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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幼师专科学院

2023-07-13 07:14:5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幼师专科学院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发送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简历(含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 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22年考核招聘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cqyzzp@126.com邮箱作为提交的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简历,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收到考核通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五、考核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理论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等。分值100分,时间30分钟。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分值100分,时间30分钟。

3.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综合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或在学校官网(http://www.cqyz.edu.cn/rsc/)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享受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5773912、8577000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202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录取分数线(含2023

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2年分类考试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正式填报时需要与学校公布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1、2022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录取分数线

2、2021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录取分数线3、2020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录取分数线

2020年分类考试录取情况统计

系部专业科类最高分最低分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文史类643558理工类635568早期教育文史类587522理工类597534食品营养与卫生文史类531457理工类601292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文史类603545理工类607517初等教育系语文教育文史类620537汉语文史类616507理工类609543数学教育理工类651567英语教育文史类618572理工类690559社会体育文史类509378理工类543269儿童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智能产品开发文史类499499理工类44044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文史类435386理工类581430应用技术系老年服务与管理文史类498252理工类501501音乐教育系艺术教育文史类545261理工类574461音乐教育艺术类231200舞蹈教育艺术类209204美术教育系美术教育文史类560445理工类559445艺术设计艺术类211209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ChongqingPreschoolEducationCollege,CQPEC),简称“重庆幼儿师专”,是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万县师范学校和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县师范学校始建于1914年,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60年。2012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是多少分(含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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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分数线【全国】

2、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ChongqingPreschoolEducationCollege,CQPEC),简称“重庆幼儿师专”,是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万县师范学校和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县师范学校始建于1914年,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60年。2012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台网址:http://www.bangboer.com/ucqssxsfxx/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80号(沙河校区)。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23-85771588、023-85770008。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发后,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紧缺,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学校发展迎来空前发展机遇。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把学校建成立足重庆、辐射周边,以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艺术类师资培养为特色,师范专业和应用型非师范专业并存的高水平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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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办学特色突出。“熔铸红色师魂、培育幼教英才”,是学校百年发展历程之真实写照,也是学校的办学特色。

百年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始终以红色师魂“明道”,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熔铸红色师魂于立德树人全过程,努力培养理想崇高、信念坚定、师德高尚、知识渊博、技能精湛的高素质幼教人才。

始终以红色师魂“正心”,将红色师魂融入思政课、教学模拟等第一课堂教学,融入社会实践、主题演讲、读书分享等第二课堂训练,凝练学生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专业素质和个性心理素质,引领师生价值理念。学校数十名贫困生荣获重庆市“自强自立先进个人”,其中,秦洁同学更是作为励志典型被评为重庆市第四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

始终以红色师魂“赋能”,创新培养学生“三种素质、五种能力、十五项基本功”,构建专业核心能力。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159项,其中国际奖1项、国家级20项。

始终以红色师魂“弘艺”,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践行“面上全面融入、点上重点落实”艺术教育思路,全面开设艺术课程,开展梦想剧场、阳光排舞进校园、文化展演及文化艺术社团等精品活动,举办“市民广场美术展”,组织学生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全国“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凸显艺术教育特色。学生街舞社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学生社团,学生获全国排舞联赛多项冠军,学校被评为全国阳光排舞五星级示范学校。

办学成果丰硕。2019年学校首次实现重庆专科提前批录取,大部分师范类专业录取本科分数线以上考生。学校是重庆市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主阵地”,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建设项目1个,市级骨干专业3个,市级专业能力提升项目2个,市级双基地建设项目2个,市级立项教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个。

近年来,教师荣获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53人次。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荣获国家级特等奖5个,一等奖9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荣获市级一、二、三等奖40余个。2019年,学生代表重庆市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学前教育赛项获一等奖。学校充分发挥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优势,多次承担学前教育国培项目和市培项目培训,为推动重庆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学校是重庆市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培养基地、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基地、重庆市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机构、重庆市美育改革实验学校、全国学前教师专委会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教师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等。

发展前景广阔。2010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党中央、国务院的两次重大部署使学前教育受到了史无前例的重视。2018年9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将“重点办好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列为市级发展战略,学校发展迎来前所未有之机遇。

为此,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乘全国学前教育大发展春风,充分借力政策杠杆,立足重庆、面向西部、辐射全国,不断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服务地方、开放办学,早日建成以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为主,师范教育、应用型非师范教育并举的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幼儿师范院校。

(数据截至2019年11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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