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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教师招聘公告(140名) 盐城市滨海县幼儿园老师招聘信息网

2023-07-14 01:12:4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教师招聘公告(140名) 盐城市滨海县幼儿园老师招聘信息网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教师招聘公告(140名)

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14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7.具备《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分别设点实施公开招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就近考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101宣讲室(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联系人:徐老师,13401702728程老师,19851529530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2号楼1楼大厅(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联系人:周老师,13851113113魏老师,17802668340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202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笔试,3月15日下午14:30-16:00面试,3月16日下午14:30开始,笔试和面试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考生面试须以手语与考官进行交流)。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招录信息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9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岗位表》),《招聘教师岗位表》可在大丰智慧云平台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之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4.具备《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大丰智慧云平台)。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大丰智慧云平台,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2月28日9:00-3月5日12:00。

2. 网上确认

(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需要缴费票据的须在缴费界面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23日-3月25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笔试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如面试出现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现场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1. 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3. 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报到证(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满12个月工作经历且经过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15名)

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1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www.binhai.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具备《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由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江苏大学设点实施公开招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3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

1.江苏大学毕业生在江苏大学本部讲堂群112会议室(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联系人:徐老师,13401702728。

2.其他院校毕业生在镇江市京口区镇江曙光薇酒店一楼大堂(镇江市京口区小米山路274号)。联系人:周老师,13851113113。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202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报名时,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4月14日进行笔试,4月15日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在江苏大学本部校区(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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