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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幼儿园招聘信息网

2023-07-13 11:53:3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幼儿园招聘信息网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招聘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于2017年10月开办,隶属集美区教育局,坐落于集美区杏滨街道光明路63号。2018年10月开办了马銮分园,目前两园共24个教学班。由于工作需要,我园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保育员、帮厨若干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教师岗位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3年以上教龄优先;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面试项目及要求:

片段教学展示(15分钟)

教学技能(弹、唱、跳、画展示)

*保育员岗位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亲和力,为家长服务的意识,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面试项目及要求:

保育技能展示和保育知识笔试

*帮厨岗位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会煮大锅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18]20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以扫描的形式将文件连同个人简历等发往指定邮箱:jmbhyey@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岗位+电话号码”。

联系人:张老师(教学负责人):13950041861

林老师(后勤负责人):13559489969

四、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候需携带《集美区滨海幼儿园招聘信息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前审核是否符合防疫要求(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报告,以面试电话告知为准。)

附件下载:

集美区滨海幼儿园招聘招聘信息表.doc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宁宝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集美区宁宝幼儿园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合同制产假顶岗、教辅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合同制产假顶岗、教辅若干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幼儿园的各项安排。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熟悉《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内容;

2.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面试内容:唱、跳、画、片段教学、撰写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案例。

三、相关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18]20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

知》规定发放。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87330118@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咨询联系:胡老师18559273605。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通过面试受聘人员由幼儿园统一统筹规划分配至宁宝幼儿园总园或宁宝幼儿园华铃分园。

附件:集美区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doc

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幼儿园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科技幼儿园补充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科技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编外幼儿教师1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二级以上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

5.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

8.有工作经验、本科以上学历、有特长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区教育网(http://www.xmsmedu.cn)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到以下邮箱:26221763@qq.com

2)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28日

4.报名地点:厦门市科技幼儿园办公室(厦门市思明区莲岳里87号)

联系人:庄老师5120592-203、邮箱:87394492@qq.com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科技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幼儿园招聘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科技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科技幼儿园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第七幼儿园教师招聘的简章

厦门市第七幼儿园非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七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专技岗: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各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专技岗教师:

1.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3.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能独立带班和协调沟通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

5.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具体信息于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公布。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及个人简历,报名信息发送到邮箱xmsdqyey@163.com。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2日。

4.联系人:孔老师;

咨询电话:13666041350。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1.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同时对面试者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复核材料

填写完整《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厦门市第七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3.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七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第七幼儿园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1).docx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幼儿园2023年12月教师招聘公告

集美区乐海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教师2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拥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面试需要展示个人弹、唱、跳、绘画技能及现场片段教学。(边弹边唱3分钟,看简谱视唱3分钟,自备一小段舞蹈2分钟)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

949525679@qq.com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98078912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需自备舞蹈2分钟;园方现场出题边弹边唱3分钟、现场简笔画一幅、现场片段教学10分钟。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位、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六、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面试合格者到指定综合性医院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核酸检测合格,同时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证明方可上岗。

附件: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x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于1997年7月后出生(含7月)硕士研究生于1992年7月后出生(含7月)博士研究生于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生可报考多个单位的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对象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用人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3.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于2023年2月6日17:30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2月9日9:00-17:30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素养和专业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思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十、其它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四)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六)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八)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九)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划定教师资格证面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思明区教育纪工委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对象

2.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计划

3.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

4.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

附件1: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校园招聘对象.doc

附件2: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xlsx

附件3: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doc

附件4: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xlsx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2023年5月教师招聘简章

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是隶属于集美区教育局的公办幼儿园。拥有海怡总园和美山分园两个园部,分别位于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南五里53号和侨英街道东安南四里46号。幼儿园地处同安集美交界处,毗邻环东海域浪漫线,园所环境优美,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有福建教育学院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海凤小学等,配套成熟。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师、教辅若干名;

保育员若干名;

厨工若干名;

财务人员1名;

保健医生(产假顶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非在编教师、教辅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

(3)35周岁以下女性,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幼儿,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5)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片段教学(提前给题准备)

②教学技能(跳舞自行准备,弹、唱、画现场抽测)

2.保育员

(1)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2)年龄在40岁以内,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

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3)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题)

②相关技能测试

3.厨房人员

(1)年龄在40岁以下,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日

常烹饪工作;

(2)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厨师证;

(3)需对幼儿营养学有基本的认识,愿意配合保健医生

制定食谱,组织厨房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厨房各项操作规范;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6)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题)

②相关技能测试

4.财务人员

(1)会计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师资格

证;

(2)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做事谨慎,有责任心;

(3)熟悉会计与报账工作基本流程及相关财务、税务、

审计法规政策;能做好日常财务票据、凭证归档与管理;具有财产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4)有幼儿园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面试项目及要求:

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题)

5.保健医生(产假顶岗)

(1)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认定的医

师或护士职业资格;

(2)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

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3)上岗前接受妇幼保健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熟悉卫生

保健工作及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置;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设备;

(4)有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5)面试项目及要求:

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题)

三、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放,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以扫描的形式将文件连同个人简历发往指定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岗位+电话号码”),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3.联系电话:

林老师(教师咨询):手机13559233192,邮箱806290701@qq.com

叶老师(后勤咨询):手机18205920239,邮箱1004465244@qq.com

五、面试

1.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候需携带《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招聘信息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以面试电话告知为准。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招聘信息表.doc

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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