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教师招聘公告 滨海县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和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6名,其中,在编人员271名(含全额事业210名,差额事业61名),人事代理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10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附件1)。
拟为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差额事业人员61名,人事代理75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3)和《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宁晋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宁晋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5年7月28日-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4)、《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其中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8、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已在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人事代理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7:00。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申请报名号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并按规定列入诚信档案。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240(宽)*320(高),照片文件大小为10-100kb。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4日14:00。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宁晋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数,调整到本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7日9:00—8日17:00。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
教育系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综合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内容占30%,基础知识占70%。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和职中的机械、电子电工、会计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卫健系统: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报考心理医生、办公室文员和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内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招聘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7日。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教育系统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还需提供《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系宁晋县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或辞职证明。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9、2020年未落实就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教育系统面试时间:2021年8月26日。
卫健系统面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24日17:0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教育系统: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题目及面试注意事项在面试前3天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
卫健系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对其个人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体检、考察审档、公示任一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拟聘资格,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教育系统招聘的教师和卫健系统招聘的差额事业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根据报考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执行。本次聘用的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县妇幼保健院、凤凰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
(二)考生应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且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所留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0319-5890811(卫健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附件:
附件1: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3: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2021年宁晋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差额事业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5:2021年宁晋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1702名)
2022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702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 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以市、县(区)为单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报名期间,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和内容。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学校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对笔试科目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60%。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岗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监督。
(三)面试
1.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2.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的下午17:30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区)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核准花名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决定。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规则要求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取得,其中: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岗位要求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2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 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 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6.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指报考者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限内的资格证书。
7.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说明。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8. 岗位条件要求的“具有三年工作经历”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三)2022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0年、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四)截止2022年3月25日,已在编教师(含见习期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五)加分规定:
1.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2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需有省级体育部门批复退役的文件。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 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
4.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5月10日—5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漳州考试报名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 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6. 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六)参加体检人员确定方式及要求:
1.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 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4.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九)对岗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各教育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二)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本次招聘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2022年漳州市市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2:2022年芗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3:2022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4:2022年龙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5:2022年长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6:2022年漳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7:2022年云霄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8:2022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9:2022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0:2022年平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1:2022年南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2:2022年华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3:2022年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4:2022年常山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5:2022年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6:2022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7:2022年漳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漳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油墩街中学选调公办教师公告
鄱阳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油墩街中学选调公办教师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油墩街中学教师短缺现状,决定2022年8月面向全县乡镇公办学校选调140名公办教师到鄱阳二中、油墩街中学、东流湖学校、进修学校附属初中、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思源实验学校、湖城学校、鄱阳镇中心学校(城区学校)、饶州街道五一中心学校(城区学校)。具体选调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工作领导,成立鄱阳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剑峰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 军 副县长
成 员:于秀亮 陈炳金欧阳辉 汤 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汤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1、坚持确保教师专业结构合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原则;
2、坚持有利于师资均衡分布,有利于教师队伍管理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
本县公办学校(不含县直城区学校、饶州街道城区学校、鄱阳镇城区学校)在岗上班的公办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选调计划
1、今年共选调教师140人。
2、选调学校计划:鄱阳二中16人,东流湖学校5人,油墩街中学7人,思源实验学校57人,进修学校附属初中6人,进修学校附属小学14人,湖城学校23人,饶州街道五一中心学校5人(澹湖小学2人、芝阳学校3人),鄱阳镇中心学校7人(激扬小学3人、马家冲小学2人、家声小学2人)。
3、选调学科计划:
(1)高中(7人)
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地理1人。
(2)初中(77人)
初中语文13人,初中数学10人,初中英语5人,初中物理 7人,初中化学3人,初中历史9人,初中生物4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3人,初中地理3人,初中音乐1人,初中体育8人,初中美术1人。
(3)小学(56人)
小学语文20人,小学数学18人,小学英语5人,小学道德与法治3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美术5人。
五、报考条件
1、2019年9月以前正式录用在本县公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三周年以上在岗上班的公办教师(含2019年9月录用的特岗教师、招聘录用教师、三支一扶录用教师、定向分配教师)。
2、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同时学历必须是音乐学、体育学、美术学、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3、教师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县直学校以行政关系为准,
报考时在岗(本县公办学校教师)且近三年都在本县农村同一乡镇或农村同一县直学校(油墩街中学、农科所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谢家滩中学、洪门口学校任教时间分别计入谢家滩镇、芦田乡。
2017年及以后县城城区学校、三庙前乡、双港镇、团林乡、四十里街镇,经批准到其他缺编乡镇薄弱学校支教的,支教时间可计入近三年内,其他乡镇的支教人员的支教时间不计入近三年内。
凡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脱产进修学习的人员等,其工作学习时间不计入近三年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1.因各种问题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2.受过行政拘留、被判处刑罚有关人员或正在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者;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5.因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或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受到县教体局等部门处理者在处分期内的。
六、选调考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形式为片段教学,总分为100分,语文试讲限时12分钟,其它学科限时11分钟。
(二)面试内容
1.小学、初中和高中岗位学科试讲教材为鄱阳县学校使用的教材。
面试教材版本一览表
学段
序号
岗位学科
面试教材
教材出版社名称
备注
高中
1
高中语文
必修上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
高中数学
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
3
高中化学
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
4
高中英语
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
5
高中物理
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
6
高中地理
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
初中
1
初中语文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
初中数学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3
初中英语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4
初中物理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5
初中美术
八年级下册
江西美术出版社
6
初中地理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7
初中生物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8
初中历史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9
初中体育
八年级全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10
初中化学
九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11
初中音乐
八年级下册
人民音乐出版社
12
初中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学
1
小学语文
五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
小学数学
五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3
小学英语
五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4
小学音乐
五年级下册
人民音乐出版社
5
小学美术
五年级下册
江西美术出版社
6
小学科学
五年级下册
教育科学出版社
7
小学道德与法治
五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8
小学信息技术
五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9
小学体育
五年级全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三)面试程序及要求
1、所有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入场(7:50分以后禁止考生进场)。
2、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然后再进行备课(30分钟准备)和试讲。
3、全体面试考生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和引导,进入相应试场进行面试。
4、所有学科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笔、纸等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面试考生备课所需的教材、笔、纸等一律由备课室统一安排。
5、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休息候分,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签字确认后即有序离场。
(四)参照全省招聘教师面试统分计分办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随机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排除弃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七、选调办法
1、按全县学科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2、学科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以在本县任教年限长者优先录用。
3、学科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且在本县任教年限相同,一并录用。
4、录用名单在鄱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缺额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公示结束后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5、录用后自动放弃人员不递补。
八、报考要求
1、教师报考以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为准,高层次可以报考低层次岗位,报考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的学科为准,不允许跨学科报考,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同时学历必须是音乐学、体育学、美术学、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2、报名人数必须多于岗位计划数,如该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少于1:2比例,则按比例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
3、教师报考必须经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农村县直学校)同意,属于当地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准选调。乡镇中心学校(农村县直学校)要严格按公告要求进行审查把关。
4、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农村县直学校要配合选调工作,不得因教师参加选调考试而变动其工作岗位。
九、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 8月21日18:00,逾期不予办理。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1日——8月22日18:00,逾期不予办理。
3、资格审查地点:思源实验学校阶梯教室
4、由本人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张一寸免冠相片;
(5)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到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农村县直学校打印并审核签字盖章,再扫描本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农村县直学校提供的二维码上报信息,上报的信息要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一致,二维码上报信息要准确,提交后的信息不可以修改。
十、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8 月25日11: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教育体育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十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2022年8月29日(具体安排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面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的面试地点为准。
十二、成绩及预录人员名单于2022年8月30日在鄱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十三、已录用的教师,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十四、违规处理规定
1、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2、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组考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组考工作人员资格或行政处分等处理。
3、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师德考核不合格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能参加选调进城考试。
十五、特别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考生要及时关注鄱阳县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按鄱阳县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六、本方案相关事项由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3---6217633
鄱阳县选调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