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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真题

2023-07-13 10:51:3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真题

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加强湛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服务于湛河区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报考小学和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相对应的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说明:符合其它报考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但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

(2)已经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必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8.报考岗位必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报考岗位必须与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信息或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的面试科目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已被湛河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时,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微信公众号:workclass)和湛河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zhqjtj)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的更新信息。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1年6月8日8:00至6月10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或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http://pdszhqzj.wykjnet.cn),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1)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2)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3)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4)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特别说明:符合其它报考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按照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信息或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证编号”一项填17位0,通过初审后可参加笔试。

2.资格初审。2021年6月9日8:30至6月11日17:00,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6月12日17:00前按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相关材料,考务费予以退还。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及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21年6月16日9:00至6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竖版格式打印)。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6.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7.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诚信档案。

(三)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最高加5分政策(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1.根据《平顶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湛河区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5分。

2.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加5分。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4.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5.在湛河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志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表现优秀者加3分,每多一年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由志愿服务学校提供证明(加盖公章),附学校支付志愿服务生活补贴的相关凭证、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湛河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公章)。

6.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期满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按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请于2021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上述1—6项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竖版格式打印)。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经过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时,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进行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考生本人携带亲笔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A4纸格式,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指纹、图像采集。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特别说明:

1.在职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同时提交《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现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应写明所学专业和可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

3.符合其它报考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报考人员登录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请自备现金支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湛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二)在职人员在办理人事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基金,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或辅导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五)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六)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75—4963375 0375—7658031。

咨询电话:   0375—7658023

       

微信公众号“工作课堂”二维码                                  湛河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1.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2.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学段

岗位区域

任教学科

岗位代码

拟聘岗位数

分学段岗位总数

幼儿园

原北渡镇区域

幼儿园

201

6

15

原曹镇乡区域

幼儿园

301

9

小学

区直学校

语文

111

6

110

数学

112

5

英语

113

2

体育

114

3

音乐

115

1

美术

116

1

信息技术

117

2

原北渡镇区域

语文

211

10

数学

212

8

英语

213

2

原曹镇乡区域

语文

311

27

数学

312

26

英语

313

6

体育

314

5

音乐

315

3

美术

316

3

初中

局属公办初中

语文

521

5

25

数学

522

6

英语

523

6

道德与法治

524

3

历史

525

2

地理

526

1

生物

527

1

物理

528

1

 

附件2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

 

报名序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报考岗位及代码

加分项目

服务单位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明人

单位、职务及电话

本人

承诺

 

本申请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审核

意见

 

 

 

 

                        2021年  月  日

 

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同志,系                        (单位)在岗职工,该同志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工作。

现同意该同志参加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如被录取,我单位同意并协助其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党团关系等转移手续。

我单位的性质为: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参公单位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其他

该同志的用人形式为:□在编      □人事代理 □政府购岗

□聘用制   □劳务派遣 □其他

特此证明。

 

所在单位                            主管部门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注:无主管部门的可不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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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教师招聘公告(395名)

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5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如果毕业证上标注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推荐表证明所学方向与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一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均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2日9:00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开始至2021年6月11日16:3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6月7日9:00开始至2021年6月13日16:30结束。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三楼308室)

办理时间:2021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中天人力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中天人力资源网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至2021年6月26日9: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考试科目见《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笔试含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的,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所任工作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9:00—11:30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7月6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安排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①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则需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并在2021年9月1日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⑥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英语、普通话等级证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注意查看公告发布网站的面试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成人高校保健医、会计、小学心理辅导教师、中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音、体、美及幼教全科教师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音乐及学前教育学科要结合教材歌曲进行完整的自弹自唱,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美术学科包含命题绘画(速写),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体育学科包含专业技能展示,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场地有限。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任何乐器、器材等物品。

4.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区教育局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取得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详见招聘计划),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教育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南开区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2021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745998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监督电话:022-27459975

  中天人力资源网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附件下载:

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职人员公告.pdf

附件1: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职人员职位表.pdf

附件2: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职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职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附件4:健康申报承诺书.doc

 

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教师招聘公告(103名)

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人社局、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公开招聘面向2017年(含)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教师103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66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本人具有揭阳市区户籍(含揭东区、榕城区、空港经济区,或生源地户籍属上述户籍);已婚的,夫妻一方户籍符合上述条件。户籍以及结婚证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对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所持教师资格学段需等于或高于所报考岗位的层次,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各岗位专业代码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聘用学校相关福利,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揭东区教师发展中心(原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考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采取邮件确认的方式进行。须在7月2日17:30前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382804045@qq.com,邮件命名方式: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四)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相片)。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5.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8.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9.非应届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0.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17:30前将填写完整的《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揭东区教育局人才中心邮箱:jdjyrczx@163.com。

经招聘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岗位分类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笔试工作按高考等级要求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五、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经面试合格的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缴纳。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八、核准和聘用

(一)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拟聘人员被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者在“粤省事”小程序中申领“粤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现场报名(考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揭阳市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报考者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行程码、揭阳市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入现场报名点(考点),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是“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体温≥37.3℃、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得进入现场报名点(考点)参加本次教师招聘。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揭东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东区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揭东区人社局)

附件:

1.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2.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xls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2023年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教师招聘公告(71名)

新乡市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71名,其中中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1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

(四)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1年7月16日8:00至7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将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7月19日17:00)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1年7月16日8:00至7月20日17:00期间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红旗区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7日8:00至7月30日9:00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9室(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7月20日8:00-11:00至15:00-17:00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9室(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教育理论知识(6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区学校,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红旗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红旗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1年7月20日8:00-11:00,15:00-17:00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9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户口本;(3)入伍通知书;(4)退伍证;(5)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等材料。

报考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公立(或全日制民办)学校、幼儿园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还须提供教育部门证明)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日)。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红旗区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通过面试审查者,将发放面试通知单。放弃面试资格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试讲二是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红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四)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结果有异议的,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招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红旗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373-3089338

监督电话:0373-3870119

(七)本公告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红旗区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7日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5名)

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六合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六合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1〕24号)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六合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和六合教育信息网(http://www.lhenet.net/)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校2019至2022年师范类大专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②普通高校2019至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3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取得幼儿园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和幼儿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幼儿教师资格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毕业生受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按照《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的公告》文件要求,可先参加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成绩合格后,准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与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六合教育信息网(http://www.lhenet.net/)。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7月14日(周四)9:00至7月16日(周六)17:00。

2.资格初审

六合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4日(周四)9:00至7月17日(周日)12:3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7月14日(周四)9:00至7月17日(周日)17:00。

5.核减(取消)计划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和六合教育信息网发布。

6.考试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2年7月19日(周二)上午9:00至7月22日(周五)上午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按时参加六合区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5)材料上传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可一并提供)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大专、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普通高校2019-2021年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必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有3年及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幼儿园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和现单位工作证明。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人员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六合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合格线: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7月22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考试证标注为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六合教育信息网,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

应聘人员应携带考试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防控要求

①携带笔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电子报告截图打印的纸质件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姓名信息);手写签字的纸质版《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3)。

②主动扫“场所码”,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

③参加笔试考生,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医务)检测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并与其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笔试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

④所有考生需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详见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专区——政策发布栏https://www.nanjing.gov.cn/zt/yqfk/index.html)。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本公告发布后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六合教育信息网最新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六合区教育局将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在六合教育信息网公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安排将在六合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六合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招聘岗位在政审考察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单位用人需求、教师队伍稳定、教师流动需求,以及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等因素综合考量,统一进行安排。

(四)公示、聘用

1.公示: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合教育信息网等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六合区教育局025-57110249

监督电话:六合区人社局025-57116404

六合区纪委第八纪检组025-57755027

本次招聘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xlsx

附件3: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六合区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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