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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69名) 盐城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

2023-07-13 12:16:2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山西省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69名) 盐城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

山西省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69名)

晋城市教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人社局下达的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决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晋城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69名,其中教师岗位66名,校医岗位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10日前出生)、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0日后出生);

7.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校医岗位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报考;

6.晋城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rsks.asp)。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rsks.asp)或通过“晋来办APP”进行移动端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可能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所报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即报考“晋城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初中音乐教师(舞蹈方向)、(音乐表演方向)和晋城爱物学校小学音乐教师(舞蹈方向)、小学体育教师(篮球方向)”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档案中体现专业方向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于8月20日上午12:00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208室)审核。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2:00

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20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可携带相关材料在2021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期间到市人社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

6.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7.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8月24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8月24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8.补报名

高中心理(男/女)教师中的任何一个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出现空岗或未达规定比例,将该岗位转为高中心理教师应届生专门岗位;另一个高中心理(男/女)教师岗位也同时转为高中心理教师应届生专门岗位;不受男女限制;已报考人员全部参加该岗位招聘,并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幼教全科男教师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被核减岗位转入幼教全科女教师应届生专门岗位。幼教全科男教师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出现空岗或岗位被取消,将该岗位转为幼教全科应届生专门岗位;该单位幼教全科女教师岗位也同时转为幼教全科应届生专门岗位;不受男女限制;已报考人员全部参加该岗位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出现空岗或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应届生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出现空岗或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9:00至15:00,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24:00前。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转入的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9.下载打印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具体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晋城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成绩还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内容要求为准。

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单科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育教学方法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普通话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未要求从业资格证的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校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同时,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的《晋城市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教育局将对体检合格即将入职的人员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入职查询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教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签订服务协议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五年内不得流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56—2066119(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技术咨询电话:0356—2199482(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356—2066122(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根据往年情况,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广大考生理性分析,把握好时机,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附件:晋城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晋城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0日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和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6名,其中,在编人员271名(含全额事业210名,差额事业61名),人事代理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10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附件1)。

拟为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差额事业人员61名,人事代理75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3)和《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宁晋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宁晋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5年7月28日-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4)、《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其中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8、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已在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人事代理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7:00。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申请报名号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并按规定列入诚信档案。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240(宽)*320(高),照片文件大小为10-100kb。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4日14:00。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宁晋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数,调整到本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7日9:00—8日17:00。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

教育系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综合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内容占30%,基础知识占70%。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和职中的机械、电子电工、会计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卫健系统: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报考心理医生、办公室文员和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内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招聘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7日。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教育系统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还需提供《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系宁晋县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或辞职证明。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9、2020年未落实就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教育系统面试时间:2021年8月26日。

卫健系统面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24日17:0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教育系统: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题目及面试注意事项在面试前3天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

卫健系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对其个人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体检、考察审档、公示任一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拟聘资格,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教育系统招聘的教师和卫健系统招聘的差额事业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根据报考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执行。本次聘用的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县妇幼保健院、凤凰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

(二)考生应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且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所留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0319-5890811(卫健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附件:

附件1: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3: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2021年宁晋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差额事业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5:2021年宁晋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盐城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2023年教师节拟表扬对象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考评表扬工作的通知》(盐教人〔2021〕34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局党委研究,现对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14日。

联系电话:

80501628(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88228661(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88228693(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附件:

1.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盐城市模范教师名单

3.盐城市师德标兵名单

4.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盐城市教育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59个)

 

东台市教育局

东台市实验小学

东台市第一小学

东台市幼儿园

东台市头灶镇曹丿中学

东台市安丰镇小学

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

建湖县汇杰初级中学

建湖县庆丰中学

建湖县湖中北路小学

建湖县实小幼儿园

建湖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射阳县陈洋中学

射阳县阜余小学

射阳县解放路小学

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

射阳县特庸初级中学

射阳县初级中学

阜宁县教育局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

阜宁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阜宁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阜宁县施庄中心幼儿园

滨海县通榆中学

滨海县界牌初级中学

滨海县八滩第二中学

滨海县坎北街道中心小学

盐城滨海港经济区中心小学

滨海县实验幼儿园

江苏省响水中学

响水县向阳中学

响水县实验小学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

响水县七套中学

响水县周集实验学校

盐城市大丰区金丰路初级中学

盐城市大丰区草庙初级中学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初级中学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大丰港实验学校

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初中

盐城市尚庄初级中学

盐城市楼王小学

盐城市崇礼路小学

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幼儿园

盐城景山中学

盐城市亭湖初级中学

盐城市新洋初级中学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

盐城市文泽小学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

盐城市新河幼儿园

盐南高新区科技园小学

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

盐城市鹿鸣路初级中学

盐城市格林幼儿园

盐城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

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附件2

盐城市模范教师名单(10名)

 

姓 名  工作单位

王晶晶  东台市幼儿园

王 卓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

杨 超  江苏省射阳中学

惠旭光  江苏省阜宁中学

石其俊  滨海县东元高级中学

王卫霞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

管爱国  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

张 丽  盐城市第一初级中学

庞汝琴  盐城景山中学

王雅峰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附件3

盐城市师德标兵名单(20名)

姓 名  工作单位

夏存芳  东台市新曹农场学校

崔小燕  东台市特殊教育学校

徐 军  建湖县第二中学

谢超清  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

韦 洋  射阳县第三中学

戴成永  射阳县海河小学

余立怀  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

王海文  阜宁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李银萍  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

郭学仿  滨海县滨海港镇中心小学

殷 明  江苏省响水中学

杜冬华  响水县第二中学

刘绍东  盐城市大丰区特殊教育学校

朱荣霞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路小学

孙兰凤  盐城市潘黄中心幼儿园

卞国甯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初级中学

陈卫东  盐城市步凤中学

徐 静  盐南高新区伍佑小学

吉建和  盐城市第一小学

朱 斌  盐城市康居路初级中学

 

附件4

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149名)

姓 名 工作单位

缪月萍  江苏省东台中学

黄文良  东台市三仓中学

崔恒标  东台市安丰中学

沈 俊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崔恒刘  东台市实验中学

单东琴  东台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城东分校

王均华  东台市实验小学

曹峰鹏  东台市第一小学

徐松林  东台市南沈灶镇中学

储小雷  东台市唐洋镇中学

杨文龙  东台市三仓镇中学

王卫华  东台市头灶镇曹丿中学

屠书梅  东台市梁垛镇小学

卢 玲  东台市富安镇小学

马 萍  东台市安丰镇小学

王志耘  东台市弶港镇小学

王荣华  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

孙文腾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

沈以风  建湖县第一中学

胡登国  建湖县第二中学

蔡青青  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陈 翔  建湖县上冈实验初级中学

陈 生  建湖县实验初中教育集团

傅秀琴  建湖县汇文初级中学

梁巧娣  建湖县向阳路小学

陆学文  建湖县明星路小学

蒋 磊  建湖县建阳镇中心小学

钟兰萍  建湖县湖阳路小学

戴薇薇  建湖县东方幼儿园

陈 杰  建湖县上冈镇中心幼儿园

嵇先兵  射阳县高级中学

谷 丽  江苏省射阳县中等专业学校

戴建国  射阳县第四中学

徐金龙  射阳县第六中学

闵海洋  射阳县耦耕初级中学

张 英  射阳县第二初级中学

柏青春  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黄 荣  射阳县少年体育学校

胡阿美  射阳县小学

颜 宁  射阳县实验小学

王 云  射阳县码头小学

唐剑华  射阳县明达双语小学

李雅诗  射阳县合德镇实验幼儿园

孙 薇  射阳县港城实验幼儿园

刘步柏  射阳县教育局

王远虎  阜宁县教师发展中心

徐晓华  江苏省阜宁中学

陈于庆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侯高明  阜宁县东沟中学

顾修炼  阜宁县陈集中学

刘金金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

羊 健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

陶 杰  阜宁县现代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顾益芳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

郑青松  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

王汉城  阜宁县东沟初级中学

王新华  阜宁县益林初级中学

祁 霜  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

陶克洋  阜宁县大刘初级中学

赵春林  阜宁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黄卫东  阜宁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李晓宏  阜宁县益林镇益北小学

马林忠  阜宁县益林中心小学

赵才广  阜宁县沟墩实验小学

徐荣琪  阜宁县胜利路幼儿园

严 春  江苏省滨海中学

张 峰  滨海县明达中学

吴海峰  滨海县八滩中学

孙延洋  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西湖路分校

周 月  滨海县秉义初级中学

王善东  滨海县振东初级中学

孙 雷  滨海县滨淮初级中学

王左兰  滨海县条港初级中学

施金彤  滨海县滨淮农场学校

洪立云  滨海县实验小学

沈姝君  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

王 林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严玉龙  滨海县东坎实验小学

陈 艳  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小学

王婷婷  滨海县幼儿园西湖路分园

徐 影  滨海县八巨镇中心幼儿园

于建宏  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

朱卫东  滨海县教育局

史成亮  江苏省响水中学

吴春瑶  江苏省响水县中等专业学校

茆 卉  响水县第二中学

周学荣  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

吴素云  响水县向阳中学

庄 梅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

王玉红  响水县实验小学

曹艳红  响水县幼儿园

沈红华  响水县响水镇幼儿园

冯建明  响水县小尖中学

殷绍军  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

侯思名  响水县周集实验学校

吴春红  响水县六套中心小学

李雄地  响水县老舍中学

胡文兵  盐城市大丰区万盈小学

吕文勇  盐城市大丰区第一小学

周旭贵  盐城市大丰区城东实验小学

周万春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中学

袁小龙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初级中学

黄九银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三圩小学

宋银凤  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渔业小学

沈雪梅  盐城市大丰区城东实验幼儿园

黄春燕  盐城市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

陈亚红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路小学

沈雨生  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

祁广静  盐城市盐都幼儿园

仇银中  盐城市盐都区郭猛小学

周玉芳  盐城市龙冈小学

徐蓓蓓  盐城高新区实验小学

杨 军  盐城市神州路小学

季 宏  盐城市第二小学

张 玉  盐城市腾飞路小学

单书芳  盐城市大纵湖初级中学

邹桂松  盐城市神州路初级中学

戚思玲  盐城市第一初级中学

黄正军  盐城市龙冈初级中学

杨 蓉  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

周章华  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

王 彪  盐城市亭湖初级中学

陈守军  盐城亭湖新区初级中学

倪晓兵  盐城市新洋初级中学

郁 军  盐城市先锋实验学校

翟永灿  盐城市亭湖区实验小学

张立新  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

周遂生  盐城小学

乐 红  盐城市迎宾路小学

樊绿萍  盐城市王港小学

贾 燕  盐城市新洋实验小学

罗燕翔  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

徐 炜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幼儿园

束枫林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

王建荣  盐城市新河实验小学

王红梅  盐城市敬贤路实验小学

孙静静  盐城市希文小学

陈 珺  江苏省盐城中学

赵 军  盐城市第一中学

江长马  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

陈 勇  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

刘 建  盐城市龙冈中学

许万军  盐城市田家炳中学

郑荣兵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

李艳燕  盐城市文峰高级中学

蔡 宏  盐城市初级中学

孙 华  盐城市串场河小学

杨 虹  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陈婷婷  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70名)

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70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省教学成果奖(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核心成员(排名前5)、地级市名教师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核心成员(排名前5),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4.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0年和2021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报考004~039,041~057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5.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报名时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材料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7日9:00~16: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224787),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2.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的材料将作为材料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国(境)内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⑤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⑥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

社会在职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7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004~039,041~057的岗位,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面试的方式,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岗位代码001~003,040,058~061的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小于10:1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或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选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或笔试)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选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考试(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选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除须考生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小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 65215646。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附件: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2023年贵州省贵阳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525名)

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局将于2021年6月21日起开展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关工作。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525名,全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简章》《岗位一览表》等详见附件。

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内容,仔细对照《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特此公告。

贵阳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doc

附件2: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2021年笔试参考范围.doc

附件4:各区市县指定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xls

附件5: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xlsx

附件6: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补充公告

一、《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1《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中“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的“(二)报考资格条件”的“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调整为“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二、《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2《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贵阳学校(单位代码210103)的6个招聘岗位(高中语文教师、高中数学教师、高中英语教师、高中物理教师、高中政治教师、高中体育教师),“其他招聘条件”栏中的“1.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包含“初中学段、高中学段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三、《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2《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将“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阳县所属学校岗位一览表”内“说明:一个岗位涉及多个学校(园)的,聘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岗,高分优先选岗。”调整为“说明:一个岗位涉及多个学校(园)的,聘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岗,高分优先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试教成绩均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时,需重新组织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新一轮试教或面试由开阳县教育局确定并组织”。

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贵阳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2023年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教师招聘公告(80名)

尧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补充紧缺学科师资,均衡教育资源,经尧都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尧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国家规定的禁止从教的相关疾病;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相应或较高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且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岗位1)。

3、其它要求: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区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至7月18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http://www.yaodu.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尧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与报名表同底的近期(近三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有疑问,应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自己网上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其它情况,责任由报名者个人自负。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所报学科岗位要求与其教师资格证书所标注任教学科一致。一旦申报成功后,不得更改。

2、资格初审

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20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每生缴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尧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请市人社局批准。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区教科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考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科目二:申报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甄别。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及格线以上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由区教科局制定实施方案,经区人社局批复后,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面试前一周,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工作由区教科局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职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70分。

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5)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按招聘岗位分别成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组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个面试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6)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职数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区教科局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方案由区教科局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要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根据各学科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排名,应聘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应聘岗位。如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选择拟应聘岗位。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决定应聘岗位选择次序。应聘人员不选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区相关部门审批后,用人学校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一式四份)。用人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所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0357—3990028。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尧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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