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人事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合肥幼儿园招生时间2023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人事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人事派遣人员招聘公告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重点院校,其附属幼儿园是安徽省一类幼儿园,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园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学校审批,现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实施公开招聘。
2、公平、公正、竞争,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
幼儿教师3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底前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5日后出生)。
4、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5、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关爱幼儿,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6、严谨踏实,表达、表现力强,善于团队协作,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四、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18日
(2)报名方法:应聘者填写《幼儿园应聘人员简历表》(见附件1)和《幼儿园招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一起发送至hfutrsk@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学历—姓名—幼儿园人事派遣”格式发送,附件请以“姓名—简历表”、“姓名-登记表”、“姓名-报名资料”分别命名后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压缩。
(3)报名资料:①一段不超过3分钟自我介绍视频(主要内容有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个人获奖情况及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或特长的业绩;阐述本人能胜任应聘岗位的理由等),视频须为MP4格式,200M以内,人物面部五官清晰;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相关的获奖证书。
2、资格初选
根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的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5: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进入考核人员主动放弃考核资格,则不递补),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小于3:1比例,可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
3、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
考核内容:1、答辩 2、技能技巧考核(弹唱、手工、讲故事)。
五、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将依据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录用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为人事派遣,待遇按照学校人事派遣人员的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合工大人事处电话:0551—62903658
合工大幼儿园电话:0551—62903632
人事处 幼儿园
2023年7月5日
合肥市熙云府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华润熙云府小区及周边无配套幼儿园小区的适龄幼儿可以报名熙云府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已出,详见正文。
为做好熙云府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掌握幼儿入园需求,合理开展本园招生工作,特结合我园情况制定招生摸底方案:
摸底登记范围
华润熙云府小区及周边无配套幼儿园小区的适龄幼儿
摸底登记对象
符合以下出生日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社会性发展良好、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持医院相关证明入园。如有高热惊厥、习惯性脱臼等情况请务必在入园前告知园方。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登记条件
年龄要求:于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健康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摸底登记时间
线上摸底登记:2023年5月4日-5月10日线下提交材料登记:2023年5月10日-5月20日
摸底方式
问卷星线上登记
摸底须知
1.此次摸底采取“线上扫码”填报方式,请家长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摸底登记”。(注:凡参加周边其他幼儿园摸底登记的,一律不得再参加熙云府幼儿园的摸底登记,以免影响数据的准确性。)
2.请家长正确填写信息,确保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畅通。提交前请仔细检查,一旦提交将不能进行修改。(注:摸底登记顺序与报名无关,摸底登记成功不代表正式报名成功。)
3.因幼儿园招生名额有限,本次摸底登记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及时摸底登记责任自负。
4.本次登记仅用于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情况统计,不作为正式报名凭证,正式报名后续以适当方式通知。
5.线上摸底登记时间截止后,由熙云府幼儿园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线下提交登记资料,请家长耐心等待,保持通讯畅通。
6.线下提交登记材料: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安置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需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中、大班插班幼儿需提供2023年春季所在园所转学证明、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下载后手填完整原件)。请家长按以上提供的材料顺序编号装袋密封,在袋口右上角注明幼儿姓名、家庭地址(具体到处所、楼号、房号)及监护人的电话,按照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送到熙云府幼儿园门卫处。(注: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凡登记信息有弄虚作假、伪造相关证件、隐瞒幼儿健康状况、不符合年龄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登记资格。)
7.2023年秋季中、大班有少量学位,请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电话咨询,额满即止。
8.如有疑问可留言或工作日期间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51-65152060
线上报名登记请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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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合肥市金斗路幼儿园入学报名指南
【导语】:优先招收持有中海滨湖公馆、信达公园里、皖新朗诗绿郡、高速时代公馆小区房产证且房产已交付的业主子女。
合肥市金斗路幼儿园
一、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持有中海滨湖公馆、信达公园里、皖新朗诗绿郡、高速时代公馆小区房产证且房产已交付的业主子女。
二、招生批次及原则
1、第一批次(全日制班级):招收以上小区房产、户口两证一致,并通过我园网上预报名登记审核的业主子女;
2、第二批次(半日制班级):招收以上小区有房产、户口未迁入,并通过我园网上预报名登记审核的业主子女;
3、因班额有限,若第一批次招满无空余班额,第二批次将不再进行招生,如有空余班额按网上报名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4、按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且经现场材料审核合格录取,如遇审核不通过依次递补。
备注:以上房产指幼儿父母有独立产权房产。
三、招生对象年龄要求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小班幼儿。
四、招生程序
1、网上上传相关材料
(1)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8:30—下午17:00
(2)内容:家长点击登录《合肥市金斗路幼儿园2022年秋季小班预报名登记系统》。
网址:
http://jdlyey.yanfengedu.com
(登录页面注册,如实填写、上传注册资料)2、幼儿园整理、审核网传材料
时间:2022年5月18日—5月19日
3、通知符合条件幼儿
(1)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6:00后
(2)内容:家长于5月19日下午16:00后登录《合肥市金斗路幼儿园2022年秋季小班预报名登记系统》查看初审是否通过,同时系统会发布短信告知家长初审审核情况,初审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现场报名及材料复审
(1)时间:2022年5月21日全天
为了维持现场报名秩序,我园将分时间段进行报名,登记系统将通过短信告知现场报名时间段,请按时进行现场报名。(请务必保存好系统手机短信)
(2)地点:合肥市金斗路幼儿园(杭州路南门进入)
(3)材料准备:
① 幼儿父母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②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③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交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页复印件各1份)
④幼儿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⑤预防接种证(原件)、儿童保健手册(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⑥近3个月内其中1个月的水、电或燃气费发票原件
注:8月份家长需完成预防接种查验完成证明(打预防针处办理)、幼儿入园体检表(在合肥市或包河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入园体检)(召开新生家长会时务必交给班级老师)
五、重要说明
(1)具体分班安排将根据网上报名先后顺序及男女生比例确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3)疫情期间为减少聚集,现场报名每个幼儿家庭限一位家长参加。
(4)现场报名时请务必带上手机,凭预报名登记系统发布短信有序进场。
(5)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伪造相关证件、隐瞒家庭实际住房情况、不符合年龄要求、网上上传图片不清晰、信息填写不完整、重复上报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6)联系电话:0551—6281935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合肥市金斗路幼儿园
2022年5月13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合肥各区县幼儿园公私立名单,报名材料,体检点,摸底报名时间材料、所需发票打印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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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师范附属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报名要求)
【导语】: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合肥市师范附属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一、学区范围
东—徽州大道以西
南—方兴大道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紫云路以南
二、报名条件
凡在滨湖明珠、品阁、惠园、书香门第、棠溪人家、文华阁、春晖园、丽水家园购房的及拆迁安置在滨湖家园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期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
1.合肥师范附小新生学籍信息录入时间:
2020年7月4日—7月10日
2.现场材料审核:
2020年7月11日—13日
上午8:40-11:30
下午1:30-4:30
3.补报名时间
现场补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日
上午8:40-11:30
下午1:30-4:30
四、报名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肥师范附小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请一名家长携子女于2020年7月11日—13日持下列材料在合肥师范附小(南校区)指定的窗口办理报名审核手续,进校请扫安康码,全程佩戴口罩。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或其他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原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出具的网上打印的单子)
6.幼儿园学习的相关证明
7.提供学区内的房产证原件。春晖园、文华阁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和网上备案单原件。
8.打印并携带新生学籍信息录入表。
五、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
凡符合条件的,请家长务必于2020年8月10日至15日到合肥师范附小(南校区)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上将明确新生学前教育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
六、特别说明
1.招生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报名材料必须齐备,请提前做好准备。
2.因学生电子学籍已实行全省联网,故提供的学生户籍等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3.新生学籍信息录入,请于2020年7月3日后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行网上填报。
4.线下咨询时间:2020年7月4-5日,地点:合肥师范附小南校区、北校区的北大门。
七、咨询电话
0551-62911961转8803
6291196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入学】获取最新合肥中小学报名入口、操作流程、入学政策、学校名单、咨询电话、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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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合肥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速看!合肥高新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发布来源:合肥高新发布2021-06-1013:36:03摘要日前,合肥高新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民办幼儿园在7月4日至9日期间进行招生报名登记;公办幼儿园在7月10日至15日期间进行招生报名登记(含摇号招生)。日前,合肥高新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民办幼儿园在7月4日至9日期间进行招生报名登记;公办幼儿园在7月10日至15日期间进行招生报名登记(含摇号招生)。
合肥高新区2021年
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创建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高新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合法规范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坚持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招生坚持免试入园原则,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三)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透明,招生时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经录取,享受开发区户籍幼儿同等收费标准。
(四)坚持划片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招生按照辖区内“划片就近入园”原则,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五)坚持分批分类招生原则。2021年幼儿园招生试行先民办后公办招生政策。继续施行分类招生政策,即优先安排幼儿园对应小区两证一致业主适龄幼儿,在学位富足时,向小区有房无户、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租住户适龄幼儿招生。
二、招生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民办幼儿园在7月4日至9日期间进行招生报名登记;公办幼儿园在7月10日至15日期间进行招生报名登记(含摇号招生)。
三、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新生招收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三周岁(无传染疾病)的儿童,幼儿园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需求。
四、录取条件
(一)公办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高新区内“两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比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在高区“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适龄幼儿。
(二)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建民营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高新区内“两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比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在高区“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适龄幼儿。
(三)民办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剩余学位面向实际居住在高新区的适龄幼儿。
各类幼儿园若出现当期批次招生登记报名的幼儿超过开设班级学位,将在社会事业局、社区中心、家长代表三方监督下,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各批次在公示前,幼儿报名材料须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社区服务中心、属地派出所、高新区房产办证中心审验后方可公示。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高新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
2.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5.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6.幼儿卫生保健手册;
(二)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内截止2021年8月31日居住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本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需经人事部门备案)或工商营业执照;
4.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6.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7.幼儿卫生保健手册;
(三)其他情形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有效居住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疫苗补种通知单;
5.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单;
6.幼儿卫生保健手册;
六、招生程序
(一)做好招生预测。5月31日前,各幼儿园联合所在社区,结合配套小区和周边小区实际情况,做好新生摸底、预测以及班级开设等工作。
(二)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6月10日前,各幼儿园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报社会事业局备案。经备案后的招生方案(招生简章)须向社会公布,在小区出入口、幼儿园公示栏及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登记并公示报名信息。在2021年6月30日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登记信息在小区出入口、幼儿园公示栏及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招收和新生信息备案。7月4日-7月15日,各园按方案启动招生,7月20日前,各幼儿园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9月1日前,各幼儿园将幼儿信息报社会事业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招生组织。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接待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入园咨询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妥善化解,切实维护教育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社会事业局的招生意见要求拟定招生方案,积极开展招生工作。今年起,除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外,幼儿户籍和幼儿父母任意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非高新区的,该幼儿个人生均奖补资金不予发放。未经上报备案,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展招生工作。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幼儿家长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程序,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各幼儿园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并于规定时间报社会事业局备案,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努力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无违规招生行为、无家长投诉事件、无家长群体彻夜排队现象。
(四)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班级,不得设置“园中园”;不得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不得超班额招生;不得在大班结束后开办学前班、大大班或以其他名义开办的超龄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跨学期提前收取保育教育费。
八、实施时间
(一)本招生工作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遇重大政策调整的,依据实际情况修订。
(二)未按照幼儿园招生方案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本学年将不再接受报名。
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