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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幼师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招生简章大全

2023-07-13 16:14:0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幼师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招生简章大全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AnyangPreschoolEducationCollege,简称安阳幼专[1])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市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南省首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现任党委书记朱宗娟、校长杨露。[2]校训为“明德厚艺、贤行润身”。[3]

截至2022年5月,学校占地500.4亩,总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设有16个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被认定为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为引领、艺术教育为特色、儿童发展相关专业为支撑、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体系;有教职工445人。[3]

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安阳市师范学校。1988年更名为安阳市第一师范学校,2002年更名为安阳幼儿师范学校,2012年2月在河南省首批升格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YanchengKindergartenTeachersCollege,简称盐幼专)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江苏省盐城市。[1]现任党委书记刘毓航、校长姜统华。[2]校训为“明德、健行、思源、致远”。[3]

据2023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坐落于盐城市高职园区,分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3亩,设有7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单位,共有42个专业,在编教职工600多人。学校是是国家住建部、教育部确定的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淮剧)人才培养基地以及广西、甘肃、内蒙古、山西、青海等省幼儿教师和园长国培基地。[1]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添加日期:2020-07-0310:58:20 查看:3858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招生工作,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校代码:部委码11956、浙江省招生代码0034

   (5)学校地址:学校现有鄞州校区和奉化校区,鄞州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奉化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邮编315500。各专业就读校区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依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招生专业层次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2020年招生专业层次专科,招生专业(含方向)为: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检测)、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化妆品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学、中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事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健康产品)、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加工技术(设计与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精密医疗器械技术(医用电子)、精密医疗器械技术(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检验与注册)、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等22个专业(含方向)。

   第十条 学费、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学费6000~759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住宿费1600元/生/年,六人间(含5人间)住宿费1200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以及学校发放的《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投档,省外按100%-110%以内投档。

   第十三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分段填报,分段录取;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山东省、海南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录取时执行山东省、海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对其他招生省份,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时按名次先后)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对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学校部分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对于限报专业,建议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育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学校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0年专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学校无关。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联系电话:

         0574-88222701(鄞州校区)、88367831(鄞州校区)

     0574-88839045(奉化校区)

    (2)传真:

        0574-88222701(鄞州校区)、88839046(奉化校区)

    (3)招生监督电话:

        0574-88839024、88839025

    (4)联系地址:

         鄞州校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编315100

         奉化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邮编315500

   (5)学校网址:www.zjpu.edu.cn E-mail:zhaojiu@mail.zjpu.edu.cn

  (6)网上咨询平台:http://zsjy.zjpu.edu.cn/zhaosheng/index.php招生网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ShangraoPreschoolEducationCollege

2017年2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上饶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师范分院基础上,整合原上饶师范学校(1939年设立)和原万年师范学校(1978年设立)资源设立,同年5月,在国家教育部备案。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规划面积810亩,一期建设已完成,占地面积454.31亩,建筑面积21.26万平方米。另外,万年教学部占地面积为132.96亩,建筑面积5.69万平方米。上饶幼专附属幼儿园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9300余平方米,2021年秋季开园。校党政班子成员13人,党委成员12人;纪委委员7人,干部4人,其中纪委书记、副书记各1人。现有教职员工420人,专任教师365人,其中187人具有硕士学历,具副高以上职称教师99人,双师型教师194人。在籍学生已逾万人,2021年招生总计划数3200人,其中定向生761人,本科生200人(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联合办学),高招计划数2239人。现有乡村教育振兴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基础教育部;初步形成了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主干的专业体系;围绕“两个面向”设置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科学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13个专业(含五年制专业)。学制有三年制(高中起点,面向全国招生)和五年制(初中起点,主要实施江西省定向培养农村小学老师计划)。

现有教职员工420人,专任教师365人,其中187人具有硕士学历,具副高以上职称教师99人,双师型教师194人。在籍学生已逾万人,2021年招生总计划数3200人,其中定向生761人,本科生200人(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联合办学),高招计划数2239人。现有乡村教育振兴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基础教育部;初步形成了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主干的专业体系;围绕“两个面向”设置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科学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13个专业(含五年制专业)。学制有三年制(高中起点,面向全国招生)和五年制(初中起点,主要实施江西省定向培养农村小学老师计划)。学校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了数字化校园平台的搭建,实现了和现有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云教学平台、网络运维中心和三维智慧校园投入使用,智慧校园一期建设基本完成。现有20间语音测试室、14间学前教育实训室、9间微格教室、2间语音教室、1间录播室、1间智慧教室,每个教室配备了教学多媒体设备,校外各专业实习基地96个,其中学前教育专业55个。电子图书50万册,纸质图书37.1万册。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贯彻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的办学思想。学校制定出台了学校章程等百余项涵盖多方面的管理制度,依法治校基础正在巩固。树立了质量、科研和品牌意识,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围绕以教学、学生发展和服务社会为中心,明确了抓教学、促质量,抓科研、促提升,抓服务、促发展的思路。结合《上饶幼专“十四五”规划》,我们提出四个新目标:打造一所“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管理高效、环境优美”的高水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上饶市区域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标准,拥有区域性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的话语权,助力上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基础教育发展;培养合格的乡村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为上饶市各县市区培养高质量的定向生,助力区域乡村教育振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饶幼专发展态势较好。在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学校正抢抓大好的历史机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时乘势,主动作为,为上饶教育贡献幼专力量。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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