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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人!楚雄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秋季学期将上调 泉州幼儿园收费标准2022秋季公立

2023-07-13 19:26:5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楚雄人!楚雄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秋季学期将上调 泉州幼儿园收费标准2022秋季公立

楚雄人!楚雄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秋季学期将上调

近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楚雄州财政局发布关于规范楚雄州幼儿园收费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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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规范楚雄州幼儿园收费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楚雄州幼儿园、楚雄州第二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要求,《楚雄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已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定通过,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公办幼儿园收费

(一)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后的保教费标准按照幼儿园等级划分,分为8个等级,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楚雄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表

楚雄州幼儿园、楚雄州第二幼儿园按照等级执行省一级一等的收费标准,即保教费收费标准为540元/生/月。各县市发改、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幼儿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保障情况等在州级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辖区内各等级公办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报州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备案。

(二)加强经费保障。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的经费保障,不断增加教育教学设施投入,按政策规定核拨公办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三)延时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闭园后),为在园幼儿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可收取延时托管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和家长双方协商自行确定。具体保教时间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收费减免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脱贫户、低保户、残疾户等)的幼儿,除享受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外,幼儿园实行保教费减免、资助制度,按教育、民政、扶贫等部门的认定证书或证明给予酌情减免。确保弱势群体子女平等接受、顺利完成学前教育,具体减免政策由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

2

民办幼儿园收费

(一)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自主定价。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使用税务发票,其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评定等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自主、合理确定。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需进行成本测算,严格按规定征求社会、家长、学生意见建议,切实做好论证协商、收费公示等,并在执行前1个月报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公建民营等)的民办幼儿园和部门(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由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幼儿园办学成本、办园条件、评定等级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保教费、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在执行前1个月报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备案。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云南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幼儿园具体执行的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规定一经确定,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整。

3

其他相关规定

(一)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款,按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二)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另外收取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伙食(正餐、加餐等)收取的费用,伙食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合理补偿成本、非营利的原则确定。

(三)幼儿入学后转园、退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根据实际在园天数按月计退。累计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保教费、住宿费按缴费额的50%计退;累计在园天数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退所收费用。伙食费按月计退,连续在园就餐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伙食费按当月所缴费用的一半计退还,连续就餐天数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予退费。

(四)幼儿园应家长需求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提供服务的,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可按日计收,具体按幼儿申请留园天数计算。留园期间保教费可在正常保教费日收费标准(月收费标准除以22天计算)基础上最高上浮30%。

(五)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和延时托管费,代收费包括体检费、被褥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外出活动费。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发票,代收费票据由提供服务单位出具。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标准,应在执行前1个月报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六)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幼儿园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要求,在收费窗口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符合规定并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和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幼儿园收费的透明度。凡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七)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等支出和改善办园条件。住宿费收入用于保障住宿安全和改善住宿条件。服务性收费收入用于与所提供服务有关的费用,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代收费收入由幼儿园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从中牟利。

(八)在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剩余教学资源开办托儿班、幼儿班、学前班等与义务教育入学不挂钩的学前教育,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方式管理,其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九)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4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楚雄州财政局

编辑丨钟国涵

审核丨李彦锟周康

武汉开发区博雅幼儿园2023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博雅幼儿园为全日制公办幼儿园,现等级为武汉市市级示范幼儿园。本园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湖路8号。2022年秋季,本园计划开设7个小班。武汉开发区博雅幼儿园2022秋季招生公告详见正文。

武汉开发区博雅幼儿园2022秋季招生公告

一、办园性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博雅幼儿园为全日制公办幼儿园,现等级为武汉市市级示范幼儿园。本园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湖路8号。

二、招生计划

2022年秋季,本园计划开设7个小班。

三、招生范围  

根据《市区教育局招生要求及办法》,招收碧湖社区和水木清华社区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四、招生条件  

 1.年龄条件: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的幼儿。

2.幼儿身体状况条件:

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的幼儿。

3.户籍与房产:

(1)A类幼儿,双证齐全,人户合一。即户籍在我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即“人户合一,双证齐全"(户口与不动产证),按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户口持有年限长短确定招生对象安排入园。

(2)B类幼儿,如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均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内无住房的,且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户口持有年限长短,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五、报名要求  

家长提供的所有报名信息材料需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责任自负,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  

1.网上投递报名信息(6月25日—6月29日)

新生幼儿报名信息全部采取网上投递方式进行。家长可上传幼儿出生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页)、房产证(房产证号页)、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网上办理方法,或持本人身份证到武汉市房管局均可查询办理)、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预防接种证等证件拍照(照片需清晰可见),按要求认真填写提交即可。

本园只审核在上述时段(6月25日00:00—6月29日23:59),用上述方式报名的幼儿信息,若投递多次,将以第一次投递的资料信息为准,其它均为无效。

2.信息审核(6月30日—7月5日)

幼儿园对照招生条件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按照本园招生条件,将依据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户口持有年限长短确定招生对象。

3.现场复核资料(7月6日)

为保证安全,分批次对网上信息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家长进行电话告知,接到园方电话的家长,带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出生证、身份证(父母)、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博雅幼儿园复核资料。

4.公示录取名单(7月12日开始)

幼儿园电子屏滚动播放,对复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幼儿家长进行电话通知,家长报名后应及时关注报名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5.办理入园手续(2022年秋季开学预备周)

七、收费标准  

根据武价费〔2014〕75号文件规定,本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500元/月;伙食费18元/生•天,预收1890元/每学期,多退少补。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依规收取。

八、招生电话:  

027—84687202  18717139665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周末无人接听。

(温馨提示:请接到幼儿园现场复核通知后,自行下载《博雅幼儿园新生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将与复核资料一并审阅。)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点击下载:博雅幼儿园2022新生登记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2023武汉各区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名登记入口、入园流程及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入园体检预约预约入口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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