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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广西大专学校幼师专业有几所学校招生

2023-07-14 03:16:2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广西大专学校幼师专业有几所学校招生

2023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3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

第一条    学校全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国标代码:14392   河南省招生代码:6233

第三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与汤阴县人和路交汇处以西

第八条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九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时严格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认可各省的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报考要求,身高标准:女生161cm-176cm;男生:171cm-186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

音乐表演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舞蹈表演按专业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学院书记组成。各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班也相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第二十四条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全面发展的在校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国家助学金: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十五条奖励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实际发放奖金金额以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预算为准。

第二十六条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追求进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习努力,成绩优异;自强不息,生活朴素,品德优良;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性劳动。

第二十七条评定程序: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初步提出获奖名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确认无误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八条奖励办法及发放方式。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制表造册,经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处。财务处对获奖学生发放奖金,同时对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九条监督和检查: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宣传栏内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

文史类:3700元/生/年

理工类:4200元/生/年   

艺术类:6000元/生/年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生/年

住宿费: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与汤阴县人和路交汇处以西

邮  编:456150

联系电话:0372-3807392、3807393、8806036、8806038

传  真:0372-3807355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E-mail:ayyzzsbgs@126.com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所属学科门类学费(元/年)方向备注早期教育570101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小学教育570103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小学语文教育570104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小学英语教育570106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音乐教育570108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美术教育570109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体育教育570110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570111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音乐表演550201普通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舞蹈表演550202普通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视觉传达设计550102普通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中文570209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社会体育57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数字媒体技术5102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理工类4200建筑室内设计4401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理工类4200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理工类4200空中乘务5004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全日制3是否是-文科类15000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汉弗莱斯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项目)学前教育570102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体育教育570110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文科类3700社会体育5703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文科类3700音乐表演550201对口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舞蹈表演550202对口全日制3否是否-艺术类600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举办第237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河池市各幼儿园: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精神及做好教师培训的管理要求,为适应幼儿教育发展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幼儿园园长…[详细信息]

06/15关于举办第236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06/15关于举办第235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05/31关于举办“聚焦游戏与课程提升专业引领力”专题培训(第一期)的通知04/03关于举办第234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04/03关于举办第233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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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好的大专学校有哪些,对于成绩分数不是很理想的同学们来说,选择一所合适自己的、自己喜欢的专业去上大专是尤为重要的一件事,高考越来越近,很快就要迎来四月了,相信不论是谁都在紧张的备考,小编收录整理了广西比较好的专科学校的一些信息,供大家参考。

广西最好的大专学校有哪些

一、广西专科2020年文科录取分数线排名(后十所)

注: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百色职业学院为公立院校。

根据圆梦志愿APP提供的招录数据得知,广西2020年文科录取分数线排名如下图所示,其中,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收分最高,2020年投档分为181分,仅比2020年广西专科批次线高1分;而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收分最低,2020年投档分为180分,与广西专科批次线一致。

二、广西专科2020年理科录取分数线排名(后十所)

注: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公立院校。

根据圆梦志愿APP提供的招录数据得知,广西2020年理科录取分数线排名如下图所示,理科类2020年投档分与广西专科批次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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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3年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八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九章收费标准

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7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科教大道110号;邮政编码:511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夏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夏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招生工作纪律并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按照考生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排位先后择优录取。当考生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八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夏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八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九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早期教育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体育教育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音乐教育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美术教育专业10000元/生・学年;舞蹈教育教育专业10000元/生・学年;播音与主持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音乐表演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950元/生・学年。

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9918615、020-89918616电子邮箱:gzyzzsb@163.com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娜娜

监督电话:020-89918606

电子邮箱:gzyzjjjc@126.com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授权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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