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永嘉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有变化! 县城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最新消息
正在公示!永嘉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有变化!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幼教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12〕3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3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77-67223163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979922149@qq.com);邮寄(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县前路94号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51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幼教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12〕3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保教费收费标准:浙江省一级、二级、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继续按照永发改费〔2020〕8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预二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二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每生每月611元,准办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每生每月390元。
二、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即伙食费(含点心),按每生每月150元调整为每生每月180元,并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幼儿家长公布账目,学期结束应与幼儿家长一次性结清。
三、其他规定继续按永发改费〔2020〕8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