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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长春市教师招聘公告(269名) 北京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最新公告

2023-07-13 20:03:3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吉林省长春市教师招聘公告(269名) 北京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最新公告

2023年吉林省长春市教师招聘公告(269名)

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创业有你‘就’在吉林”和市委、市政府“创业长春梦想成真”的倡议,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大力营造毕业生留长就业、扎根长春、助力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为我市基础教育招才引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强师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96所公办学校,拟招聘公办教师26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最终以教育部认证时间为准)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拟聘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已经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考试未进行认定的,必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4.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3月8日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1.信息发布: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2.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务必于3月8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发送本人简历、本人成绩单和加盖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报名表,填报统计表。《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附件2)),《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报名登记人员情况统计表(2号)》(附件3)。

3.报名要求:一是每个有意向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两个招聘岗位,分为第一志愿报考岗位和第二志愿报考岗位;二是要如实填写投递的个人简历,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三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考生投递的简历、报名表、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5.初筛初选: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进行初筛初选。初筛初选主要围绕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仪容仪表、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初筛初选按照1:3比例(报名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筛初选第一志愿报考岗位结果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如未接到电话通知,则未被选上。第一志愿报考岗位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剩余情况再进行第二志愿报考岗位的筛选和面试。

6.面试考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参加面试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拟签约人选名单(含各县市区)必须于面试结束当天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备案。

8.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9.签约后不得擅自违约,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录入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报到、体检和考察

所有签约的毕业生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要求,到签约的招聘单位人事科(处)报到。报到时,要携带签约的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材料,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参加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一)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所示的招聘单位电话。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8(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36(长春市教育局)

附件1:《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

附件2:《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docx

附件3:《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报名登记人员情况统计表(2号)》.xlsx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2023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岳麓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36名,会计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7年4月17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2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会计岗位共86个,招聘计划338名,分岗位组织招聘(详见附件1《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部分岗位按分配区域进行岗位划分,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

35岁及以下(1986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两类人员年龄可放宽2岁(1984年4月17日以后出生):①具有研究生学历报名者;②退役大学生士兵。

2.学历水平:

(1)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会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岗位所学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由岳麓区教育局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岳麓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

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选报科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选报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选报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会计岗位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

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会计岗位无普通话等级要求。

5.其他条件:

(1)岗位表中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限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2)岗位表中备注为骨干教师的限符合以下工作经历要求及资质条件人员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经历:2022年上学期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一学期及以上(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还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③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魅力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班主任;

④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或近六年(2016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17日,下同)通过教学竞赛取得的以上荣誉称号;

⑤近六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解题、专业技能、录像课、教师素养大赛)中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区县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体育教师岗位可凭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报考;

⑥近六年主持区县级或参与地市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岗位表中未备注信息的只需满足年龄、学历水平、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要求,无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公告

4月11日通过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岳麓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1日(每天9:00-17:00)共四天。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按岗位表备注栏各类别上传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1)高校毕业生: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2)骨干教师: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符合骨干教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未备注信息的:

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

5.资格初审:4月18日9:00—4月22日17:00。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原件照片进行初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6.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调整的计划数原则上调剂到同学科同类型其他岗位使用,如无同学科同类型岗位,则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道于5月5日上午10:00开通,报考人员可以登录“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都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核现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向岳麓区教育局报备。具体见附件(附件5: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7: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组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聘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笔试

1.时间:5月8日星期日(暂定);

2.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核分相关要求见5月23日(暂定)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音乐、美术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达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入围。

2.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26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表备注栏各类别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高校毕业生: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提供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2)骨干教师: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符合骨干教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未备注信息的:

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提供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6月7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考核成绩10%),会计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试教(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合成。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于6月14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岳麓区教育局按照岗位表内划分的分配区域(单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相关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而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方案由岳麓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224

监督电话:岳麓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8999276

附件:

1.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经历证明

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7.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宁事招公告(R)1号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37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ning.gov.cn)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一)》)和《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二)》),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根据《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2〕109号)应聘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已被公示且与江宁区教育局签订《拟录用人员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5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取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6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15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7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17日15:00至17:00登录报名平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8:00-21日9: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91069、025-52181813。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1届、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合同相一致的社保缴费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周日)上午,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24:00,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91069、52181813;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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