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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浙江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07-13 05:57:1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浙江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以下简称“合同制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计划指标如下: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资格证: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即可。

(六)婺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期内的教师,不参加此次招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加入招聘工作钉钉群(2022年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群),入群后请修改备注名(真实姓名),之后相关通知也将会在群里公布,请各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579-82225212。

 

“2022年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钉钉群”群号:44617944。

2.扫码填写2022年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基本信息。

3.下载简历模板,(将以下链接复制发送到微信,就可下载编辑https://kdocs.cn/l/cupaMEeq1XMY)填报好相关信息后,将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报名材料做成PDF格式打包发送到邮箱:921435632@qq.com.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止。报名人数不少于80人,每少5人核减1人。

4.提交材料:报考者面试时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报名材料(核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如实填报的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完成资格审核后,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如有变动将在“2022年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钉钉群”通知。

2.面试形式: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进行考核,主要包括说课、技能展示、现场提问三项。面试具体流程在钉钉群“2022年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群”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本科及以上学历5%+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5%+说课成绩×40%+技能展示成绩×40%+现场提问成绩×10%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情况、说课成绩、技能展示成绩、现场提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得请假,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签约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进行签约(与婺城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

(七)选岗、录用

按招聘指标等额提供相应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有同分,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选岗。

政审不合格、入围者放弃录用等情况,根据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手续办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设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2.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薪酬计发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2023年浙江省温州龙港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80名)

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公办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和《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户籍要求: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的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5.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在岗劳动合同制教师、在读生(含国民教育系列);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是指我市公办幼儿园现有编制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标内,从社会上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参照《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执行。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

时间:2023年6月4日9:00—6月8日17:00

网址: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招聘考录系统链接网址:http://lgshsyj2023.kingsit.cn

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证书。

5.已在外地落户的温州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8日17:00-6月10日17:00。

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补交材料时间:2023年6月11日9:00-17: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13日8:00-6月15日17:00。

(五)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招聘考录系统显示的缴费链接(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六)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核减(取消)招聘名额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16日8:00—考试当天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3.考试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入围比例: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入围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最高比例为1.5:1,入围试课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合格人数不足比例时,将按笔试成绩递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需随带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随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复审合格者交齐复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作为材料封面。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已在外地落户的温州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及指标。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或于试课三天前书面确定放弃试课的,其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省编版教材。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1.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优先;③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④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⑤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组织:由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3.标准: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相应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半年内已取得以上证件的人员可凭证申请免检。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试课成绩总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龙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择岗、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参加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公开择岗,择岗顺序按拟录用人员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优先择岗: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优先;③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④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⑤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八)其他说明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应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龙港市组织的招聘考试。对于在招聘环节中的考生违纪行为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被招聘的毕业生于规定时间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推荐到用人单位,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书》,逾期不到幼儿园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与个人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工作经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同意,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59911862;监督举报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59911863。

7.相关考试信息和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关于印发《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表

序号

岗位类别

学科类别

招聘计划

户籍地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笔试内容

1

学前教育岗位

学前教育

80

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附件2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关于印发《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05名)

2022年吴兴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吴兴区公开招聘教师105名(其中: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68名,幼儿园教师28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

第一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

第二类: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同)生源或吴兴区户籍或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

第一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

第二类:吴兴区生源或吴兴区户籍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第三类:在吴兴区范围内的幼儿园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在职在岗编外教师(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

以上招聘对象中,中小学教师第二类招聘对象和幼儿园教师第二类招聘对象的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7日;幼儿园“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指2021年8月31日前任教且至今一直在岗(不含实习和临时聘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历届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202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⑴报考初中职位的,报考职位须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基本匹配。报考小学和幼儿园职位的,考生可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任教学科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2届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基本匹配)。

⑵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同学科职位;初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同学科职位;小学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学科职位;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幼儿园职位。

5.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吴兴区乡镇幼儿园在职在岗编外教师报考乡镇幼儿园职位的,在乡镇幼儿园连续任教满10年和15年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乡镇幼儿园在职在岗编外教师只能报考幼儿园D组或幼儿园E组。

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7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拍照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应届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的可不提供);③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历届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的可不提供;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③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职位的,学位证书不作要求;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在职在岗编外幼儿教师提供任教经历相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幼儿园教师第三类招聘对象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8日下午17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线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9日下午17时。笔试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该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公布。如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初中、小学笔试大纲,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总分100分,一张试卷;

(2)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园笔试大纲,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总分100分,一张试卷。

2.笔试其他事宜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招聘人数1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入围考核。

考核开始前两天以内,入围考核人员放弃考核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考核

考核采用“教学能力测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教学能力测评的形式为微型课,主要测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及课堂教学素养。技能类学科(主要指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和幼儿教育职位)还需考核教学基本功,主要测评教学基本技能技巧,按照微型课占80%、教学基本功占20%的比例计算技能类学科教学能力测评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20%、教学能力测评占40%、结构化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确定)。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志愿择校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组织择校,分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依次现场填报志愿,选择学校。最终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确定选择顺序。因怀孕等原因未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暂缓参加志愿择校。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2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优惠政策。来吴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3.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4.2022届毕业生须在见习期(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5.吴兴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6.在此次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7.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防疫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0572-2289281(区教育局),0572-2289373(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2022年吴兴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吴兴区在职在岗编外幼儿教师任教经历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2022年吴兴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下载.docx

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12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为非编合同制教师。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是指具备教师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考事业在编教师待遇。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21届、2022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下同),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中包含不少于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毕业研究生;

2.本科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本科期间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4.本科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

5.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6.师范类毕业,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7.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照执行。

(二)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目前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任教,且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1年(计算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者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有不少于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三)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目前在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任教,且在幼儿园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3年(计算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中至少有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届毕业生”和“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在198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正式聘用时需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即退休时间需在2023年8月1日及以后)。

5.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需具备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如下:

(1)2023届本科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学科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2023届毕业研究生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2年6月2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初选、资格核验四个环节进行。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咨询。

时间:2023年6月22日9时—2023年6月29日中午12时。

报考人员按照《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流程》(附件6)要求录入个人信息,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上传《西湖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2023年6月29日17时。

西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材料不全原因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3年6月30日下午在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公布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笔试初选

所有考生都需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初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7月11日开始考生本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7月11日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西湖区教育局提出(87965070)。7月12日开始考生本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公布。

笔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4.资格核验

入围面试人选须于指定时间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验。核验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5.注意事项

(1)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现任教情况”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6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采取统一报名,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幼儿园),只需填报报考人员类别,经统一报名、考试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按对应人员类别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同分人员抽签确定先后),由考生选择有用人需求的对应幼儿园。

(6)本次招聘的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采取统一报名,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幼儿园),只需填报报考人员类别,经报名、考试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当年由报名时所在的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聘用。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类别抽签确定面试分组。

面试以试讲、说课、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分组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与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西湖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湖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用工合同(含试用期)。

录用人员首期与幼儿园签订三年服务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招聘条件第5条第1、2、3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73。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非编合同制专任教师,按规定程序聘用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专任教师管理及待遇按照《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均不设递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证明样本

3.亲属关系申报表

4.分组说明

5.西湖区教师招聘材料审查目录及报名登记表

6.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流程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二)

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州市衢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本次招聘报名及考试情况,按一定计划数建立我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聘备选库。待聘备选库建立后,根据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分批分期从待聘备选库中补充相应岗位的人员。幼儿园教师按劳动合同制管理。计划详见下表。

岗位

年龄

学历要求

教师资格证要求

建库人数

幼儿园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1. 具有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但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150

 二、招考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政治思想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 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目前在岗的衢江区幼儿园合同制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2日12:00

2.报名地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706101950

3.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报名者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2日12: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间内或不能全部完成,报考人员宜尽早确定选报岗位,以免错失改报机会。

(四)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3年7月6日12:00-7月12日17: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属低保户的报名者需在7月12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报名确认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7月12日12: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8036313。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7月12日-7月13日。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如时间安排有更改,将通过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或报名平台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7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七)现场资格复审

1.按照入库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学位证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7月18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或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待聘备选库。

入围面试对象按“蛇形分组法”分组后组织面试,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后计入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修正规则如下:

修正后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修正系数、修正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修正。

4.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修正后的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照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0人的计划数纳入待聘备选库。入库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

6.因衢江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等工作需要,经学校申请,报请衢江区教育局同意,按折合总成绩(不同面试组的需修正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待聘备选库中择优确定拟上岗对象 。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一年。

(九)体检

1.拟上岗对象的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自动放弃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是否递补,由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不按规定办理上岗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上岗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资格。

4.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3.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或转增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4.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0-3838951。

5.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570-8036313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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