8821784、1399315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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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正式公布

2021年杭州市区(原上城区、原下城区、原江干区、原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幼儿园小班招生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申请入园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市区户籍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因公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二、招生时间安排

      日   期

  内   容

5月13日—16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9:00)

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

5月28日—30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9:00)

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

网上信息核对

6月19日—20日

(每天8:30—16:30)

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

7月2日后

幼儿园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网上信息采集

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指定网站: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登录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幼儿园招生)”条目下的“在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并选择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具体办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幼儿园招生)”条目下的“在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并选择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请家长妥善保存,以便再次登录。

四、网上信息核对

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请于5月28日—30日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指定网站:http://www.zjzwfw.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时,如对公安部门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信息及住保房管部门反馈的房产信息等情况的准确性有异议,家长应在信息核对界面上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五、现场报名确认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原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要求分别是:

1.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六、市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单   位

便民咨询

日常办公

备   注

原上城区教育局

87014050

87802200

便民咨询电话于5月13日-16日、5月28日-30日、6月19日-20日,9:00-12:00,14:00-17:00开通。

原下城区教育局

85336070

85336070

原江干区教育局

86974951

86974951

86977981

原拱墅区教育局

88259972

88259972

西湖区教育局

87965077

87965077

滨江区教育局

87702356

87702356

钱塘区教卫局

89898083

89898083

名胜区社发局

87173402

87173402

杭州市教育局

86688631

87025565

幼儿园招生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2〕11号)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工作环节,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思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简化招生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巩固学前资源建设成效,最大限度为幼儿提供学前教育学位,加强管理,科学引导,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区教体局成立由分管学前教育副局长任组长,学前教育室、职成教育室、计划财务室、监察审计室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三、有关规定(一)招生对象: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二)招生时间:6月25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7月2日(星期六)开始招生。(三)招生范围:1.公办幼儿园(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按照幼儿园对应派出所划定的范围招生,优先招收滨海新区户籍适龄儿童。(2)各开发区公办园:依据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划定范围招生。(3)企业办幼儿园:在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附近小区的适龄儿童。2.民办幼儿园:塘、汉、大区域民办幼儿园依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自主决定招生范围,滨海新区户籍及非滨海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各开发区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划定范围招生。(四)招生办法:适龄儿童要按照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住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1.公办幼儿园(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验证、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录取方法。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法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人数,直接录取;若学位未满,启动二次招生,直至录满为止。二次招生安排以区教体局发布通知为准,招生办法按幼儿园二次招生简章执行。(2)各开发区公办园、企业办幼儿园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办法,完善招生措施,落实招生责任。2.塘、汉、大区域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各开发区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法执行。四、时间安排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招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公布招生信息:按全市统一时间,在区政府官网和“天津滨海教育”公众号上公布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招生幼儿园名单。(二)张贴招生简章:6月25日-7月1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张贴2022年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三)开始正式招生:7月2日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1)网上信息采集。7月2日-3日,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招生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采集。(2)现场资格验证。7月9日-10日,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拟报幼儿园进行验证。居民户口簿户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3)电脑随机等额派位。7月14日-15日,验证合格的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等额派位录取,公证处予以公证,当天公布录取结果。(4)根据各园录取情况,7月15日公布学位未满进行二次招生的幼儿园名单。2.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民办幼儿园:7月2日-15日按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各环节工作。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履职担当。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增强民生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成立由法人代表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安排好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坚决执行招生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对幼儿园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招生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按时间要求报送至教体局学前教育室。2.强化意识,规范行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谨招生过程,严格操作标准,科学安排报名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路线图,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报名录取结束后,各幼儿园不得擅自扩大班额。教体局相关处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园行为。各幼儿园要按照要求将新入园幼儿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3.加强安全,确保稳定。在招生期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区教体局将加强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系统和随机派位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加强与属地公安部门的联系,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4.加大宣传,服务百姓。按照滨海新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和报名方式。各幼儿园要做好家长接待、咨询、疑难问题解释工作,要开通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做到全面、规范、准确、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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