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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幼师专业招生简章

2023-07-14 01:05:4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招生简章 幼师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of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UCASS),是经党中央批准,由教育部审批,培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研究型大学。中国社科大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为办学定位,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和优势,致力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层级研究型人才”。

学校国标代码:14596。

第三条我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人才。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位于北京市房山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邮编:102488。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我校成立由纪委等有关部门、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监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10)81360318。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各地生源质量及我校学科设置、人才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见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我校网站。

第八条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章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我校面向招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我校英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外语课程授课以英语为主,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类考生设立公共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招生办法

第十条我校在招生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一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为105%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后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三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总分(实考分数)相同考生,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参考专业志愿顺序,若志愿顺序相同,

(1)未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

(2)“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的最高成绩。

(3)“3+1+2”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最高成绩。

第十六条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5000元/生每年,外语专业学费6000元/生每年。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另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招生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中国社科大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218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ucass.edu.cn

电子邮箱:bkzs@ucass.edu.cn

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类型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8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公共卫生(105300)、护理(105400)专业学位招生。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上述1、2、3、4条件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六、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八、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九、划线与复试

我校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各学院(系)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一、政审与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二、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目录各专业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资助,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十三、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zju.edu.cn

招生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ssszs/studentZsml.htm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

http://www.grs.zju.edu.cn/yjszs/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2年9月15日                             

附件: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系)联系方式

代码

院系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E-MAIL

01

经济学院

范良辉

88981625

flh@zju.edu.cn

02

光华法学院

王书剑

86592771

wangshujian@zju.edu.cn

03

教育学院

苏 洁

88273714

sujieangela@zju.edu.cn

07

生命科学学院

陈 晖

88206488

sinohui84@zju.edu.cn

10

电气工程学院

金若君

87951691

eegrs@zju.edu.cn

12

建筑工程学院

赵 华

88208680

jgyjs@zju.edu.cn

13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程 萌

88982192

chengmeng@zju.edu.cn

14

环境与资源学院

武秀梅

88982448

hz-yjsk@zju.edu.cn

15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黄运操

87951585

huacow@zju.edu.cn

16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张 颖

88982352

zhyzhy@zju.edu.cn

17

动物科学学院

江丽军

88982312

ljjiang@zju.edu.cn

18

医学院

宋琦琳

88208122

yxyjsb@zju.edu.cn

陈思嘉

88208118

yxyjsb@zju.edu.cn

19

药学院

袁雯静

88208159

hzczywj@zju.edu.cn

20

管理学院

黄晓雯

88206117

huangxiaowen@zju.edu.cn

MBA中心

田 野

88206871

yetianviki@zju.edu.cn

EMBA中心

洪思琼

88273026

hongsiqiong@zju.edu.cn

2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宏庆

87952410

cs_yjsk@zju.edu.cn

22

公共管理学院

邵 明

56662026

xxzy@zju.edu.cn

社会学系

王为欣

88208155

0918015@zju.edu.cn

MPA/MAE中心冯 军56662018fjun@zju.edu.cn

23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孙丽丽

87075326

kapok2012@zju.edu.cn

24

航空航天学院

安 婉

87952899

ava-an@zju.edu.cn

25

机械工程学院

叶建芳宋晓云

87951931

yejianfang@zju.edu.cn

songxy@zju.edu.cn

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林卓清

87952876

jyjxb@zju.edu.cn

27

能源工程学院

王咨元

87951008

wangziyuan@zju.edu.cn

28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王盎然

87951502

zwt@zju.edu.cn

29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王亚纳

87953142

ynwang@zju.edu.cn

30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查 蒙

87953278

zhameng@zju.edu.cn

31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刘 晶

87951572

liujing1002@zju.edu.cn

32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于 玲

87951921

yuling@zju.edu.cn

3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潘颖超

87073920

PYingchao@zju.edu.cn

34

海洋学院

何世民

0580-2092700

hsm@zju.edu.cn

35

数学科学学院

顾淑霞

87951981

gushuxia@zju.edu.cn

36

物理学系

郑丽玲

87953304

phyzll@zju.edu.cn

37

化学系

黄珍珍

87951352

huangzhenzhen@zju.edu.cn

38

地球科学学院

姜俊辉

87953809

jiangjunhui@zju.edu.cn

39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崔伟荣

88273068

cuiwr@zju.edu.cn

MAP中心

高国霞

88273416

jyggx@zju.edu.cn

40

艺术与考古学院

朱于心

88273418

soaa03@zju.edu.cn

41

微纳电子学院

张守起

82990603

zhangshouqi@zju.edu.cn

420

文学院

倪震丹

郭 昊

87076098

88273356

nzd@zju.edu.cn

zgyywx@zju.edu.cn

430

历史学院

高 晖

88273199

rwbksk1@zju.edu.cn

440

哲学学院

胡小倩

87071295

syncb@zju.edu.cn

450

物理学院

郑丽玲

87953304

phyzll@zju.edu.cn

460

外国语学院

沈晓华

88206251

sxh@zju.edu.cn

51

软件学院

蔡晓平

0574-27830666

cszs@zju.edu.cn

60

工程师学院

任洪波

88281621

gcsxyzs@zju.edu.cn

71

海宁国际校区

唐 伟 

0571-87572153

weitang@intl.zju.edu.cn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茅雨晨

0571-87572821

zje_postgrad_apply@intl.zju.edu.cn

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

陈 颖

0571-87572509

yingchen@intl.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

 杨 路

0571-87572711

luyang@intl.zju.edu.cn

福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将招收4954名硕士研究生,其中,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88名,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832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56名(含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66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数均为预计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等因素确定。

二、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类型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录取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不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及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二)学费标准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领域)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专业(领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

120000

公共管理

76000

工程管理

86000

社会工作

48000

法律硕士

39000

建筑学

45000

艺术设计(人文学院)

81000

机械工程

36000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30000

化学工程

36000

土木工程

66000

注: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号、福大财函[2014]1号、福大财[2018]8号、福大财[2019]17号、福大财[2021]14号、福大财[2022]37号、福大财[2022]44号等文件(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具体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二)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四)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五)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部分专业学位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无具体业务要求,部分专业复试时有加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的相关通知,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将在10月下旬公布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国家文件要求,我校该计划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这类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招生总数的50%,招收生源范围按国家当年下达计划执行,我校该计划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请考生报考前先查阅是否符合以上要求。我校2023年遴选“少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采取以下办法:若同一省(区)内上线考生超过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则按所有考生初试成绩的相对偏差值排序,并按照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1:1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其中,相对偏差值=(上线考生初试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值完全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结果。第一轮复试若有不合格的,则由偏差值排序下一名的考生参加第二轮复试,以此类推。若国家当年度该计划有关文件精神有变动,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我校组织,详见附件。

八、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九、复试和录取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届时我校相关工作办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敬请关注。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2023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通知并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试录取办法按福州大学当年度公布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一)我校在福州、厦门以及泉州等地拥有多个校区,其中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办学地点位于厦门集美校区;先进制造学院办学地点位于泉州晋江校区;石油化工学院,研一新生安排在福州旗山校区学习,之后根据研究生导师科研实验室所在校区,入驻福州旗山、怡山及泉州泉港等三个校区之一进行培养,挂靠在该院的中国福建化学工程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清源创新实验室)将为入驻的研究生在泉港校区学习和工作期间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他学院办学地点一般在福州,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决定具体校区。

(二)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于2019年6月在晋江校区成立。学院设置5个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系、智能制造系、先进材料系、生物与环境工程系和工程管理系。学院面向先进制造业,整合多个优势专业类别(包括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等),打破学科壁垒,充分发挥校地合作优势,积极引入政府、研发机构、企业、行业等各方资源,组建多学科导师团队和创新实践平台,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体系,建立在新工科背景下具有晋江特色的交叉融合性、创新融通型、高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实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先进制造学院办学地点在福州大学晋江校区。

  (三)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福州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约225人,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为准),其中招生专业为:无机化学(070301)、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材料工程(085601)(以上五个专业挂靠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控制工程(085406,挂靠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1)、机械工程(085501)(以上二个专业挂靠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环境工程(085701,挂靠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双方统筹资源优势,兼具双方同类学科特色,建立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平台,在高校硕士招生规模中单列招生计划,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遵循“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的联培模式,培养优秀人才,具体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还将在官网中做详细介绍(详见网址http://www.fjirsm.cas.cn/yjsjy/zsxx/202209/t20220903_6508419.html)。考生若有意报考,请报名时在备注中填写“海西联培”,有备注“海西联培”的考生由海西研究院根据第一志愿上线生情况单独划线,复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上将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学校目前情况,暂不解决住宿,暂无奖助学金。

(五)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明确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做好书面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其中,选择“非定向就业”被拟录取的考生,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其他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2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务须详尽、准确,以便联系。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详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十)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生如欲购买参考书,请与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十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本内容若与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所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十三)请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官微和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

十二、联系和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

各学院、专业报考具体细节可通过《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细咨询。

成都幼师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学前教育专业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专业编码:100100

专业类别:教育类建议修业年限:3~4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以及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学前双语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健康教育、教育管理以及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业务范围:

主要面向各省市县幼稚园,托教机构,幼儿培训机构,幼稚特色学校等用人单位从事学前双语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健康教育、教育管理以及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

(1).主要课程

幼儿英语、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学、普通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中国教育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评价、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卫生学、学前儿童英语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性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幼儿教育名著选读、教育社会学、特殊儿童与教育、学前双语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儿童文学与创作。

(2).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训及入学教育、公益劳动、保教实习、英教实习、见习和模拟教学实训、毕业设计。

(3)、主要专业实践、实训

保教实习、英教实习、见习和模拟教学实训。

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和应具备的技能、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素质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言语和行为的技能,以及针对幼儿身心发展年龄特点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基本能力。

(2).具有幼儿园双语素质教育设计和实施的能力和与幼儿进行英语交往的能力。

(3).具有一定乐理知识,掌握钢琴、歌唱、舞蹈、绘画、制作玩教具、影视表演等技能技巧。具有向幼儿进行弹、唱、跳、画、表演等综合艺术教育的能力。

(4).掌握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具有教研、科研的实施方案设计及实践能力。

(5).掌握“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及现代管理技术、幼儿园园长电脑办公系统技能,从事幼教行政和幼儿园管理调控的能力。

(6).掌握奥尔夫音乐教育和奥林匹克数学教育的国际教育理念,具有从事幼儿园奥尔夫音乐和奥林匹克数学教育的能力。

(7)、掌握幼儿生长发育规律的知识和健康检测技术、心理健康咨询技术,具有对幼儿进行身心健康教育的能力。

总之,以上七种能力,要在学习理论知识基础上,通过见习、实训、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来形成一专多能的多元化高素质人才培养规格,以满足幼教事业发展对人才的多方面需求。

资格证书证书:

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可以考取:(1)英语等级资格证书(2)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3)学前教育资格证书

成都幼师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学前教育专业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专业编码:100100

专业类别:教育类建议修业年限:3~4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以及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学前双语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健康教育、教育管理以及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业务范围:

主要面向各省市县幼稚园,托教机构,幼儿培训机构,幼稚特色学校等用人单位从事学前双语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健康教育、教育管理以及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

(1).主要课程

幼儿英语、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学、普通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中国教育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评价、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卫生学、学前儿童英语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性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幼儿教育名著选读、教育社会学、特殊儿童与教育、学前双语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儿童文学与创作。

(2).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训及入学教育、公益劳动、保教实习、英教实习、见习和模拟教学实训、毕业设计。

(3)、主要专业实践、实训

保教实习、英教实习、见习和模拟教学实训。

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和应具备的技能、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素质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言语和行为的技能,以及针对幼儿身心发展年龄特点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基本能力。

(2).具有幼儿园双语素质教育设计和实施的能力和与幼儿进行英语交往的能力。

(3).具有一定乐理知识,掌握钢琴、歌唱、舞蹈、绘画、制作玩教具、影视表演等技能技巧。具有向幼儿进行弹、唱、跳、画、表演等综合艺术教育的能力。

(4).掌握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具有教研、科研的实施方案设计及实践能力。

(5).掌握“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及现代管理技术、幼儿园园长电脑办公系统技能,从事幼教行政和幼儿园管理调控的能力。

(6).掌握奥尔夫音乐教育和奥林匹克数学教育的国际教育理念,具有从事幼儿园奥尔夫音乐和奥林匹克数学教育的能力。

(7)、掌握幼儿生长发育规律的知识和健康检测技术、心理健康咨询技术,具有对幼儿进行身心健康教育的能力。

总之,以上七种能力,要在学习理论知识基础上,通过见习、实训、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来形成一专多能的多元化高素质人才培养规格,以满足幼教事业发展对人才的多方面需求。

资格证书证书:

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可以考取:(1)英语等级资格证书(2)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3)学前教育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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