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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10名) 济南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官网首页公告

2023-07-13 20:06:4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10名) 济南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官网首页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10名)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赴外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补充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赴武汉、广州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11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赴外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教师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验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每天8:00-20:00登录https://zhaopin.lhxq.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预筛选,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武汉考点、广州考点报名时间截止至现场资格审查前二天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可同时报考二个考点,但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允许线上修改报名信息2次,修改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预筛选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具体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是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一)地点及时间

1.分别设立“武汉”“广州”资格审查及面试点。

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龙华教育”公众号消息及留意手机短信。

(二)审查方式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备齐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三)审查材料

1.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说明:2023届应届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请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或院系推荐意见。

4.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暂无教师资格证,考生需签订承诺书(附件3),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荣誉证书等材料;

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报名表、承诺书收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开始。面试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一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现场面试环节。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分现场答辩与才艺展示两部分。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五、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录取线90分,面试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体检、考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通过资格复审及考察的人员按拟聘单位体检通知的要求来深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协议,待拟聘人员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来园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四年,试用期6个月。福利待遇按《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七、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城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三检后(每天检测1次)方可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4.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凡弄虚作假或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由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赴外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承诺书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日

2023年河北省保定市教师招聘公告(1787名)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开发区及街道办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计2437名,其中,综合类454名,教育类1787名,医学类196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和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具体要求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5日后出生),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

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岗位信息表》中除部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外,其他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除《岗位信息表》部分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其他岗位本科、专科学历的,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专业符合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一致均可报名。

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5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报名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地(市)区。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博野县所有岗位及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高阳开发区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其他岗位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分设A、B、C、D等多个岗位的,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此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7月17日12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1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17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dsyc0312@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3日23: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考生达不到1:2时,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7月28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1年8月2日至3日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以市区及各县(市、区)为单位设置,具体如下:

应聘保定市直及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徐水区、满城区岗位的考生在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

应聘清苑区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在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苑中心中街252号);

应聘蠡县综合类考生在蠡县司法局(范蠡西路111号)

应聘涿州市综合类及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包括技师学院与职教中心的财务教师、专业课教师、计算机教师岗位)在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厅;

应聘涿州市教育类考生(包括高新区学校,高铁新城学校,南关中心学校的会计岗位)在涿州市高新区学校

应聘安国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安国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三楼(药都北大街16号);

应聘安国市党群系统和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安国市政府大院西配楼三楼组织部干部科(祁州大路94号);    

应聘高阳的在高阳县教体局(高阳县正阳路98号);

应聘定兴县教育类考生在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阶梯教室(定兴县兴华西路19号);

应聘定兴县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在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定兴县开放路279号);

应聘博野县教育类考生在博野县教体局阶梯教室(博野县兴华南街62号);

应聘博野县综合类考生在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博野县兴华南街18号);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复审时提供即可);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1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明),否则取消后续资格。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复审结束后,各单位及县(市、区)将复审合格名单报市人社局事业处。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9日至10日登陆事业单位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分三批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除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其中,莲池区小学语数教师和保师附校全科教师,试讲内容为小学语文和数学(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相同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应聘教育类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法为试讲加技能测试。时间共25分钟,顺序、所占分值、时间及方法分别如下:

①情境主题画(15分),地点各候考室,时间10分钟,由主评委和1名评委带绘画题本到候考室组织,计时员负责计时,监督员负责全程监督。考生根据给定的情境进行绘画。招聘方提供绘画纸,考生自备画笔等绘画用具,考生只能在画纸上填写顺序号,不得署名或做其他标记,否则不计成绩。集中绘画结束后,两名评委将作品带至面试室进行评分,考生按顺序进行后续内容。

②试讲(50分)。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进入此环节前有14分钟的备考时间。

③即兴弹唱(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抽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

④自选舞蹈或体操(15分)。考生自备以U盘为载体的乐曲(格式为MP3)。

⑤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5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5、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将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

6、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7、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8、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类和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第二批、第三批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考核、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及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确定岗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定兴、徐水、清苑、安国教育和卫生岗位及涿州部分教育岗位进行选岗,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和方法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及高阳县聘任制教师、涿州市委组织部及安国组织部按《岗位信息表》报考岗位录取,具体使用分别由莲池区、竞秀区及高阳县教体局、高新区、涿州市委组织部及安国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拒不服从调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事业编岗位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县(市、区)属单位报同级人社组织部门审批并报保定市人社组织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聘任制教师、开发区及社区工作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6、待遇

(1)聘任制教师。聘任制教师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保师附校及青年路幼儿园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人均57800元/人/年标准支付,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二次分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在预留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所需编制后,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余情况,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对聘任制教师按政策和程序办理公开招聘审批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高新区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人均65120元/人/年标准支付,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二次分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现一校四址,所有被聘用的教师必须服从岗位安排,拒不服从的取消聘用。

高阳县聘任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社会保险按政策缴纳。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

竞秀区及博野县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由聘用学校负责管理。聘用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每个聘期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2)高新区街道办薪酬待遇,按《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高阳县经济开发区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个人意愿,且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入职薪酬3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需单位缴纳部分按相关政策办理),岗位薪酬700元/月。薪酬待遇解释权归县财政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4)事业编的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咨询时间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5点半)

报名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保定市人社局0312-5037344

  附件:1、保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1年7月5日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下载.zip

 

2023年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教师招聘公告(23名)

2022年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无为市由安徽省直辖,芜湖市代管,为安徽省十强县(市)之一,地处长江之滨,气候宜人,宜居宜业。为满足我市教师进修学校紧缺人才需求,根据《无为县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无人社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22年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无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用人单位组成领导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及具体岗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及告知书,招聘计划数为23人。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相应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含2022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5.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8日)

通过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招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4日)

1.受理报名(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4日)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并将资格审查表与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85131436@qq.com)。

现场报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无为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岗位需要的各类资格证书,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答辩为2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无生上课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无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无生上课和答辩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无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6322645

监督电话:0553-634069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件:1、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docx

2、2022年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docx

无为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42名)

“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23年4-5月在惠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市直有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备《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本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下,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网上系统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初审→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注意: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职员若应聘到学校工作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三)签订在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

(一)网上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00:00时至4月17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即4月17日24:00时前),登录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的“‘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确认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并在网上打印《“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告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同时告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验证等有关事项。

(四)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严格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者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即4月17日24:00时前),登录““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打印《“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应聘者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大一寸、蓝底),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还未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6)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应聘者还需提交相应学段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7)篮球教师岗位应聘者需在现场测量净身高,还需要提供以下之一的材料:

①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主修(专项)为篮球项目的应聘者,提供加盖有学校公章的篮球成绩证明或专项证明(需交原件);

②国家二级运动员(篮球项目)以上等级称号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8)退役军人的应聘者还需提交相关的军官转业证书、退役(退伍)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9)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②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③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④本市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学校(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注意:对主管部门认定为本市的在职在编教师,如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试流程及相关安排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

1.教师(篮球教练、实验员)岗位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教或实操”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教或实操”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2.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划定“合格”“不合格”两个标准,应聘者达到“合格”标准,根据笔试成绩排位进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应聘者“不合格”则视为不入围面试。

(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

1.考试内容及形式:

(1)学科教师(实验员)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体育、音乐、美术、篮球等4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知识及技能,分别如下:

①体育、音乐、篮球等3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②美术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中,考场仅提供纸张,其余作画工具(如画板、炭笔、铅笔等)由应聘者自备。

(3)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的校园安全保卫等方面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体能测试”主要考查“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三大项。

2.有关顺延考试时间及考生管理说明

当参加体育、音乐、篮球等3个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者人数太多,或者参加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体能测试”的应聘者人数太多,而无法在一天内完成所有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体育、音乐、篮球、专职保卫干部等4个岗位的应聘者进行封闭式管理,顺延考试时间,直到所有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结束为止。请应聘者理解和配合,自觉遵守考场考务要求。

3.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成绩:于所有体育、音乐、篮球等3个招聘岗位的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和专职保卫干部的应聘者“体能测试”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职保卫干部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

4.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天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分,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

1.发布面试通知:查分结束后,结合招聘工作安排,根据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应聘者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2.考试内容及形式:

(1)试教或实操

①试教:学科教师(篮球教练)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传授能力,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②实操:实验员岗位和市惠新学校通用技术教师的实操,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和招聘专业相关的技能操作水平,以实操的形式进行。

(2)综合能力测试:

①学科教师(实验员、篮球教练)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提问方式进行。

②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与本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管理能力、应用能力等,以提问方式进行。

3.有关考试时间说明:

学科教师(实验员、篮球教练)岗位试教或实操前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或实操时间为15分钟。试教或实操结束后立刻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为5分钟。

专职保卫干部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的测试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认: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于本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时段内在“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五)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1.发布时间及内容:于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结束的第二天的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和入围体检应聘者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2.有关确定体检应聘者说明: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下同)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以试教或实操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2023年9月1日前,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各环节成绩均需60分以上〕。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含试教或实操、综合能力测试,下同)成绩的高分者为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以试教或实操成绩的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签订在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赖老师,戴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73,22607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邮编: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2-2691522。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

附件1:“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6名。其中:

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74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10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2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从2023年开始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我县现任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若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定向学科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簿原件注明为准,界定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为我县公办园工作满一学年的现任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学科岗位及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二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对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此类对象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报专业相应学科);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要求对应专业;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7月1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jszp2022.kingsit.cn/(苍南县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

(5)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还需要提交《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日18时-7月3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确认初审结果

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5日18时-7月7日17时。

对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7月7日18时-2022年7月9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拒绝重复缴费。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中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未核减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2年7月10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6.打印准考证

2022年7月14日9时-7月16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及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防控通告执行。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服从现场防疫管理。考点报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温州“防疫码”、健康承诺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苍南户籍的苍南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及以上的须提供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5)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提供《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具体方式视疫情变化形势确定。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的,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小学语文岗位入围对象如有递补人员,原入围人员名次不变化。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择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四、其他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4.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及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被招聘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及我县教师招聘规定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规定执行。

7.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64758543。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

附件:1.苍南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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