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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公示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年泉州幼儿园收费公示

2023-07-14 02:05:4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公示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年泉州幼儿园收费公示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公示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公示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9月底,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郑州市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年初,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联合对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经研究,拟制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公示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相关政策规定,拟制定本规范。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收费项目

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1.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

2.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

3.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延时托管费。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9小时。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延时托管费。

校车费。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的,可收取校车费。

4.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餐费(含营养餐点)。幼儿园收取的餐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0日前向家长公布餐费收支情况,学期末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幼儿家长。

体检费。指幼儿园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的费用。

外出活动费。指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所产生的费用。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发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帐,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经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对于未交纳可自愿选择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幼儿,不得进行差别对待。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合法权益的制度。

今年秋季开学前,幼儿园要全面规范收费公示,按照统一格式(如样表)制作收费公示栏(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及范围、减免政策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置于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栏(牌)应长期、固定设置,如有变化及时更换。同时也应通过网站、媒体和招生简章等途径,将收费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收费监管

 公办幼儿园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应于每年3-5月份向各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收费情况。

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综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多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行为,对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应予以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李杰  

联系电话:67189773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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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精选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1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2

一、收费须知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二、退费须知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三、优惠须知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3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4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5

收费:

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原因,出勤连续10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4、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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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公示公开制度12-01

吴江区202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公示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

                                                                单位:元/生.月

类   别

保育教育费标准

文件依据

省优质幼儿园

600

吴发改价发〔2019〕27号

市优质幼儿园

480

合格幼儿园

410

说明:

1、幼儿园收费项目包含: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代收费(生活用品费用以及外出活动费、园服费等)。

2、保教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插班生按所在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省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600元、市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480元、合格幼儿园每生每月410元。

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学费(三、四星级)

850元/生.学期

苏价费字〔2007〕154号

代办费

苏价费字〔2007〕154号

1

教材(含磁带)、簿本

300元/生.学期

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

社会实践费

130元/生.学期

即时发生,即时收取

服务性收费

苏价费字〔2007〕154号

1

住宿费

由各校公示

三、民办学校收费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文件依据

备注

1

苏州市吴江区青云

实验中学

初中学费

11000

吴发改价发〔2019〕20号

初中小班化学费

20000

吴发改价发〔2019〕21号

高中学费

14600

(可上浮不超过10%)

吴发改价发〔2021〕20号

学校执行高中14600,高中创新实验班25000

高中创新实验班

25000

(可上浮不超过10%)

住宿费

1650

吴价发〔2018〕62号

2

苏州市吴江区菁云学校

初中学费

32000

吴发改价发〔2021〕19号

试行一年

住宿费

3000

3

苏州枫华学校

小学学费

25000

吴发改价发〔2021〕24号

初中学费

33000

高中学费

48000

住宿费

1800

吴价发〔2012〕8号

4

苏州湾(吴江)外国语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苏州湾外国语学校)

小学学费

35500

(可上浮不超过15%)

吴发改价发〔2021〕16号

学校备案小学、初中40000,普通高中42500

初中学费

35500

(可上浮不超过15%)

普通高中学费

42000

(可上浮不超过15%)

住宿费

3300

吴发改价发〔2019〕24号

5

苏州市吴江区存志

外国语学校

小学学费

28000

吴价发〔2018〕20号

初中学费

25000

吴价发〔2016〕87号

住宿费

2000

吴价发〔2018〕20号

6

吴江新胜实验学校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附属苏州湾学校)

小学学费

29000

吴发改价发〔2021〕22号

试行一年

初中学费

29000

住宿费

2500

7

苏州市吴江区北大新世纪世恒学校

小学学费

42000

吴发改价发〔2021〕11号

试行一年

初中学费

42000

住宿费

6000

8

苏州市吴江区新教育学校

初中学费

25000

吴发改价发〔2021〕12号

试行一年

普通高中学费

30000

高中美术专业班

45000

住宿费

2500

9

苏州市吴江区存志嘉德

双语初级中学

初中学费

30000

吴价发〔2018〕63号

申请调整中

住宿费

1700

10

苏州市吴江区道尔顿学校

小学学费

16000

吴发改价发〔2019〕23号

申请调整中

初中学费

17000

住宿费

1950

吴发改价发〔2021〕21号

11

苏州市吴江区滨之湖

实验学校

小学学费

20000

吴发改价发〔2020〕13号

初中学费

25000

吴发改价发〔2021〕14号

试行一年

住宿费

1750

吴发改价发〔2020〕13号

12

苏州市吴江区宏鸣可小学

小学学费

2300

吴发改价发〔2021〕27号

13

苏州市吴江区盛湖学校

初中学费

11000

盛政价发〔2021〕1号

住宿费

1700

盛政价发〔2020〕2号

14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

佳诚初级中学

初中学费

7000

盛政价发〔2019〕1号

住宿费

1250

15

苏州市吴江区泽新

实验学校

小学学费

3500

盛政价发〔2020〕1号

初中学费

7000

四、苏州市合格外来子女学校收费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文件依据

备注

1

吴江区爱心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吴发改价发〔2021〕23号

2

吴江区芦墟高新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3

吴江区松陵团结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4

吴江区汾湖黎里友谊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5

吴江区平望平南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6

吴江区平望船民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7

吴江区震泽立国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8

吴江区震泽希望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9

吴江区震泽儒林第三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0

吴江区齐心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1

吴江区七都隐读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2

吴江区平望梅堰儒林第四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3

吴江区桃源蒲公英思源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4

吴江区盛泽革新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5

吴江区盛泽茅塔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6

吴江区盛泽思进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7

吴江区盛泽前进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8

吴江区盛泽可以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19

吴江区盛泽育英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20

吴江区盛泽四海小学

小学学费

2100

备注:

1、各幼儿园、中小学校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2、民办中小学调整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插班生按所在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3、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学校根据成本合理确定。收取费用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经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还应当列明服务内容和代收费明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4、民办学校新调整学费的,如已通过招生简章、协议等形式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最高标准,则2021年秋季学期按不高于承诺的收费标准执行。

5、监督电话:区发改委:63982117   区教育局:6398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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