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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人公告 泉州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信息

2023-07-14 00:52:5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湖南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人公告 泉州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信息

2023年湖南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人公告

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郴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郴人才发〔2019〕4号)、《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xnyesz.com/)。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其他条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纳入郴州市(含县市区)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设置报名时间期限:4月27日12:00起-5月20日18:00止。

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岗位暂不限定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将报考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zrsc@xnyesz.com。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的《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3)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必须提供,其他学历阶段材料为提供备查),PDF格式;

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则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各类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PDF格式;

(5)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6)其它证明材料。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材料分别以“岗位名称+姓名+资料名”(如“语文张三报名表”)命名后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zrsc@xnyesz.com),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温馨提示:如您发送的邮件已收到,邮箱会自动回复“您好!您发送的报考资料已收到,谢谢!”如您未收到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0735-2357326)。

4.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2)招聘引进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必须提供学籍证明(附件7)。(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或有效成绩单(注明研究方向,教务处盖章)。

(3)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引进计划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引进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

1.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则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6)。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⑵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⑶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

1.考试组织。考试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郴州市人才工作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

2.考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试教+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教占60%,考核占40%。

试教: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实施能力、教学特色创新能力、教师职业风范及学术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核: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就报考人员的学科知识掌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研综合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

5.考试评分幅度。所有考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考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报考人员拒绝回答或放弃考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考试及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考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试教成绩×60%+考核成绩×40%;

7.综合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排名。试教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试教成绩均相同的,按报考人员考核总分(即考官组对该报考人员考核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2)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在指定官网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学校经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郴州市人才工作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引进单位、招聘引进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引进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引进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引进人才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郴州市52条人才新政,本次招聘引进人才经郴州市委组织部认定,可以享受相应层级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并享受市级高级人才服务(包括子女入学、转学等)。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按照各阶段招聘引进工作部署,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报考人员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见《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引进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件、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件原件及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考试后,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引进岗位空缺,经研究同意,可以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业务咨询

本公告中招聘引进程序和具体事项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招聘公告为准。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58;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35-2357326。

附件1: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doc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5: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7:学籍证明.doc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7日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21名人员简章(北京师范大学站)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济南师范学校、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的高等专科学校。济南师范学校成立于1902年,是山东师范教育的发源地;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最早的五所幼师之一;济南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覆盖全市的远程教育系统。

学校现有长清、明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19.85亩,建筑面积15.33万平方米。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儿童阅读研究所和校园安全智慧大脑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幼教集团所属幼儿园12所。依据办学特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现专业总数达到21个,其中9个师范类专业和12个非师范类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干,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特色,以非师范专业为支撑和延伸的建设思路,三线并进的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现校企共建专业达到5个。全日制在校生达到7000多人,学生来自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济南幼高专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专业为特色,非教师教育专业为拓展,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一体的办学格局,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博士岗位,B类硕士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校拟招聘21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7:00;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11:30,13: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北邮锦江酒店。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应提前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下载《报名表》《简历表》,《报名表》《简历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真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②《应聘人员简历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④本人身份证;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就业推荐表;

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板见附件);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交验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后,留存备查。其中,①②的电子版及扫描件、本人1寸证件照片电子版于4月20日前发送至学校公开招聘邮箱(jnygzzp@jn.shandong.cn),文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将上述①②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其他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本人1寸证件照片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学校公开招聘邮箱(jnygzzp@jn.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网上报名+高校人才网”。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学校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告诉资格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当场公布资格初审结果。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A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A类岗位、B类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A类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列入进入笔试人选范围。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理论和综合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述、逻辑思维能力。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确定、公布),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范围。

(三)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A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前提下,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B类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学校要严格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87207736,0531-87207911

监督电话:0531-8720773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1日

附件【附件1: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附件4:委托声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5:应聘人员简历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npec.edu.cn/info/1099/10117.htm

2023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2021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2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详见《2021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Ⅰ)。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近三年在我校公开招聘过程中主动弃权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其他条件说明

1.岗位代码为01至11的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2.岗位代码为12至14的岗位年龄及其他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在学期间担任过一年及以上学生主干(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可登陆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7.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8.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Ⅰ)。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与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2021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Ⅱ,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0日期间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rsc@qzygz.edu.cn进行预报名;

(2)待资格复审时间确定和通知后,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复审确认;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国外高校毕业人员提供);

(5)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

(6)笔试加分证明材料;

(7)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

(9)本人所取得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

(10)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11)研究生阶段毕业论文/设计/汇报演出的内容材料。

以上1-9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名者本人;10、11项材料可仅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通知考生本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我校商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为01至07的岗位采用说课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面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10、11的岗位采用实操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面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08、09、12、13、14的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各岗位的考试项目、分数比值和时间具体安排详见《考试项目安排表》(附件Ⅲ)。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三)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记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成绩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笔试加分办法

报考岗位代码为08、09、12、13、14的岗位且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我校人事处在笔试开考前汇总申请加分的考生信息提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并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公示考生加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1.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2.加分证明材料: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2019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3)“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Ⅳ,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3.特别说明:

(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2)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岗位代码为01至07、10、11的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岗位代码为08、09、12、13、14的岗位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各分项成绩皆相同,则由学校报教育、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4.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5.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1.招聘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察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考察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公示及聘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幼高专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泉州市教育局审定,报泉州市人社局核准后,由泉州幼高专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聘期5年(含试用期)。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请提前阅读《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Ⅴ),在进入校园前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及“八闽健康码(绿码)”,经查验健康状况合格后进行登记方可入校,并于开考前签署承诺书。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幼高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2393,22781630,28067158。

(七)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考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幼高专人事处。电话:0595-22391823。

(九)未尽事宜由泉州幼高专负责解释。

附件:Ⅰ.2021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Ⅱ.2021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Ⅲ.考试项目安排表

Ⅳ. 2021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加分文件依据及有关表格

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23日

2023年广东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10人】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教职工10名。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任教师9名、招生就业管理工作人员1名,详见《2022年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工作地点

科教城校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

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学校劳动合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面议。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的不良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精神。熟悉教学基本理论,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规律和特点,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专业技能过硬,实际动手能力强

3.年龄要求: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日期至2022年3月31日),研究生学历报名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日期至2022年3月31日)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2年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相近,若报考人员所具有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应聘岗位相近,可视为专业对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应聘材料、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下午17:00。考生须在2022年4月30日17:00前按要求将报考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gzysrs@163.com。

报考资料含:

①2022年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应聘岗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⑥其它证明材料(如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将以上资料以“报考岗位+姓名+资料名”命名后制作成压缩文件(大小10M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gzysrs@163.com)。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学校对电子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材料初审通过者,我单位另行通知面试事宜。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组成。先面试后笔试,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组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均设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考察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广州市外应聘者在来校时须按广州市第29、30、32号公告进行健康管理,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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