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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70名) 幼儿园教师编制招聘公告

2023-07-14 03:49:1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70名) 幼儿园教师编制招聘公告

2023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70名)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面向全国高校校园招聘2022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部分高校公开招聘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0名。具体岗位如下:

1.普高

学科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英语

信息或通用技术

合计

春晖中学

2

1

1

1

2

1

8

上虞中学

1

1

2

合计

2

1

2

1

1

2

1

10

 

2.职高

学科

文化课

专业课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计算机网络

财会

电子技术

国际贸易

电子商务

职业中专

1

1

1

1

1

1

6

职教中心

1

1

1

1

1

1

6

合计

2

2

1

1

1

1

1

1

1

1

12

 

 

3.初中

学科

语文

社会

英语

合计

实验中学

1

1

浙师大附属上虞初级中学

1

1

上虞外国语学校

1

1

合计

1

1

1

3

 

4.小学

学科

语文

数学

科学

体育

合计

百官小学

1

1

2

实验小学

4

1

1

1

7

上德实验小学

3

3

1

1

8

鹤琴小学

1

1

2

重华小学

2

2

4

滨江小学

1

1

2

博文小学

3

2

1

1

7

合计

15

11

3

3

32

 

5.幼儿园

学科

幼教

第一实验幼儿园

2

第二实验幼儿园

2

爱弥儿幼儿园

1

百官街道中心幼儿园

3

鸿雁幼儿园

2

崧厦街道中心幼儿园

1

丰惠镇中心幼儿园

1

杭州湾未来城幼儿园

1

合计

13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或具有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户籍不限。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 

1.普高、职高文化课、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第一段(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生(其中,全国重点高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受本科阶段要求限制);

(2)第一段(批)录取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其中,全国重点高校2022届全日制本科生不受第一段(批)录取、师范类和奖学金等荣誉要求限制)。

2.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

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获省技能竞赛本专业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3.幼儿园教师岗位

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的要求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四、校园招聘程序

(一)校园招聘行程

我局将分赴上海、金华、杭州等地部分高校参加校园招聘会,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现场咨询报名。其中,“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点只安排职高专业课、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其他岗位不进行安排。

              校园招聘安排表

序号

招聘会地点

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时间

备注

1

上海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11月10日下午13:30-16:00 (普高、职高文化课教师岗位)

11月11日下午13:30-16:00 (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安排除职高专业课、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以外的其他岗位招聘

2

金华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场馆(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11月13日上午

3

吉林省长春点: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另行公布

4

杭州点1: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时间另行公布

5

杭州点2: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萧山校区,耕文路1108号)                  

时间另行公布     

只安排职高专业课、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招聘

每场招聘结束后,将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各学科实际预录用人数和剩余招聘计划数,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报名、资格确认

1.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表(附件2)电子稿发到邮箱syqjtj2017@163.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现场资格确认前一天上午10:00。

(2)现场报名:

   在校园招聘会(具体场次、时间等情况见上述校园招聘安排表),接受2022届毕业生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上述校园招聘安排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根据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现场提供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予通过。根据报名对象获得的荣誉、专业技能比赛的等级与数量等条件,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普高、职高文化课、小学岗位(体育除外)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职高专业课、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各50分。考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预聘用。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预聘用

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直接与上虞区教体局签订预聘用协议。本次校园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结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就业协议书签约手续。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均须提前申领 “健康码”和“行程卡”,并在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前一天如实填报 《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4),当天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前交现场工作人员。

2.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均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行亮码、测温。“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且佩戴口罩后方能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

3.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14天内从省外来浙返浙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

5.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如相关省、市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7.上述疫情防控要求,仅限在高校校外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的考生。如果考生在高校校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考生应遵守对应高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的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是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该学科毕业生和原“985”、“211”高校毕业生。

2.预聘用人员于2022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到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到的、不能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5.本次招聘在纪检监察、人社等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6.招聘会场次、时间等情况,如有调整补充,将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7.招聘未尽事项,由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叶老师0575—82957912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docx

2.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xlsx

3.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材料清单.docx

4.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1日

2023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温岭市委办公室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户籍不限。

4.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并签约的考生不能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4月2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3日10:00-4月26日19:00。

2.网址:https://www.wlteacher.org/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招聘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者对所填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4月25日10:00-4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共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4月29日9:00-4月29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务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2年5月12日8:00—5月14日17:00。

2.已缴费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科目:招聘序号A12高中数学竞赛教师职位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高中数学竞赛知识。招聘序号A01—A11、A13—A24职位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日期:2022年5月14日

上午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学科专业知识》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有关规定

(1)招聘序号A12高中数学竞赛教师职位笔试总成绩为《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其余职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2)《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合格分均为50分,任一项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3)笔试科目成绩及笔试总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应提供《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版须打印网页截图)、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其他人员应提供《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不再另行通知。

1.各招聘职位面试办法

(1)招聘序号A01-A12职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先备课60分钟,再面试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招聘序号A13、A16音乐教师职位采用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时间为15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3)招聘序号A14、A17体育教师职位采用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4)招聘序号A15、A18美术教师职位采用美术基本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时间为30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5)招聘序号A19-A23职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a.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70%),测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b.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30%)。

(6)招聘序号A24幼儿园教师职位采用美术基本素质测试+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20%),时间为30分钟;b.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30%),时间为10分钟;c.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各项测试成绩及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招聘序号A12高中数学竞赛教师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占6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占4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招聘序号A01—A11、A13—A24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占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占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和笔试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择岗。如放弃择岗,择岗当日可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此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不再调整择岗结果。

九、体检、考察

已择岗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5.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教育局,并提供充分证据材料,待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6.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7.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8.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向温岭市教育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招聘序号A12、A19-A23职位的2020、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序号A22职位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护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解除聘用合同。

9.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二、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见习期)。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218870、89935639、86010977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86151699

附件:《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岭  市 教  育  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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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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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需求,2023年我市将招聘中小学教师523名(其中事业编教师363名,备案制教师160名),招聘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事业编教师10名,备案制教师3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注:小学语文1的岗位方向为义乌市部分城区学校以及后宅、廿三里、苏溪、上溪、大陈等区域学校;小学语文2的岗位方向为部分城区学校以及城西、佛堂、义亭赤岸等区域学校,若上述岗位的镇街区域学校因暑期教师交流调动等原因导致无相应空缺的,则由教育局统筹调剂。

二、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年龄要求:1988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四)学历学位要求:1.报考中学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2.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1.报考中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不限但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考生的所学专业或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2018年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审核。小学教育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若未明确方向的可在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中选报。人文教育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文科中选报,教育学、心理学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语文中选报。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申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的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往届生毕业证书时间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2月7日前。

(八)其他要求: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根据义乌市教育系统有关教师退出机制被退出的人员、不胜任教学岗位被单位解聘的合同制或备案制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19日17:00-2月7日17:00。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中学、小学不得兼报。

(二)资格初审时间:2月8日—2月24日。采取网上审核报考人员信息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于2月7日17:00前再次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系统中点击打印报名表(无需打印出报名表)。2月25日上午10时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缴费时间:2月25日—2月27日。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义乌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网上报名登记的考生手机号码发送缴费短信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见报名系统缴费说明)。2月28日上午10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情况及报名进程,报名系统中显示“已支付”即报名成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含事业编教师和备案制教师,下同)3倍的岗位,按“先备案制教师,后事业编教师”的顺序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待定。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考前一周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要求参加考试(请关注报名网站首页,考试时间确定后会及时显示)。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考试由笔试、试讲(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入围人员进行技能测试,其余岗位入围人员进行试讲。1.笔试。本次笔试科目为一门,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特殊教育除外)。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2.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3—10人的按1:2,招聘计划11—20人的按1:1.6,招聘计划21—40人的按1:1.4,招聘计划41人及以上的按1:1.2。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3.资格复审。试讲(技能测试)前,教育局对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试讲(技能测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义乌市教育系统招聘2023年新教师报名表》(报名网站自动生成,打印并本人签名)、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试讲(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试讲(技能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4.试讲(技能测试)。试讲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与办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试讲成绩。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学科的专业技能和教学基本功。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另行通知。5.总成绩计算。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考试总成绩或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6.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1.5,招聘计划3-20人的按1:1.2,招聘计划21人及以上的按1:1.1。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测试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六)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学前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一学科同时招聘事业编教师和备案制教师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先事业编教师,再备案制教师”的顺序分别确定考察对象。事业编教师考察对象确定后,将不再递补。备案制教师考察对象中有已聘为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的,将不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此导致本次备案制教师招聘岗位不足,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九)签约与聘用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备案制教师)为2023届毕业生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所有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3年8月办理,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备案制教师)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届毕业生至2023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境外留学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可按对往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毕业的,按对应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至2023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学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教育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四)备案制教师的考核管理、薪酬待遇按照《义乌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义教人(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五)准考证打印、笔试和试讲(技能测试)、资格复审、考试成绩、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签约和聘用等有关事项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六)根据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2023年我局将组织对2019年和2022年招聘的教师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入编指标分别为6名(小学语文2名、中学数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2名)和10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科学1名、中学语文1名、中学数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1名)。2024年,我局计划安排2022年教师学员考核入编指标8名,具体学科为: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科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1名。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事科0579-85213610、0579-85385592,报名网站和缴费咨询电话:教育考试院0579-85410839。

义乌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

南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精神,2023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18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13人

1、招聘学科及数量。

初中教师13人,其中初中数学10人、初中化学3人。

2、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我县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招聘新机制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80人

1、招聘学科及数量。

初中教师33人,其中初中语文11人、初中英语6人、初中物理5人、初中道德与法治2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地理2人、初中音乐1人、初中体育3人、初中美术2人。

小学教师47人,其中小学语文12人、小学数学12人、小学英语10人、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小学音乐8人、小学体育3人、小学美术1人。

2、招聘条件。

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三)自主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77人

1、招聘学科及数量。

初中教师22人,其中初中语文4人、初中数学4人、初中英语3人、初中物理2人、初中化学2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地理2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体育1人、初中音乐1人、初中美术1人。

小学教师55人,其中小学语文17人、小学数学17人、小学英语4人、小学体育8人、小学音乐4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道德与法治2人、信息技术2人。

2、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岗位需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岗位需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自主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0人

1、招聘数量。

公办幼儿园教师10人。

2、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幼儿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http://www.hbea.edu.cn)。

2、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全省笔试统一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

3、南漳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4、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和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4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三、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纳入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五年。

四、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具体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现场自主选岗,选岗时一人一岗,不进行指令分配。

本次招聘过程未授权和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招聘活动,不举办也未授权和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710-5245926、5233407。

 

 

 

     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人社局 南漳县委编办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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