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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海口市教师招聘公告(393名) 2021年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布

2023-07-13 17:43:5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海南省海口市教师招聘公告(393名) 2021年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布

2023年海南省海口市教师招聘公告(393名)

海口市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引才力度,全面推进“好校长、好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充实我市直属学校(幼儿园)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393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1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海口市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本次报考年龄40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主动联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传真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口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iko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我局官网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入“海口市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栏目,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报名入口”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日09:00起至2022年6月7日17:00。

3.报名流程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MB区间):

(1)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且应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扫描件(如有方向要求的,请提供相关的资格等级证书、学习成绩单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考生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注: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4.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我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应聘人员可根据每所招聘学校不同的岗位及要求,定向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报考(具体到学校及岗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3)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为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准确,应聘人员须签订《考生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5)应聘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局官网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

a.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等。

b.校医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微格教学、结构化面试等方式。

(2)面试内容:

a.教师岗位: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幼儿教师岗位10分钟),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幼儿教师岗位10分钟)。

b.校医岗位:主要考核校医的基本技能和应变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招聘岗位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医院必须选择三级甲等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幼教需要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学校组织,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注: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结果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3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68724598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1.海口市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承诺书.doc

4.海口市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5.海口市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材料目录表(1).doc

6.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淄博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幼儿园教师岗位。其中:幼儿园教师A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B岗位考试采取先初试后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A、幼儿园教师B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初试(仅幼儿园教师B岗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A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B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5月1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幼儿园教师A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幼儿园教师B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初试、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6:00

注:幼儿园教师B岗位缴费人员详见初试后入围人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1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初试、笔试、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11日11:00至5月1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幼儿园教师A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幼儿园教师B岗位应聘人员须通过初试后,再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请注意及时查看公告,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四)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初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初试、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初试

幼儿园教师B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1:5,需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的具体要求,另行发布公告,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初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初试,则初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初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课堂、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2.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3.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附件2)。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错过招聘程序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淄区教体局0533-7866526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33-7866319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材料(式样).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30日

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为了方便备考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幼儿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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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保定市教师招聘公告(1787名)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开发区及街道办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计2437名,其中,综合类454名,教育类1787名,医学类196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和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具体要求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5日后出生),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

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岗位信息表》中除部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外,其他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除《岗位信息表》部分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其他岗位本科、专科学历的,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专业符合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一致均可报名。

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5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报名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地(市)区。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博野县所有岗位及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高阳开发区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其他岗位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分设A、B、C、D等多个岗位的,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此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7月17日12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1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17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dsyc0312@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3日23: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考生达不到1:2时,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7月28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1年8月2日至3日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以市区及各县(市、区)为单位设置,具体如下:

应聘保定市直及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徐水区、满城区岗位的考生在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

应聘清苑区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在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苑中心中街252号);

应聘蠡县综合类考生在蠡县司法局(范蠡西路111号)

应聘涿州市综合类及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包括技师学院与职教中心的财务教师、专业课教师、计算机教师岗位)在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厅;

应聘涿州市教育类考生(包括高新区学校,高铁新城学校,南关中心学校的会计岗位)在涿州市高新区学校

应聘安国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安国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三楼(药都北大街16号);

应聘安国市党群系统和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安国市政府大院西配楼三楼组织部干部科(祁州大路94号);    

应聘高阳的在高阳县教体局(高阳县正阳路98号);

应聘定兴县教育类考生在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阶梯教室(定兴县兴华西路19号);

应聘定兴县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在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定兴县开放路279号);

应聘博野县教育类考生在博野县教体局阶梯教室(博野县兴华南街62号);

应聘博野县综合类考生在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博野县兴华南街18号);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复审时提供即可);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1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明),否则取消后续资格。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复审结束后,各单位及县(市、区)将复审合格名单报市人社局事业处。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9日至10日登陆事业单位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分三批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除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其中,莲池区小学语数教师和保师附校全科教师,试讲内容为小学语文和数学(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相同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应聘教育类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法为试讲加技能测试。时间共25分钟,顺序、所占分值、时间及方法分别如下:

①情境主题画(15分),地点各候考室,时间10分钟,由主评委和1名评委带绘画题本到候考室组织,计时员负责计时,监督员负责全程监督。考生根据给定的情境进行绘画。招聘方提供绘画纸,考生自备画笔等绘画用具,考生只能在画纸上填写顺序号,不得署名或做其他标记,否则不计成绩。集中绘画结束后,两名评委将作品带至面试室进行评分,考生按顺序进行后续内容。

②试讲(50分)。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进入此环节前有14分钟的备考时间。

③即兴弹唱(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抽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

④自选舞蹈或体操(15分)。考生自备以U盘为载体的乐曲(格式为MP3)。

⑤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5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5、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将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

6、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7、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8、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类和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第二批、第三批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考核、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及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确定岗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定兴、徐水、清苑、安国教育和卫生岗位及涿州部分教育岗位进行选岗,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和方法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及高阳县聘任制教师、涿州市委组织部及安国组织部按《岗位信息表》报考岗位录取,具体使用分别由莲池区、竞秀区及高阳县教体局、高新区、涿州市委组织部及安国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拒不服从调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事业编岗位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县(市、区)属单位报同级人社组织部门审批并报保定市人社组织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聘任制教师、开发区及社区工作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6、待遇

(1)聘任制教师。聘任制教师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保师附校及青年路幼儿园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人均57800元/人/年标准支付,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二次分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在预留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所需编制后,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余情况,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对聘任制教师按政策和程序办理公开招聘审批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高新区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人均65120元/人/年标准支付,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二次分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现一校四址,所有被聘用的教师必须服从岗位安排,拒不服从的取消聘用。

高阳县聘任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社会保险按政策缴纳。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

竞秀区及博野县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由聘用学校负责管理。聘用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每个聘期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2)高新区街道办薪酬待遇,按《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高阳县经济开发区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个人意愿,且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入职薪酬3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需单位缴纳部分按相关政策办理),岗位薪酬700元/月。薪酬待遇解释权归县财政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4)事业编的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咨询时间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5点半)

报名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保定市人社局0312-5037344

  附件:1、保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1年7月5日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下载.zip

 

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武汉市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度第一批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原“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3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教师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相关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拟聘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审查资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时,须同步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请报考人员注意:提交应聘申请当天晚上24:00前(1月17日为中午12: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例如部分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海外学历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等)。

注意: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中午12:00至1月1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等两个环节,分区组织实施。各区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公告通知为准,原则上在2-3月份进行。

(一)考试公告

各区考试公告将在当地相关政务网站发布(见附件2),请考生关注和查询,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由各区设定基本合格线,于面试前告知考生。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的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等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学前教育、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加试科目按3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各区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综合成绩原则上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各区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2023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关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

(四)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含资料投递邮箱、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各区考试公告发布网址.xls

2023年合肥市龙祥家园幼儿园招聘幼儿园教师若干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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