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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 浙江省幼儿园人数标准

2023-07-13 17:11:1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 浙江省幼儿园人数标准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

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指南》)。这也是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哪些幼儿可以托管?托班设立条件有哪些?保教工作如何开展?都能在《管理指南》中找到对应标准及要求。

关于《管理指南》

25条涉及多个方面,为托班管理“划重点”

“幼儿园有幼儿园的特点,托班亦有托班的特点,要按照保育教育的规律,尊重孩子的成长发展。”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浙江省出台《管理指南》,是从硬件、软件、师资配备等多方面简明扼要的为托班管理‘划重点’。”

据悉,《管理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岁至3岁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托班,半日制可参照执行。《管理指南》共有25条,涉及托班班级规模、回应性关照、家园合作等多个方面。如: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每班人数不超过20人,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托班用房应当设置在1楼至2楼,按班级独立成套,配有活动、盥洗、就寝等空间,室内面积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且应当提供就近、相对独立的户外活动空间,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此外,托班应当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天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全日制托班每天至少有3小时各种强度的身体活动,其中至少1小时为中高强度活动,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天气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幼儿每日参与不少于2小时的室内体育活动。

幼儿家长这么看

让家长在选择托班时有了新的参考标准

家住镇海的王女士有个3岁的女儿,今年9月正式上幼儿园小班。在王女士看来,托班卫生要好,老师要耐心,但看了《管理指南》,她连连摇头,直言“公办幼儿园或许能达到,但其他的幼托班很难达标。”

王女士女儿现在上的幼托班,教室面积在30平方米左右,共15个孩子,2个老师,这与《管理指南》中提到的“幼儿与保教人员配比不高于7:1,室内面积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仍有距离。

另外,王女士也提到,不少幼托班师资参差不齐,“老师更多是对孩子技能上的培养,譬如唱唱儿歌跳跳操,对孩子心理发育成长上的关注和引导并不重视,我看了《管理指南》才知道,原来在照顾2-3岁孩子时,还要注意‘避免独自久坐现象’。”

王女士说,现在省里出了这个指南,就能让更多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托班时,心中有杆秤、有个标准。

“公办幼儿园的托班师资稳定,而且教学和素养都很高。”家住海曙的杜女士也曾把孩子送入外面的幼托机构,就因为教师和保育员流动太大,导致孩子缺乏安全感。杜女士非常认同《管理指南》中提到的“遵循2-3岁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健康发展”。“希望越来越多的托班可以按照《管理指南》施行,让孩子得到科学的教养。”杜女士说。

幼儿园园长这样说

这样能提前规范市场,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管理指南》一发布,我就仔仔细细看了,对我们设有托班的幼儿园有着非常好的指导意义。”鄞州区长丰实验幼儿园园长汤晶晶说。

长丰实验幼儿园的滨江湾园区是所“公办民助”幼儿园,去年年底开园,现开设了一个小班、一个托班。

“原则上,目前公办幼儿园是不可以办托班的。因为我们是新园,中大班都还没有,在班额充足的情况下,解决周边适龄幼儿的入托需求才开设的。”汤晶晶说,托班不超过20人,月龄在24个月-36个月,但她留意到,《管理指南》中对托班编班有了更详细的建议:一般按照25-36个月编班,也可以按照25-30个月、31-36个月编班。“我们最近发现,打进电话咨询托班的家长比小班家长还多,今年计划继续扩招到两个托班,到时看看孩子们的月龄分布,可以的话,会考虑按照《管理指南》的建议来分班。”

“《管理指南》的出台是一个清晰的信号,标志着浙江省托育政策地落地,教育部门对托育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给予指引。”王静燕是江北一家民办幼儿园的园长,她表示,与其让家长在良莠不齐的托育市场擦亮双眼,去选择正规优质的托班,倒不如政府部门提前规范市场,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潘火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许宏亚则更关心《管理指南》的落地实施,在她看来,《管理指南》提出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是符合眼下和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的,这不仅意在解决很多双职工家庭带娃难的问题,也为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的探索建立指出了新方向。

浙江修订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浙江修订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14-07-27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朱振岳)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等级幼儿园每4年重新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者作出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其中,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者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降级1年。

《实施办法》规定,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评估,分级认定发证: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全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分为“一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三级幼儿园”3个等级,各等级综合反映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各地不得在幼儿园等级名称前冠以“省”或“省级”,幼儿园等级证书(牌)落款署认定单位名称。

据悉,此次浙江省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还将教师持证率作为幼儿园申报等级的“硬杠杠”,并要求原有等级幼儿园需在2015年年底前达到相应等级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比例的最低要求。其中,申报一级幼儿园,专任教师须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申报二级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比例不得低于90%;申报三级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比例不得低于80%。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教育厅将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分批对历年认定的一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发证。

(责任编辑:王珣(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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